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妇幼保健院制度汇编33万字VIP专享

目 录

第一章 党群工作制度 1

第一节 党委工作制度 1

一、党委会议事制度 1

二、党委学习制度 1

三、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

四、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2

五、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 3

六、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3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

八、党费管理使用制度 4

九、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5

十、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5

十一、提前内退、离退休职工中党员管理制度 6

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6

十三、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6

十四、党员、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7

第二节 纪委工作制度 8

一、纪委工作制度 8

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8

三、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 10

第三节 工会工作制度 11

一、工会管理制度 11

二、工会组织建设制度 11

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12

四、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12

五、院务公开制度 13

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3

七、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4

第四节 团总支工作制度 15

一、党团联系制度 15

二、团总支例会制度 15

三、团干部培训制度 15

四、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6

五、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16

六、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16

第二章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 18

第一节 办公室管理工作制度 18

一、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8

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18

三、行政领导岗位责任制度 19

四、文明办公制度 20

五、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21

六、行政查房制度 22

七、医院总值班制度 22

八、请示报告制度 23

九、会议制度 23

十、文书处理制度 24

(一)收文制度 24

(二)办文制度 24

(三)催办制度 24

(四)借文制度 25

(五)发文制度 25

(六)保密制度 25

十一、文印工作制度 25

十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6

十三、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26

十四、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7

十五、档案保管制度 27

十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28

十七、档案借阅制度 28

十八、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28

十九、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29

二十、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29

二十一、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30

二十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30

第二节 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32

一、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32

二、培训管理制度 33

三、公派出国审批工作管理 33

四、人事调配制度 34

(一)毕业生招聘 34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 34

(三)聘任业务骨干 34

(四)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34

(五)安置复转军人问题 35

(六)调离和辞职 35

(七)人事调配相关管理规定 35

(八)进人计划审批程序 35

(九)审批程序 36

五、考勤管理制度 37

六、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37

七、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38

八、编制管理制度 38

九、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39

十、职工病休管理制度 39

十一、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39

第三节 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41

一、行风办工作制度 41

二、医德医风教育制度 41

三、医德医风监督制度 41

四、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42

五、医德医风讲评制度 42

第四节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43

一、信息科工作制度 43

二、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43

三、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 44

四、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制度 44

五、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44

六、数据备份工作制度 45

七、应急恢复工作规定 45

八、网络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 46

九、网络中心培训制度 46

十、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47

十一、信息统计制度 47

十二、病案管理制度 47

十三、病案借阅制度 49

第五节 医疗管理制度 51

一、医务部工作制度 51

二、医疗管理组织活动制度 52

三、医疗信访接待制度 52

四、科主任例会制度 52

五、关于尊重患者权益的有关规定 53

六、投诉接待制度 53

七、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54

八、入、出院制度 54

九、首诊负责制 55

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56

十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7

十二、会诊制度 57

十三、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58

十四、手术分级制度 59

十五、术前讨论制度 60

十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1

十七、查对制度 62

十八、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63

十九、病历质量控制制度 65

二十、病案管理制度 66

二十一、科室(二级)出院病历质控制度 67

二十二、术前必备医疗文书制度 67

二十三、住院病人常规辅助检查制度 68

二十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68

二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68

二十六、技术准入制度 70

二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71

二十八、医嘱制度 72

二十九、医师考核工作制度(暂行) 72

三十、转科、转院制度 75

三十一、随访制度 75

三十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76

三十三、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76

三十四、医疗纠纷分级预警制度 77

三十五、医患沟通制度 79

三十六、医患沟通评价制度 81

三十七、患方教育制度 82

三十八、诊疗知情同意制度 82

三十九、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 84

四十、手术查对制度 84

四十一、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85

四十二、危重病人医疗意外及突发性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86

四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87

四十四、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87

四十五、医疗服务安全制度 88

四十六、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89

四十七、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92

四十八、出具医疗证明制度 93

四十九、处方权审批制度 94

五十、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95

五十一、外出会诊等医疗活动管理制度 97

五十二、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98

五十三、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抢救制度 98

第六节 科研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100

一、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100

二、科研管理制度 100

三、继续教育制度 101

四、进修工作制度 101

五、业务学习制度 102

六、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102

七、医师培训制度 103

八、进修管理制度 103

(一)外出进修 103

(二)来院进修 104

九、关于报考在职研究生的规定 105

十、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105

十一、论文撰写有关规定 106

十二、关于学术会议、学习班管理规定 107

十三、关于论文、论著奖励及管理的规定 107

十四、科研报销与奖励管理办法 108

十五、关于名医、名护有关奖励的规定 109

十六、关于科研、论文报销、奖励的补充规定 109

(一)论文报销 109

(二)科研报销与奖励 109

第七节 护理管理制度 111

一、护理查房制度 111

二、护理查对制度 111

(一)查对制度 111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12

(三)输血查对制度 112

(四)手术查对制度 112

(五)饮食查对制度 113

三、交接班制度 113

五、抢救工作制度 114

六、分级护理制度 115

九、护士长例会制度 116

十、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117

十一、质量检查考评制度 118

十二、护理质量责任追溯制度 118

十三、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19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19

十五、输液反应处理制度 120

十六、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120

十七、毒、麻药贵重物品器械保管清点制度 121

十八、护理操作时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121

十九、护理操作时的隐私保护制度 122

二十、各项检查前准备工作的管理制度 122

二十一、标本送检及检查登记制度 123

二十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23

二十三、换药室工作制度 123

二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24

二十五、探视陪护制度 124

二十六、病人出、入院制度 125

(一)入院管理制度 125

(二)出院管理制度 125

二十七、健康教育制度 126

二十八、病人管理制度 126

二十九、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27

(一)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27

(二)被服管理制度 127

(三)器材管理制度 128

(四)药品管理制度 128

三十、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制度 128

三十一、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130

三十二、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 130

(一)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30

(二)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131

(三)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131

(四)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 132

(五)NICU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132

(六)专科护士准入制度 132

三十三、教育培训制度 133

(一)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33

(二)在职学历教育制度 134

(三)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制度 134

(四)对各级护理人员的培训制度 134

(五)业务学习制度 136

(六)护士岗前培训制度 136

三十四、各级护理人员技术考核制度 137

三十五、护理教学制度 137

三十六、医德医风学习考评制度 138

三十七、消毒隔离制度 139

(一)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139

(二)门诊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39

(三)普通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40

(四)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40

(五)抢救室消毒隔离制度 141

第八节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142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42

二、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142

三、投诉接待制度 143

四、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43

五、门诊导诊制度 144

六、门诊卫生宣教制度 145

七、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45

八、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45

九、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46

十、疫情管理报告制度 146

十一、传染病、腹泻病门诊管理制度 147

十二、门诊病历制度 148

十三、预检分诊制度 148

十四、会诊转诊制度 149

十五、门诊登记统计制度 149

十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49

十七、门诊处方制度 149

十八、预约诊疗制度 150

十九、门诊病人回访制度 150

二十、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151

二十一、检查考核制度 152

二十二、门诊急危病人处置制度 152

二十三、门诊人员调配制度 152

二十四、诊前准备制度 153

二十五、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53

第九节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154

一、医保办公室工作制度 154

二、医保病人入出院制度 154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55

四、信息管理制度 155

五、财务管理制度 156

六、新农合公示制度 156

七、新农合病人就诊转诊制度 157

八、新农合审核工作制度 157

九、医药费用控制制度 157

十、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58

十一、考核奖惩制度 158

十二、参合农民就诊优惠制度 159

十三、参合农民投诉处理制度 159

第十节 院内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161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61

