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2.目标任务
3.工作原则
二、培育任务
4.严格任用标准
5.规范选任方式
6.培养后备队伍
7.加强教育培训
8.强化思想引领
9.推动业务发展
10.完善工作制度
11.注重典型培树
三、组织实施
12.压实工作责任
13.健全保障体系
14.构建长效机制
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党的十九大、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对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发展新局面,奋力推进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教师党支部书记中“双带头人”比例逐年提升,2018年底前达到85%以上,2019年底前达到95%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选拔任用、培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更加健全,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有力彰显。
3.工作原则。(1)突出政治建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首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坚持双向提升。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3)注重分类指导。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把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不同特点,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分层培养、整体推进。(4)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培育任务
4.严格任用标准。严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积极鼓励“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
5.规范选任方式。“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任用,要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一般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人选可由上一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一些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暂不具备学术带头人培育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不搞“一刀切”。
6.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