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
2.坚持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3.坚持群众监督、组织考评的原则
4.坚持以党员自主认岗为主
二、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一)村规民约监督岗
(二)社会治安维护岗
三、设岗定责工作的基本要求
1.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与村干部工作职责分开
2.针对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党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现状
3.把开展“贫困党员扶助工程”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结合起来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村和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和无职党员在建设新农村、创建和谐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党员先锋”顺利实施,现就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提出以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设岗定责为手段,推动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无职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农村无职党员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无职党员的具体情况,因需设岗、因事设岗,不能因人设岗,防止所设岗位脱离实际。
2. 坚持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岗位特点,相应制定具体职责,避免有岗无责、岗责分离,并将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到每个上岗的党员身上,做到有岗有责。
3. 坚持群众监督、组织考评的原则。将所确定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职数以及选岗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