二、全院消毒灭菌制度 162

三、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63

四、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 163

五、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64

六、合理使用抗生素实施细则 164

七、医院感染控制在职教育制度 166

八、医院感染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166

九、紫外线灯的消毒使用制度 166

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 167

十一、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168

十二、产房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169

十三、新生儿沐浴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70

十四、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71

十五、治疗室、换药室消毒隔离制度 172

十六、人工流产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72

十七、母婴同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73

十八、手足口病房消毒隔离常规 173

十九、消毒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规定 175

二十、检验科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75

二十一、影像科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76

二十二、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措施 176

二十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77

二十四、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178

二十五、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78

二十六、医疗废物意外伤害或流失、扩散时的应急方案 179

二十七、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流行报告控制制度 180

二十八、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180

二十九、爱婴医院培训制度 181

三十、爱婴医院长效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 182

第十一节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84

一、财务部工作制度 184

二、医疗收费制度 184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85

四、挂号收款处工作制度 185

五、住院结算处工作制度 186

六、财务部印章使用制度 186

七、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87

八、考核检查制度 187

九、实行重大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88

十、会计交接制度 190

十一、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191

十二、经济活动定期分析制度 192

十三、收入管理制度 192

十四、支出管理制度 193

十五、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93

十六、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93

第十二节 审计工作制度 195

第十三节 设备管理科工作制度 196

一、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96

二、设备管理科工作制度 196

三、设备管理科维修组工作制度 197

四、医疗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197

五、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198

六、医疗仪器设备验收制度 199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 200

八、医疗器械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200

九、医疗器械出库保管制度 201

十、医疗设备巡检制度 202

十一、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202

十二、中心供氧、吸引管理制度 203

十三、消毒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203

十四、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04

十五、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204

十六、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和效益分析报告制度 205

十七、医疗设备维修工作制度 205

十八、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06

十九、大型医疗设备单机核算制度 207

二十、空气消毒机的使用与保养制度 207

二十一、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规定 207

第十四节 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210

一、后勤保障部工作制度 210

二、后勤保障部会议制度 210

三、基建办公室组织纪律制度 210

四、基建办公室施工管理制度 211

五、基建办公室工程招投标制度 212

六、基建办公室材料采购与管理制度 212

七、基建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213

八、保卫科工作制度 214

九、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214

十、技术工人培训、轮训、复训制度 214

十一、后勤保障安全工作制度 215

十二、维修班(水电暖组)工作制度 215

十三、巡视检查制度 216

十四、配电值班制度 216

十五、交接班制度 216

十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17

十七、停电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218

十八、下收、下送、下修制度 218

十九、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218

二十、院内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219

二十一、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219

二十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220

二十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220

二十四、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220

二十五、义务消防队员活动制度 221

二十六、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21

二十七、换热站工作制度 221

二十八、保洁洗涤检查制度 221

二十九、灭鼠、消灭蚊蝇工作制度 222

三十、卫生保洁制度 222

三十一、保洁人员工作制度 223

三十二、医院污物处理管理制度 223

三十三、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 224

三十四、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224

三十五、食堂管理制度 224

三十六、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225

三十七、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226

三十八、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26

三十九、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227

四十、物资领用制度 227

四十一、物资财产赔偿制度 228

四十二、电话服务管理制度 228

四十三、收发室管理制度 228

第三章 医疗工作制度 230

第一节 医疗核心制度 230

一、首诊负责制 230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31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31

四、会诊制度 232

五、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233

六、手术分级制度 234

七、术前讨论制度 235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36

九、查对制度 236

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238

十一、值班、交接班制度 240

十二、技术准入制度 241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42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243

