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建立
1.广泛联系青年
2.开展关爱服务
3.加强教育管理
4.加强交流引导
5.组织运转
(三)阵地建设
三、人员选配和管理
(一)基本条件
(二)人员构成
(三)任职方式
(四)任职程序
1.初定人选
2.组织考察
3.讨论决定
4.任职通知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严禁擅自举办各类社会性活动
(二)严禁违规违法摊派活动费用
(三)严禁在活动中铺张浪费
(四)严禁活动走形式、讲场面
(五)严禁变相违规举办各类聚会
(六)严禁运用各类新媒体进行违规违法宣传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推进驻外团组织
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团的十八大和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坚持党建带团建,整体提升我县驻外团建工作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推进我县驻外团组织建设的意见》,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部署,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兴青年群体工作的意见》、团省委印发《河南省驻外团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根本遵循,以提升团的组织力为目标,按照坚持党建带团建与自我奋斗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工作覆盖与组织覆盖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久久为功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切实抓好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动员力、吸引力、战斗力、凝聚力,着力加强和规范外建团组织建设,进一步联系好、引导好、服务好流动团员和外出青年,凝聚更多青年力量为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注入青春力量。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建立
依托我县外建党组织、驻外商会、政府部门派出机构,在全县团员青年比较集中的北京、上海、郑州、深圳、广州等地区建立团组织。各地结合当地团员青年实际情况,由驻外党组织或者驻外商会向团县委提交成立驻外团工委申请及团员名册,经协商后,按照相关程序成立驻外团组织。
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含3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团县委批准,报同级党组织备案,根据团员实际人数可以成立驻外团组织。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30人以下,可申请设立团支部;团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团总支;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团工委;团员不足3人,青年(指28周岁以下)在15人以上,应发展团员后建立团组织;团员不足3人且青年数量较少的可以就近与其它单位联合建立团组织。
组织管理
按照班子组建好、团员青年服务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的要求规范驻外团组织建设,为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外建团组织主要职责如下:
1.广泛联系青年。以流动团员青年聚集度较高的行业和社区为重点,掌握所在地流动团员青年的基本信息、分布和流向,努力保持与流动团员青年的经常性联系。
2.开展关爱服务。针对流动团员青年在城市融入、情感关怀、文化生活、困难帮扶、婚恋交友、子女成长、就业创业等方面的需求设计工作内容,经常性地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流动团员青年的普遍利益诉求,推动有关制度和政策的制定。
3.加强教育管理。在流动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理想信念的教育,强化理论武装,促进团员青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将优秀的流动青年吸收进团员队伍,主动协调流入地团组织加强团员推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