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部建设标准化
1.组织设置
2.隶属关系
3.班子配备
4.发展党员
5.队伍建设
6.经费保障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7.“三会一课”
8.组织生活会
9.民主评议党员
10.开展主题活动
11.主题党日
12.线上组织生活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3.党员积分管理
14.党员教育培训
15.组织关系管理
16.党费缴纳管理
17.党员示范岗
18.党内激励关怀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9.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0.双述双评制度
21.三个同步制度
22.党建指导员制度
2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24.互联共建制度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5.基本设施
26.统一标识
27.党务公开
社会团体非公企业党组织“五化”建设
操作手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操作手册,适用范围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一、支部建设标准化
1.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名以上的单独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社会组织要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关原则,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联合组建覆盖的社会组织不超过10个。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市级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要建立党组织。探索通过吸收不转关系党员建、理事会与秘书处共建、依托理事会组建等方式建立“拓展型”党组织。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排查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100%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2.隶属关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含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由其业务主管单位综合党委(行业党委)管理。无其他综合党委(行业党委)管理或者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由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进行管理。
3.班子配备。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社会组织党支部(总支、党委)任期为3年,期满按时换届。
4.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在从业人员超过30人的实体性社会组织发展党员。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发展为党员。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一般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以上。
5.队伍建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统筹选派。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倡导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管理层人员交叉任职。要从内部优秀党员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
6.经费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对新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根据需要给予启动经费支持。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7.“三会一课”。年初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支部党员公布,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情况。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记录准确、真实、完整。
8.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年召开1次以上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9.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体检”,对党员进行党性点评,确定评议等次。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10.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亮身份、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