第二节 临床科室工作制度 246

一、内科 246

(一)内科门诊工作制度 246

(二)内科病房医师工作制度 246

(三)午班、夜班医师工作制度 247

(四)住院总医师工作制度 247

(五)总听班医师工作制度 247

(六)内科抢救工作制度 247

(七)胃镜室工作制度 248

二、普外科 248

(一)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248

(二)白班工作制度 249

(三)午班、夜班工作制度 249

(四)第一听班工作制度 250

(五)第二听班工作制度 250

(六)择期手术与紧急手术制度 250

(七)外科病人入院管理制度 251

(八)乳腺钼靶摄片室制度 251

三、小儿外科 252

(一)门诊工作制度 252

(二)小儿外科病房医师工作制度 252

(三)午班、夜班医师工作制度 253

(四)住院总医师工作制度 253

(五)总听班医师工作制度 253

(六)抢救工作制度 253

四、妇科 254

(一)白班医师工作制度 254

(二)午班、夜班工作制度 254

(三)听班工作制度 255

(四)门诊工作制度 255

(五)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255

五、产科 256

(一)门诊医疗安全制度与防范措施 256

(二)病房医疗安全制度与防范措施 257

(三)医师培训制度 257

(四)MICU工作制度 258

(五)监护室管理工作制度 258

(六)围保门诊工作制度 259

(七)安全管理制度 260

(八)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260

(九)高危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261

(十)出生医学证明草卡管理制度 262

(十一)业务学习考核制度 263

(十二)业务培训制度 263

(十三)产科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263

(十四)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264

(十五)产科工作制度 264

(十六)围产期保健工作各项常规 265

(十七)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265

(十八)白班医师工作制度 266

(十九)午班、夜班工作制度 266

(二十)第一听班工作制度 266

(二十一)第二听班工作制度 267

(二十二)门诊工作制度 267

(二十三)病房医师与产房助产师交接班制度 267

(二十四)择期手术与紧急手术制度 268

(二十五)产科病人入院管理制度 268

(二十六)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269

六、儿科 269

(一)儿科白班工作制度 269

(二)午、夜班工作制度 270

(三)听班工作制度 270

(四)门诊工作制度 270

(五)门诊医师工作制度 271

七、新生儿科 271

(一)NICU工作制度 271

(二)新生儿科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272

(三)新生儿随访制度 273

(四)高危儿管理工作制度 274

(五)高危儿管理工作制度 275

八、生殖中心 275

(一)临床医师工作制度 275

(二)男科医师工作制度 276

(三)实验室人员工作制度 276

(四)男科实验室人员工作制度 277

(五)消毒隔离制度 278

(六)实验室试剂、材料质控制度 278

(七)配子、合子、胚胎去向管理制度 279

(八)生殖健康科实施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 279

(九)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280

(十)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80

(十一)病案管理制度 281

(十二)证件审核复印规定 282

(十三)随访制度 282

(十四)接触配子、胚胎的实验室试剂、材料质控制度 283

(十五)材料管理制度 284

(十六)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284

(十七)仪器管理制度 285

(十八)消毒隔离制度 285

(十九)生殖健康科医疗质量控制 286

九、遗传科 288

(一)遗传咨询工作制度 288

(二)遗传科检查查对制度 288

(三)遗传科工作制度 289

(四)消毒隔离制度 289

(五)染色体检查工作制度 290

(六)羊水细胞染色体检查工作制度 290

(七)报告发放制度 290

(八)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291

(九)仪器观察制度 292

(十)试剂与药品管理制度 292

(十一)危险品管理制度 292

(十二)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293

(十三)防止化学污染管理制度 293

(十四)防火防盗制度 293

(十五)病员随访制度 293

(十六)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 294

(十七)档案管理制度 294

十、急诊科 295

(一)急诊科工作制度 295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295

(三)观察室工作制度 296

(四)注射室工作制度 296

(五)120护士工作制度 297

(六)抢救车管理登记制度 297

(七)消毒隔离制度 297

(八)急诊科安全管理制度 299

(九)急诊分诊制度及首诊负责制 300

(十)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300

第三节 护理工作制度 302

一、待产室工作制度 302

二、分娩室工作制度 302

三、陪伴分娩制度 303

四、胎心监护室工作制度 303

五、无痛分娩制度 303

六、产房管理制度 304

七、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304

八、母婴同室工作制度 305

(一)母婴同室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305

(二)母乳喂养培训、考核制度 306

(三)母乳喂养质量考评制度 306

(四)巩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制度 307

(五)母婴同室宣教制度 307

(六)母婴同室母乳喂养管理制度 308

(七)母婴同室入室制度 308

(八)新生儿核对制度 308

(九)新生儿沐浴室工作制度 309

(十)母乳同室探视陪护制度 309

(十一)简易人奶库管理制度 309

(十二)抚触室工作制度 310

九、新生儿科护理制度 310

十、新生儿科护理管理制度 311

十一、新生儿科母婴同室探视、陪伴制度 312

十二、新生儿特殊情况下的母乳喂养指导制度 312

十三、新生儿室消毒隔离制度 313

十四、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消毒隔离制度 313

十五、急诊科注射室工作制度 314

十六、急诊科120护士工作制度 315

十七、急诊科抢救车管理登记制度 315

十八、输液室管理制度 315

十九、观察室的消毒隔离制度 316

二十、院前急救消毒隔离制度 316

二十一、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317

二十二、供应科工作制度 318

二十三、供应科质量控制制度 318

二十四、供应科高压灭菌制度 319

二十五、供应科事故差错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319

二十六、供应科物品领取保管、赔偿、报废、维修制度 319

(一)物品领取保管制度 319

(二)赔偿制度 320

(三)报废制度 320

(四)维修制度 320

二十七、回收与发放制度 320

(一)回收制度 320

(二)发放制度 321

二十八、供应科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321

二十九、供应科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321

三十、供应科空气消毒制度 322

三十一、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322

第四节 麻醉科工作制度 323

一、麻醉科工作制度 323

二、白班医师工作制度 323

三、午、夜班医师工作制度 324

四、听班医师工作制度 324

五、术前查房会诊制度 324

六、术前病情评估工作制度 325

七、手术室查对制度 325

八、麻醉知情告知制度 325

九、麻醉准备室工作制度 325

十、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326

十一、重大手术病人麻醉后复苏措施 326

十二、手术室一般制度 327

十三、手术通知制度 328

十四、手术室参观制度 328

十五、手术室接送病人制度 328

十六、手术室留送标本制度 329

十七、手术室清洁消毒制度 329

十八、手术室围手术期工作制度 330

十九、手术室交接班制度 330

二十、手术室统计制度 330

二十一、手术室各种器械、物品、药品保管制度 331

二十二、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331

二十三、手术管理制度 332

二十四、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332

二十五、手术室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332

二十六、手术室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333

二十七、术中输血制度 333

二十八、术中会诊制度 334

二十九、术中医嘱执行制度 334

三十、术中辅诊检查制度 334

三十一、手术体位摆放制度 334

三十二、手术前后医疗器械物品清点、核对制度 335

三十三、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336

三十四、手术室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337

第四章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338

第一节 医学影像工作制度 338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338

二、放射科质量管理制度 339

三、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339

四、放射科集体阅片制度 339

五、放射科评片制度 340

六、放射科随诊、讨论制度 340

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40

八、放射科急诊检查制度 341

九、放射科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341

十、放射科交接班制度 341

十一、放射防护安全制度 341

十二、放射科大型仪器、设备的保养制度 342

十三、CR室工作制度 342

十四、超声科工作制度 342

十五、查对制度 343

十六、登记制度 343

十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44

十八、消毒隔离制度 344

第二节 检验科工作制度 345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345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46

三、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346

四、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347

五、检验科卫生制度 347

六、检验科继续教育与进修管理制度 347

七、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348

八、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348

九、检验科查对制度 349

十、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350

十一、医院检验科标本拒收拒检制度 351

十二、检验科急诊检验管理制度 352

十三、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353

十四、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354

十五、检验科登记制度 356

十六、检验科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56

十七、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357

十八、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358

十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358

二十、检验科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360

二十一、检验科医学细菌实验室管理制度 361

二十二、检验科信息反馈及信息管理制度 361

(一)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361

(二)检验科信息管理制度 362

二十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362

二十四、检验科投诉处理制度 363

二十五、检验科行为道德守则 364

二十六、检验科值班制度 364

二十七、安全管理制度 365

二十八、检验科奖惩制度 365

二十九、检验科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365

第三节 输血科工作制度 367

总 则 367

一、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367

二、检验记录和核对制度 368

三、血液保存、发血、临床输血及血液报废制度 368

四、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 369

五、试剂的认购、入库和领用制度 370

六、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和控制血液传播疾病 370

七、仪器设备认购、验收、使用、 管理、保养维修和报废制度 371

八、计量管理制度 372

九、输血前检查制度 372

十、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 372

十一、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373

十二、输血科手卫生管理制度 374

十三、工作制度 375

十四、交叉配血核对制度 376

第四节 遗传实验室工作制度 378

一、遗传实验室规章制度 378

二、细胞培养室无菌制度 378

三、细胞培养室管理制度 379

四、病情告知制度 380

五、病人隐私保护规定 380

六、患者权益与义务 381

七、关于各种知情同意、告知书填写说明 382

八、医患沟通制度 383

九、门诊、住院病历复印的有关规定 384

十、工作人员服务守则 385

第五节 病理科工作制度 387

一、病理科质量管理办法 387

二、病理科工作制度 387

三、诊断室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388

四、技术室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388

五、巨检室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389

六、细胞室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389

七、档案资料室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389

八、病理科办公用品、耗材及试剂的领取及保管制度 390

九、科室仪器使用规章制度 390

十、外检工作制度 391

十一、病理实验室管理工作制度 392

(一)技术室工作制度 392

(二)细胞学室工作制度 392

十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392

十三、实验室卫生制度 393

十四、实验室管理办法 394

十五、标本接收登记制度 394

十六、诊断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395

十七、上级医师复片和科内读片制度 395

十八、病理切片会诊制度 396

十九、阅片前查对制度 396

二十、疑难切片会诊制度 396

二十一、尸体解剖有关制度 397

二十二、病理科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398

二十三、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及报告制度 398

二十四、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399

二十五、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399

二十六、医疗纠纷和投诉的处理办法 400

二十七、活体组织收检、取材工作制度 400

二十八、活体组织病理检查报告制度 401

二十九、病理科借片制度 401

三十、资料管理使用制度 402

三十一、石蜡快速预约制度 402

三十二、HE常规石蜡制片质控制度 402

三十三、标本核对制度、审核制度 403

(一)标本核对制度 403

(二)标本审核制度 403

第六节 新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405

一、标本登记保存制度 405

二、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405

三、消毒隔离制度 406

四、仪器管理与校准制度 406

五、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06

第七节 药剂科工作制度 408

一、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408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408

