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
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
6.纪检机构: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
三、班子队伍建设
7.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
8.班子任期: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
9.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
10.自身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每个任期内至少脱产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
四、党员教育管理
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
12.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
13.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
1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
15.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
五、党内组织生活
16.“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17.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8.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
19.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20.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1.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
22.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
六、发挥作用途径
23.服务中心工作: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
24.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2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分析党员思想状况
七、工作运行机制
26.民主议事机制: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
27.联系服务机制:按照“双联系”要求
28.责任落实机制:基层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
八、基本工作保障
29.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
30.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6.纪检机构: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7.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8.班子任期: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9.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有组织、有计划。
10.自身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每个任期内至少脱产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任职培训,定期安排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2.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