一、建立党组(党委)书记党建责任履职记实单
二、建立党建工作督查问题反馈单
三、建立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
四、建立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月度报告单
五、建立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
六、建立党建工作季度点评通报例会制度
七、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
八、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九、建立党建工作问责制度
十、建立基础保障机制
2.党建工作督查问题反馈单
3.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月度报告单
2.此《记实单》要妥善保存
关于治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解决机关党组织中存在的“一般化”“庸俗化”“格式化”“边缘化”、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等“灯下黑”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党组(党委)书记党建责任履职记实单
《党组(党委)书记党建责任履职记实单》(附件1),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本人填写,主要记录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讲党课、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汇报、走访党员群众、慰问生活困难党员、交纳党费、参加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检查指导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工作一次记录一次,做到不漏记、不空记、不虚假,通过过程管理,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二、建立党建工作督查问题反馈单
市县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点任务和各级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列清存在的具体问题,明确整改落实和推进提升的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以《党建工作督查问题反馈单》(附件2)的形式下发整改单位,实行挂账销号。基层党组织对《问题反馈单》中指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在一月内就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报告,上级党组织要现场核查评估整改效果,确保真正整改到位。
三、建立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
市县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在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下达《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尤其对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要向所属基层党组织提前一月进行书面提示。
四、建立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月度报告单
机关各级党组织每个月要将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月底前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月度报告单》(附件3),说明开展的重点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推进措施等,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进行公示,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
五、建立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
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各自实际,每月固定一天为党组织的“统一活动日”。活动日要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重点,立足追赶超越、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突出党员教育、党建活动、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内容,自选主题开展活动,并长期坚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确保取得实效。“统一活动日”可根据活动内容,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相关群众参与,提高活动覆盖面和感召力。
六、建立党建工作季度点评通报例会制度
市县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要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季度例会,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专职组织员参加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听取所属基层党组织上季度工作汇报,点评通报存在问题。会上下发《机关党建季度工作任务交办单》,对本季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要将市县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建工作纳入季度点评通报“大盘子”,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汇报、同检查、同点评、同排名。
七、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
市县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要逐级召开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邀请驻地“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作服务对象代表和群众代表等参会,听取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年抓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书面测评,党组(党委)书记要进行逐一点评,并对改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要派员指导会议。点评问题和测评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反馈。基层党组织数量较多的党组(党委),可分批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年度实现述职评议全覆盖。
八、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党建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入对所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测评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党组织要进行通报表彰,党组织书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机关党建工作在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不得低于10分,以考核促工作、保成效。
九、建立党建工作问责制度
对季度点评党建工作排名靠后的,《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所列任务未按时落实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