三、新药引进评审制度 409

四、临床紧急购药的有关规定 410

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410

六、药品召回制度 411

七、处方管理制度 412

八、处方点评制度 414

九、药剂科工作制度 414

十、药库管理制度 415

十一、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415

十二、西药库工作制度 416

十三、调剂室工作制度 417

十四、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418

十五、病房药房工作制度 419

十六、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420

十七、中药房工作制度 421

十八、制剂室工作制度 421

十九、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422

二十、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422

二十一、首次供货单位合法资质审核制度 423

二十二、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及年度评价准则 424

二十三、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425

二十四、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425

二十五、药品统计工作制度 426

二十六、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426

二十七、有关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426

二十八、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427

二十九、用药咨询与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428

三十、各调剂室临时缺药处置办法 428

三十一、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429

三十二、药学人员外出培训及业务学习制度 429

三十三、药学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430

三十四、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 430

三十五、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制度 434

三十六、药事不良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 435

三十七、药品调配差错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436

三十八、药品调配差错的应对原则和报告制度 439

三十九、药品调剂差错管理程序 440

四十、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441

四十一、药学人员为特殊患者服务措施 441

四十二、计算机使用制度 441

四十三、与药品有关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442

四十四、安全管理制度 442

四十五、与病人及临床医师沟通制度 443

四十六、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443

四十七、药品储存、保管、养护制度 444

四十八、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445

四十九、药品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 446

五十、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446

五十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447

五十二、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449

五十三、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449

五十四、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450

五十五、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 450

五十六、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451

五十七、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451

五十八、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 452

五十九、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453

六十、药品报损制度 453

六十一、库存药品盘点制度 454

六十二、门诊药房退药规定 455

六十三、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455

六十四、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457

六十五、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 458

六十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459

六十七、医用氧管理制度 460

六十八、医用氧气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461

第五章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462

第一节 妇幼保健部工作制度 462

一、妇幼保健部工作制度 462

二、妇幼保健部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462

三、妇幼保健人员考核制度 463

四、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工作制度 463

五、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464

六、0-4岁儿童生命监测工作制度 464

七、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制度 464

八、围产儿死亡监测工作制度 465

九、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制度 465

十、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466

十、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466

十二、潍坊市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467

第二节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468

一、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468

二、儿童生长发育门诊工作制度 468

三、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469

四、儿童营养科工作制度 469

五、体弱儿管理制度 470

六、儿童耳鼻咽喉保健科工作制度 470

七、听力检测室工作制度 470

八、听力治疗室工作制度 471

九、眼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471

十、暗室工作制度 472

十一、儿童口腔保健科工作制度 472

十二、宣传教育制度 472

十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473

十四、工作区域卫生清洁制度 473

第三节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474

一、妇保科工作制度 474

二、更年期保健制度 474

三、妇女心理保健工作制度 475

四、产后康复工作制度 475

五、青春期保健工作制度 475

六、婚前检查门诊工作制度 476

七、婚前保健工作制度 476

八、婚前保健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476

九、婚前保健业务学习考核制度 477

十、婚前保健综合体检室工作制度 477

十一、婚前保健咨询工作制度 477

十二、婚前保健宣教制度 477

十三、婚前保健逐级转诊制度 478

十四、婚前保健疾病随访制度 478

十五、婚前保健消毒卫生制度 478

十六、婚前保健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479

十七、妇科病防治工作制度 479

第四节 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 480

一、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 480

二、健康教育委员会制度 480

第五节 康复科工作制度 481

一、儿童康复科白班工作制度 481

二、儿童康复科夜班工作制度 481

三、门诊脑电图室工作制度 481

第一章 党群工作制度

第一节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会议议事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决策水平,推进“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领导体制的贯彻实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的原则和形式

议事原则:

党总支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议事遵循平等、民主、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决议和分工负责的原则。

议事形式

1、党总支会议

1)党总支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亦可提前或推后召开。凡需提交党总支会议材料讨论审议或决定的问题,应由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事先做好准备(包括不同方案论证,部门协调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等),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处理意见。

2)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总支书记不在时,由总支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委员参加。

3)党总支会议必须有过半数以上成员到会后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书记或党办通报。

4)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由党总支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确定列席人员。

2、党总支扩大会

党总支扩大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并吸收部分有关部门负责干部参加。

3、党政联席会议

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分别由书记或院长召集并主持。主要任务是汇报工作,沟通情况,研究、处理并协调日常工作、近期重点工作、涉及党政共同的工作任务和问题。

(二)议事范围

党总支会的议事范围是医院管理、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及其议题,包括: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的执行与落实。

2、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3、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改革、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等事项。

4、研究决定医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干部监督、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知识分子等工作。

5、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6、党总支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开好民主生活会。

7、讨论和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需要提交讨论决策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决议的实施与监督保障

决议实施

1、党总支会议在有成员缺席的情况下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书记或党办负责人通知缺席的总支成员,使其了解并贯彻执行会议决定或决议。

2、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经书记同意,在规定范围内通报。需要行文的,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党总支讨论的原则撰稿,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

3、遇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处理的重要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负责解决,事后向党总支会报告。

监督保障

1、每次党总支会议均作记录,会务工作由党办负责。

2、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对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会议记录由党办严格保管。

3、党总支会议决定的事项,明确由有关部门办理的,分管的总支成员要随时督促检查。党办负责督促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书记或副书记反馈,必要事还要写出专题办结报告。

4、党总支委员对党总支会议所作决定与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者上级党组织未做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总支会议复议,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做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党总支会议通过。

上述党总支议事规则,由党总支会议讨论生效。今后上级党组织如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办理。

二、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使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院党总支班子成员;党办、院办主任。院党总支认为有必要时,可吸收支部书记或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

二、时间: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一次,时间半天或1天。

三、召集:由院党总支召集,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主持。

四、形式: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包括集中学习、讨论,中心发言、学习交流、理论培训、听党课、辅导讲座等形式。同时,还要坚持自学。

五、计划:由党办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院党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

六、考勤:由党办负责考勤。参加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者,要做好请假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进行补课,以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七、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学习山东省委宣传部编印的《全省县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参阅资料》;

3、学习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经济形势;

4、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卫生局党委的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

5、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医院管理、医学科学知识,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制度、规定等;

6、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党总支和党支部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总支委员要坚持过好党总支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10天报上级党委,以便上级党委派人参加。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5天报医院党总支,以便党总支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民主生活会有关的程序和要求: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委的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党总支或委托纪委、组织部门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纪委、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纪检、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纪委(支部由纪检或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党员因故缺席,应提前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党委领导或代表讲话。

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有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因给予批评教育。

八、党总支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反党纪论处。

九、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档案。主要内容是:历次民主生活会解决的主要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等有关材料。

十、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订“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要作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支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1、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等。

2、本支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3、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5、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支部所属各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等。

6、对党员的奖惩。

7、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8、其他相关内容。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要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决定。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6、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7、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8、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9、分析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听报告、讲座、观看电教片、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1、系统讲解党的章程,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基本经验的教育。

2、学习贯彻党的全国、省、市代表大会的报告、各项决议。

3、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和法制教育。

4、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党委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经常性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机构、慎重发展”。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上级党委、院党总支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分子的联系。

3、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凡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推优”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条件成熟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4、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报医院党总支审核后,上报卫生局党委审批。

5、各党支部每年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展计划要根据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结构,重点吸收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高知人员入党。

6、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力,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是,符合规定、自己端正、公正、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7、积极做好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准备工作。讨论前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原始记录与《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要召开党小组会,进行酝酿讨论;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符合条件和手续完备,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发展党员双推等情况,报医院党总支审查同意。

8、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及时研究,已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医院党总支审核后,报市卫生局党委审批。

2)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党小组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它权力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报市卫生局党委存档。

