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
2、印发“清四乱”任务清单
3、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
三、问题排查情况与整治措施
1、丹霞街道康溪村存在的砂石加工厂(共4处)已清理拆除
2、长江镇锦江村存在的围垦河湖种植蔬菜(共3处)和大村存在的河道范围内养殖场(共2处)已清理拆除
3、扶溪镇斜周村存在的河道范围内养殖场(共2处)已清理拆除
4、城口镇厚坑村存在的河道范围内养殖场(共1处)已清理拆除
1、对于丹霞街道存在黄屋村和车湾村的非法侵占滩地、民房、厂房、大棚以及仓库(共4处
2、对于长江镇上竹田村存在的民房(共1处)
3、对于扶溪镇斜周村存在的民房(共1处)
4、对于大桥镇水江村存在的民房(共1处)
5、对于周田镇存在的非法侵占滩地、厂房、大棚以及仓库(共6处)
6、对于城口镇厚坑村存在的河道范围内养殖场(共1处)
三、主要成效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统一思想
(二)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执行
(三)充分宣传发动
仁化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办建管[2018 ]130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水建管[2018]44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工作,现将我县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迅速开展“清四乱”行动。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调查重点区域,对文件中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细致研究,同时明确我县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由县水务局牵头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县水务局于2018年9月13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仁化县水务局开展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水〔2018〕101号),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行动方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目前各项行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2、印发“清四乱”任务清单,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实施河湖“四乱”问题分类清理整治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53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省遥感核查、各镇(街)自查以及县河长办核查情况,我县于3月19日印发了《仁化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清单》。3月22日,我县召开了2019年第一季度河长制工作会议,在会上动员各镇(街)迅速开展行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必须按省、市布置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5月底前完成任务的80%,7月底前100%完成任务。
3、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督导。各镇(街)政府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四乱”问题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全面摸清“四乱”问题的位置、类型等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进度安排,层层压实责任。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四乱”问题,各镇(街)逐项细化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