附: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于团总支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等,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卡片(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登记卡,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过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不得告示本人。

5、培养教育(党支部)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鼓励支持他们参加志愿者或公益事业活动;

定期培训。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8、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2、申请入党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9、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要按时参加由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10、预审和公示(党总支)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

2)拟定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3)经审查,符合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1、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好后,由党支部审阅。

12、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其内容:

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

支委会发表意见;

大会讨论;

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13、填写党支部决议(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14、填写党总支审批意见(院党总支)

院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党员对象进行审查,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签署意见,并交给党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党总支印章,报上级党委审批。

15、与发展对象谈话(由上级党委指派的专人进行)。

16、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上级党委批准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所在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7、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上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誓词见《中国共产党章程》

18、继续教育和考察(党支部)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同时为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19、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院党总支签署审查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目的

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中,特别立足岗位,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以及在医院改革与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定共产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5、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6、是否热爱卫生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视病人如亲人,关心和体贴患者,做到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7、是否认真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执行医院决定,在各项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8、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

9、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并能坚持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10、是否自觉遵守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11、是否有良好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三、评议要求: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院党总支领带下,以支部为单位,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先进性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由参加评议的党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填写: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政治思想、宗旨观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行为,组织生活,工作实绩以及综合评价等。

5)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事实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6)表彰和处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分: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对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突出的党员,可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医院党总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严肃处理。对评议结果为差的党员视为不合格党员。支委会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的手续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3、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做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理。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

1)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形成调查材料。

2)召开支委会,讨论分析受处置对象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并向上级党委汇报。

3)党支部找受处置对象谈话,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听取本人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报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理由及处置意见,提请大会讨论表决后做出决议,再由本人在决议上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5)上级党委审批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总支的处置批复。

6)找受处置对象谈话,对限期改正的党员提出要求,对出党的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

七、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一项包括党课教育、接转组织关系、党费交纳等方面在内的综合制度。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好本制度。

二、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要求及基本原则。

1、党员教育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和独立性。要把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有计划地实施对党员的教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

2、党员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宗旨、纪律、党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的教育等。

3、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是:(1)理论联系实际;(2)正面教育为主;(3)分类分层次的教育。

4、党课是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要结合党在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确立党课专题。

5、党员教育,还要采取个别教育、党内对话等方式和运用科学化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三、党员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几个注意事项:

新来院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及时到党总支报到。党总支在接到外单位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后,应在月内将其转到党员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逾期不办理组织关系者,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且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报上级党委进行处理。

我院党员因调动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的,按期将组织关系转出我院。离、退休干部党员,如本人居住地在外地和外单位,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工作地点比较固定,应转移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二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则出具党员证明信。

2、党费缴纳和管理注意事项:

党员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比例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

新入党的党员,应在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开始缴纳党费。

党费收缴以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要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工作。各党支部收缴的党费,由党总支统一全额上交上级党委。党总支每年将收缴情况向党员公布一次。

八、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和带领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干事业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分解量化,分布实施。

2.按时参加党支部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活动。

3.建立簿册,如《党员名册》《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落实情况,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推优的主要依据。

九、离退休(内退)职工党员管理制度

1.老干部党支部按照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做好离退休职工中党员管理工作,各有关党支部做好提前内退职工中党员管理工作,支持医院工作,遵纪守法。

2.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内容和书目,根据他们年老体弱的实际情况,上门送学习材料,上门按标准收缴党费、上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党总支每年召开一次提前内退职工中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党员座谈会,汇报医院工作,征求老党员对医院党建工作和对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

4.积极组织他们参加组织活动,增强法制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破除封建迷信,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十、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组织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更好地体现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定期召开联系和服务群众座谈会,掌握和了解患者、职工群众的实际情况,研究和解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见和措施。

三、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就医、住院和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主要方式是: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2、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3、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4、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5、坚持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

五、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党员联系群众率要达到85%以上。

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文明创建、民主评议行风、医德医风建设等活动,用爱心、诚信心、真情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安全舒适的医疗保健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十一、政治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中央有关文件,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报党刊重要文章,时事政治,上级党委、行政部门重要文件以及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普法安全教育等。

二、学习形式

1、院中心组、科室、党小组学习。

2、集中学习:采用定期上大课形式,对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如听报告、电教、参观展览、知识竞赛、演讲会等),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

三、学习时间

1、院中心组学习每月1次(详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参加人员: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院办、党办负责人。

2、科室职工政治学习每月至少一次。

四、学习要求

1、政治学习时间,要认真组织,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并由科室负责人补课,以保证政治学习参加率达95%以上。

2、党办统一安排学习计划。

3、每次学习,各科要由专人认真记录和考勤,以便作考核依据。

4、各科政治学习将列入科室、个人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评比、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制度

一、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规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强烈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工作责任感,务实创新,勤奋高效,不断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为政清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四、加强集体领导,搞好班子内部的团结协作,一切从事业大局出发,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中互相支持、尊重、维护、帮助。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算、人才培养,人员调配、贵重医疗设备、物品采购及大型基建工程等,均需集体研究和职代会讨论,以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减少工作失误和浪费。

六、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任人唯贤,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切实做到弘扬正气,扶正压邪,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经常深入科室,多做调查研究,虚心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办实事,增强干群的密切关系。

八、领导成员不得借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维修、药械、物资采购之机,从中收取回扣,不得占用集体财务或用公款公物为个人装修住房,制作家具等。在对外业务和工作交往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以各种名目赠送的礼品、回扣、有价证券和手续费等。

九、加强审批和审计制度,坚持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正确地掌握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公出期间差旅、食宿费用、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十、领导成员不得借学生分配、人员调动、职务评聘、调换工种等接受现金和礼物,不得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吃喝宴请,挥霍浪费,收受钱物。

二、党总支书记、院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院党总支、院长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医院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卫生局党委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的部署和落实,确定责任目标。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总支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领导、组织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及时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检查纠正。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出现不廉洁行为。

三、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协助书记、院长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分管科室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对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科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好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三、指导分管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不正之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四、负责组织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参加并指导分管科室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模范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和制度,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出现不廉洁行为。

四、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医院职能科室和各支部,都要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新时期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关于反腐倡廉的规定、要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纪党规,从理论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深刻认识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进一步搞好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落实医院制定的《禁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若干规定》狠刹利用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严把接待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发现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制度,加强对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做到车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各级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医院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到不谋私、不徇私情,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禁止各种商业贿赂,在经济和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取回扣、手续费、有价证券,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各种酬金,不得接受和索取礼品。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规定,采取跟踪病人调查,鼓励群众举报等办法检举揭发。对顶风而上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严禁科室或个人私收经费,一旦发现按贪污论处。严禁挥霍浪费,损公济私,化公为私,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坚决制止公费旅游、挪用公款和私自借用公款。不准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所谓“研讨”、“参观”等活动,对参加学术会、订货会等要认证审查,严格把关,

四、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一是要强化党的监督,重点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中心学习组,加强教育,警钟长鸣。定期开启举报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加强群众监督,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坚持院务公开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财务、审计等制度,把好关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使各级干部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中。

五、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度。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之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纪检人员要采取召开调度会、听汇报、座谈走访、明察暗访、跟踪调查等方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纪检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医院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五、关于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的领导,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院党总支、院务会研究,现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是医院重要工作之一,事关改革与发展大局,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二、医院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实行院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管工作实行“双责”负责制。医院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的开展,各科室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工作的开展。

三、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分解,人人有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有奖惩。院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确保全院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的同步进行和扎实有效。

四、院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报批评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五、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与奖惩。

根据上级要求,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院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科室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选先、奖金分配、晋升晋职、职称聘任等挂钩。对在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中发生问题的科室或个人,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高职低聘、取消职称职务聘任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等惩处,并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六、民主集中制制度

一、院党政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何成员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定。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讨论的原则,由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树立全局观念。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团结。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明确中心工作,联系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坚持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重大问题凡事先没有经过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任何成员和个人不能代替党、政领导班子讲话和发表文章。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代表党、政领导班子。

六、院党政领导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系会议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行为。

七、各成员在执行决议中,具体执行情况要及时汇报,以便党总支掌握情况及时指导各委员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理。

七、党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方式进行。

1、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2、定期公开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措施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职称晋升和岗位评聘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3、随时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医院改革发展等重大决策、决定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重大财务开支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设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时间及要求

1、固定公开内容,年初进行;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随时公开内容可即时进行公开。

2、党务公开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员会审核批准。

3、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方式,不应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

1、公开形式:党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以采取其它辅助形式公开,但不得代替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党务公开栏可与院务公开栏共同使用。

2、公开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院党总支、党支部或党员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党总支负责人或党办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八、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一)重大决策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年度工作计划

4、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5、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6、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7、人员奖惩

8、重要基建工程项目及规划

9、奖金分配方案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医院中层干部、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

1、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上的投资、工程等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

2、设备采购每台(件)5万元以上等;

3、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或批量购置5000元以上的大宗商品物资采购。

4、房屋、汽车等固定资产(价值5000元以上)租赁、处置等。

5、对外投资、贷款、担保;

6、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医院年初经费预算和年度决算;

2、突发事件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坚持的根本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3、依法决策原则: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规定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根本依据,医院的任何决策,均不得违反。

4、责任追究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是保证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正确的重要举措。

5、分工负责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是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推诿扯皮,强化决策责任意识的必然要求。

6、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三、决策规程

(一)集体决策的民主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依照《工会法》及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办公会议讨论之后,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

重大业务技术事项,在讨论决策之后,要提交医院相关专家委员会审议。

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有关职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提交讨论决策。

(二)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有党总支委员会、院长办公会、院务委员会和职代会等形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党务工作;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和业务等方面的有关问题、部署相关工作;院务委员会研究解决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职代会讨论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

(三)参与议事人员范围:依据会议内容及有关规定,召开相应会议。党总支委员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总支委员,院长办公会议、院务委员会参加人员为院领导班子,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可根据需要分别请相关职能科、临床及医技药科室主任或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

3、决策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或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有较大分歧时,暂缓做出决定,等酝酿成熟后再议;

4、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1、决策事项实施:医院党总支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医院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及时组织实施,党办或院办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或院长汇报落实情况。

2、反馈:事项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应及时向党办、院办或主要领导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五、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1、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2、医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应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职代会成员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4、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规定的情节。

5、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警告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廉政纠风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廉政纠风工作意识,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制定有关廉政纠风教育工作制度如下:

一、把廉政纠风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工作整体部署,与医院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考评、同奖惩。

二、坚持和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党的“四项基本”以及党和国家廉政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廉洁行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廉政纠风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与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相结合。在坚持经常性教育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进行法制教育课、举办先进典型报告会和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廉政纠风教育电教片或观看廉政纠风教育展览等。进一步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深化廉政纠风工作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对单位新任干部的廉政纠风教育工作。单位新任干部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上岗前,必须进行廉政纠风教育和培训,筑牢廉政纠风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纠风教育。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要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教育。采取重点谈话、重点培训、正反典型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他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履行廉政纠风责任制,带头学习各级廉政纠风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带头参加法制警示教育讲座,带头定期讲廉政纠风教育课,真正把廉政纠风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它为医疗服务和医院经营管理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把握医疗卫生服务方向的思想保证,是关系到医院改革发展的大事。

2、搞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关系到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医院建设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

3、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医院发展中的地位、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抓好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

1、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讲诚信、讲责任、讲奉献的职工队伍,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2、加强干部职工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使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4、通过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培育医院文化,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为医院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1、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要以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医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工作。

3、医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

4、各科室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把抓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各自的特点,抓好职工、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四、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

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是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医院良好群体形象的重要途径。

1、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平安、和谐医院”、“文明科室”、“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志愿者服务等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要把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评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医院的文明服务水平。

2、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在党组织、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科室、争做优质服务标兵活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3、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坚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职工情操,增强团队精神,为医院改革发展凝心聚力。

二、关于实行精神文明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医院改革发展大局,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团结协作,分工负责。

二、医院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活动的开展,各科室都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工作的开展。

三、各科室要切实加强责任心,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做到层层分解,人人有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考评、有奖惩,确保全院各项工作的同步发展。

四、院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召开调度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报批评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五、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与奖惩。

院领导小组根据我院《精神文明及医德医风建设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科室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晋升晋级、职称聘任、奖金分配、先进评比挂钩。对在工作中发生问题的科室或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评先资格,对有违纪行为的不得晋升晋级,并取消职称、职务聘任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

三、关于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增强全体医务人员争先创优、加快发展意识、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医院社会形象,推动医院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省级文明单位标准为依据,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文明和谐医患关系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及单位整体形象为目的,努力推进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医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医院在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和康复事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泰安及全市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文明单位建设标准(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地区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3、业务工作领先,社会效益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执法行政、办事公道、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性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拓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文明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同级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服务经营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4、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重视智力投资,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显著。模范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圆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标,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卫生防疫和群众保健工作先进。注重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员工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风貌健康向上。

5、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公开办事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和事故率低于省规定指标,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邪教活动,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6、内外环境优美,环保符合要求。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整洁整齐,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绿化、美化工作,无脏、乱、差现象。环保制度健全,环卫设施完善,认真治理环境污染,环保工作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敬业意识、法纪意识,真正把医院建设成为精神风貌健康向上,医德医风高尚优良,干部队伍勤政廉洁,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学术思想严谨活跃,人际关系团结和谐,文化氛围浓厚高雅,院容院貌整洁优美,社会各界放心满意的妇幼保健院。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公道正派、廉洁勤政,积极创建“五好”领导班子。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列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2、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民主法制、《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信、敬业奉献”精神。三是深入开展职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服务宗旨教育,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精神和职工主人翁意识。通过政治、法制、道德和先进典型的潜移默化的教育,不断促进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医院整体文明形象的提升。

3、立体创建,整体推进,不断提升医院整体形象。一是强化认识,克服厌倦畏难情绪,进一步强化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全院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医院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本科室,本岗位的创建工作,通过全员参与,立体创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为医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结合医院实际,按照“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长期和年度文明单位建设规划、计划。重点进一步治理看病难、看病贵、不方便问题,商业贿赂问题,诊疗行为不规范,语言、行为不文明,诊疗环境脏、乱、差以及医患关系问题等。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各类文化娱乐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技术比赛、学术交流、文体活动等,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增强职业文明新风,塑良好群体形象,做“四有新人”的自觉性。四是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诚信医院”、“百姓放心医院”、“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规范和完善创建机制,提高创建质量,突出创建效果。通过有效的载体和扎实的创建,创出特色,评出典型,推出经验,促进全局。从而营造具有医院特色的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医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和品位。

4、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健全和完善行业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按照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反腐纠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规范医疗自觉性;增强行政后勤人员立足岗位,服务全局的主人翁意识,真正把“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二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和医疗服务质量信息反馈箱,出院病人随访,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各种检查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向病员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将医院各个环节置于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社会及病人的满意度、诚信度。三是抓好爱心惠民工程实施,深入开展人性化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让广大妇女儿童在医院医疗保健服务中真正得到实惠。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院各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科室要结合本科的工作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文明单位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2、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各职能科室要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每月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考评结果直接与科室及个人利益、年终各类先进评比挂钩。

3、认真抓好与精神文明创建相应的社会治安、医疗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秩序及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文明单位建设是一项长期细致的、艰巨复杂的工程。全院干部职工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医院改革与发展为己任,以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廉价便捷、安全满意”的医疗保健服务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聪明才智,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泰安贡献力量。

四、医院精神文明及医德医风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1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科务会不少于2次。各种记录本齐全,记录及时。

10

政治学习每少1次扣0.5分,科务会每少1次扣0.5分,记录本不全或记录不及时扣1分。

2

积极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每项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开展人性化服务好,各项服务措施、服务承诺得到落实。

15

创建活动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服务措施、服务承诺落实不好扣2分。

3

一日清单公布及时,连心台内容及时更换,医疗护理服务质量信息反馈表回收率30%以上。

10

一日清单公布不及时扣2分;连心台内容不及时更换扣1分;信息反馈表回收率每低5%1分。

4

文明礼貌、仪表、言行、服务规范,病人满意率95%以上;内部服务满意率80%以上。

15

服务态度不好,服务对象不满意,发现一次扣2分,有投诉一次扣5分;违反仪表、言行规范一次扣2分;病人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内部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5

恪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不吃请,拒回扣,不收病人钱物,不开假证明,不私自出售药品、物品;按时医德医风考核,资料记录齐全。

15

不熟悉医德规范,每人次扣1分;经查实,有吃请或收受红包、回扣者扣3分;开假证明者扣3分;私自向患者出售药品、物品者扣3分;医德医风考核不及时,资料、记录不全各扣2分。

6

认真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所属区域整洁有序。

10

上班期间迟到、早退,串科室、干私活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工作区域脏、乱扣2分。

7

科室团队精神强,科内外团结协作好,科主任、护士长以身作则,职工无矛盾,无吵架斗殴,凝聚力强。

10

科室领导、同事之间不团结,矛盾上交,影响工作,各扣3分。

8

及时上报医院交办的各种材料、信息、数据

5

不及时报送扣1分,每缺1次扣2分。

9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义务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10

每次不参加扣2分;文体项目获市卫生局以上奖,参加人员每人给科室加1分。

10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安全和医疗安全目标责任书。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安全或医疗事故,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不得分。

备注:每面锦旗、镜匾加1分;每封感谢信、表扬信加0.2分。经查实每拒收一次红包加1

第四节 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工作方案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院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处理医务人员与病人、与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对立关系的指导原则,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动的准则。

第三条 医德规范如下: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学互敬,团结协作。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医德规范,坚决抵制不正当之风,不做有损医务人员形象的任何事情。

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索取、收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不得接受与医疗活动有关的宴请。

2、能在本院完成的就诊、检查、治疗、手术等,不得私自转到其他医疗单位,从中获利。

3、在外出会诊、讲学、协作兼职中,经济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准额外索取财物。

4、为病人诊治疾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开“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5、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和其他物品时,如对方给予优惠,必须如实报告单位,不准个人索取和收受回扣、劳务费等。

6、在学术问题上,要坚持“双百”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7、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第五条 坚持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1、要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系统的医德教育,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注重实效,以广泛普及医德知识,使每个医务人员都牢记医德规范。

2、医德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医德医风教育。

3、要把医德讲评作为科室晨会和周会的重要内容及时记载和表扬医德高尚的人和事,批评不良倾向。

4、要积极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白求恩精神,努力培养新时期“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医务工作者。

5、要做好日常医疗卫生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上岗前教育培训,制定上岗前教育培训实施计划,未经上岗前教育培训的医务人员,不得上岗。

第六条 医德评价与监督。

1、成立医德考评组织,建立医德考评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

2、建立医德医风情况报告制度,各科室涌现的好人好事,发生的差错事故和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方面的重要情况,要随时登记并报告给直接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3、医德的考核与检查,采取自查、互查,上级考核和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4、健全群众监督网络,门诊、保健部门、院外门诊设立医疗服务投诉箱和监督电话,并不定期向门诊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各病房区设医疗服务质量信息反馈箱,定期收集住院病人的满意度调查表,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出院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医务人员均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证核实,要作为考核评价医务人员的重要依据。

5、医院组织行政、政工查房,了解情况,分类指导,奖优罚劣。

第七条 奖励与处罚

1、对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奖、聘任、提薪、提拔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和先进科室的首要条件。

2、对于严格遵守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全院各临床科及医技科室等单位,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科室、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医院党总支提出,以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医德医风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事业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教育

1、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

2、主要教育形式有:利用科室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医德规范的集中学习讨论,定期组织上医德课,不定期举办演讲赛、知识竞赛、讨论会、医德医风培训班等。

3、对新进院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医德医风教育。

4、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对好的典型及时宣传、表彰、弘扬,对违反医德医风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重者严肃处理。

二、医德医风管理

1、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凡科室或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及院分工领导的责任。

2、建立重点岗位职能交叉和轮换制度,岗位轮换一般2-3年轮换一次;

3、建立医德医风考核评议制度,一年考核评议一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作为评选先进、职称聘任、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医德医风监督和检查

1、院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及时掌握社会对医院工作的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

2、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医院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医德医风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4、建立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与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班组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定点联系科室,进行医德医风方面的座谈、宣传教育、督促帮助和改进等工作;

5、一站式服务中心设院长代表,接待、处理病人的投诉,对患者解困答疑,巡视门诊各窗口、各诊室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解决;

6、完善医德医风举报制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7、全院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监督。

四、医德医风奖惩、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

1、设立委屈奖,确因病人或其陪人无理取闹、打骂医务人员的,医院给予委屈奖100-200/次;

2、对收到病人锦旗、感谢信、退还或上交医院红包及献爱心、捐助困难病人的好人好事等按医院规定给予奖励;

3、对医务人员在年内多次病人问卷调查中反映集中、评价较高者,将推荐年终“优质服务标兵”的评选。

4、因服务态度、医德医风方面的问题而受到病人投诉并给医院造成一定影响的,经查实,扣发科室当月、当事人三个月奖金。并进行医德医风培训,写出保证书,否则再次发生作下岗处理。

5、职工如无故违反劳动纪律,按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6、职工上班未挂牌服务或胸牌不规范、衣帽不整洁者,违反言行规范,发现一次扣个人1分;

7、病人满意度调查在90%以下者,每低于1%扣科室0.5%分;

8、经查实,行政后勤人员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和其他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暗示收受红包、“回扣”、宴请、有价证券及其他不正当利益者,作待岗处理,并按上级有关规定接受其他处罚,同时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责任。

三、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标准:

(一)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院党总支的决议,完成院领导的工作部署,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与党中央、上级党委保持一致。

(二)职业道德:尊重病人,一视同仁,优质服务,礼貌待患,言行规范,态度和蔼,做到不与病人争吵,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冷落、不推诿、不刁难、不训斥病人;耐心解释、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慎言守密,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

(三)服务质量: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认真负责,客观求实,严谨细致,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守医疗原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无吃请索贿受贿、开假证明、人情方等行业不正之风,无向院外介绍病人和经济违法行为。

二、考核内容:

以《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为主要依据,具体划分为四项百分制考核:

政治思想:20分 服务质量:30

职业道德: 25分 遵纪守法:25

三、考评方法:

(一)分为年度考评、月考评、不定期考评。

年度考评:每年年终对全院每个职工进行一次考评,首先个人总结,做出自我评价;科室考评小组提出考评意见,报院考评委;院考评委写出审校意见后,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个人。

月考核:科室医德医风考评小组,每月对科室人员考评一次,所得分数与奖金挂钩,诸月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不定期考评:平时可结合某项任务或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结果分为四个档次

优秀:任职期间达到上述四条标准,表现突出者;

良好:任职期间达到上述四条标准,表现较好者;

一般:任职期间达到上述四条标准者;

差:凡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四、要将每年年终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及时填入《医务人员考核档案》中,并作为聘任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

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或酌情给予适量的经济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应分别情况给以处理,年终考核给予告诫或进入考核差档次,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五、对医务人员的考核奖惩,要形成制度并狠抓落实。

六、建立考评组织:

医院建立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委员会(简称考评委),其人员组成同医院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

各科室要建立医德医风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考评小组)分别同各科室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

考评委、考评小组具体负责院、科两级医德医风的考核与评价。

四、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成立投诉接待处,接待处分别设在院办、医务科和一站式服务中心,具体受理、协调社会各界、门诊住院病人的投诉。

2、医院设投诉监督电话、意见箱、各科室设意见薄。

3、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4、院办、医务科、一站式服务中心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他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职工劳动纪律、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2、党 办: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4、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5、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6、保卫科:受理医院治安安全方面的投诉。

7、后勤服务中心: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8、器械科:受理设备管理、维修方面的投诉。

9、感染管理科室: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0、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11、各部门、各科室受理本部门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2、其他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就医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7、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8、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9、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做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10、对调节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1、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2、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存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

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10、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态度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打击报复投诉人,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关于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反腐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各项部署,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有效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法制警示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大对医德医风建设的考核奖惩力度,坚持每月考核与奖惩。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实行定期轮换制。

二、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医疗活动中,不得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礼品、宴请及高档消费,不得接受开单提成、各种形式的回扣和各种名义的好处费,不得以医谋私,不得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对被投诉举报有上述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在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评优选先时予以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和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禁大处方、乱检查和开单提成。医院定期对大处方、高价药、新特药、药品收入比例进行处罚。对销售量在前10位药品,给予重新压价竞标或取消使用。

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内部分配制度,以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为落脚点,不把药品销售列为奖金分配考核指标,重点加强对医疗护理质量、工作量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分配力度,促进医院综合实力的全面提高。

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认真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项目收费公开公示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虚抬价格、分解收费、乱收费、私自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药品购销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药械采购的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实行网上采购。严把质量和入口关,实行医院与药品供应商签订“杜绝药品回扣承诺书”和“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一经发现供货商违反协议,立即取消供货资格并要求供应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在医用设备采购方面,要严格执行医用设备采购规定和程序,凡科室购买设备,必须实行先考虑论证,公开竞标,单方议标,药事管理委员会表决后,进行公示。杜绝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

八、根据我院服务对象多是低薪阶层和农村群众实际情况,医院长期坚持单病种限价收费,济困医疗服务、免费接送孕产妇、免费接转新生儿急诊等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进一步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科室对口账,定期进行账物核对,完善报废程序,坚持“以旧换新”的物品领用制度。

十、规范项目招标程序。建立健全物质采购和药械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设备、医用耗损、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招标,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公示,并由纪检、工会、财务、审计及相关科室等部门全程监督。采购未中标物品时,应深入进行市场调查,货比三家,集体商定,确保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严禁私人交易,严禁个人谋取私利。

六、关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处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纠风会议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德医风进一步好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红包”含义是指医务人员或有关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收受(索要)的患者或其亲属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或贵重物品;回扣的含义是指业务科室和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索要)的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在帐外暗中以临床促销费、处方费、劳务费、宣传费、临床观察费、开单费等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或贵重物品。

第三条 医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受(索要)“红包”。如收到“红包”,应立即退还患者或其亲属。因故不能及时退还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科室进行登记,并上交医院作为患者的医疗费用或退还患者,仍不能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按收受“红包”处理,要予以追缴,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按本规定予以处分。

第四条 医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准收受(索要)回扣。如收到回扣,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科室登记,并上交医院财务入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的,按收受回扣处理,要予以追缴,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按本规定予以处分。

第五条 业务科室收到“红包”,应立即退还患者。因故不能及时退还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作为患者的医疗费用或退还患者,仍不能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业务科室收到回扣,必须在24小时内全额上交医院财务科入账,不准截流私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的,按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要予以追缴,并按照本规定追究主管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 严禁医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治疗、手术为由收取提成;严禁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严禁以病人的名义开“搭车药”、作“搭车检查”。

第七条 加强收费管理,执行一日清单等制度。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八条 一切财物收支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准科室实行经济承包、下达经济指标并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严禁科室设立“小金库”。

第九条 严禁违反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不按招标合同采购中标药品;对中标药品应合理使用;严禁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第十条 严禁各科设立用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的“开单费”、“处方费”等形式的开单提成;严禁业务科室和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严禁以介绍转诊患者为由,收取“介绍费”、“转诊费”“检查提成费”等变相提成行为。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或者有关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和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金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通报批评;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本数,下同)不满20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下处分,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处罚;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责令暂停12个月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处罚;除以上处罚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是党员的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业务科室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的,一经查实,免去科室负责人职务,给予科室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或有关工作人员索要“红包”、回扣的,按索贿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给予降级以上直至开除处分;是党员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追究主管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处罚;是党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五条 医药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赞助的学术活动、外出考察等,必须由单位统一掌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科室和业务人员不得自行决定;单位领导接受医药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赞助学术活动、外出考察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在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或通过发放住院须知、公开信、公告等形式,申明医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许收受(索要)“红包”、回扣的规定,劝告病人及亲属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告诫药械经销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向医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推销药品、医用试剂、材料等,不得给医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送回扣。

第十七条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制定专人负责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究,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查处结果需答复举报人的,原则上均要及时回复。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的,医院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上级主管部门受理的举报,责成查处并要结果的案件,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认真查处,并及时报告查处结果。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视情节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院科负责人纠风工作责任,建立院科领导一手抓医院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责”制度,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作为院科领导的重要职责,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抓好落实。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监督不严,发生严重不正之风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七、关于聘任社会监督员的规定

为加强医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院服务水平。经院党总支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协商,我院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请

1、社会监督员从人大、政协、市政府机关、厂矿企业、社区等部门中聘请。人员名单由院办公室、社会工作部推荐,经院领导审批确定。

2、所聘人员由医院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社会监督员巡视证》,并致函监督员所在单位,以取得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

3、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以本人自愿为前提,每届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经本人提出亦可中途辞职。

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根据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及所在单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对医院就医环境、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提出批评和建议。

2、收集社会各界、患者和家属对医院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和投诉,并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3、深入门诊、病房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三、建立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沟通、联系机制。

医院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汇报医院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建立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意见建议的落实、反馈机制。医院安排专人及时调查、核实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医院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监督员名单。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尊重监督员的工作,尊重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批评,认真改进自己的工作。

六、党办和社会工作部要经常保持与社会监督员的联系,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认真做好登记、立卷、查实、处理和信息反馈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社会监督员。

第五节 工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管理制度

1.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协助党政领导抓好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培养职工作做“四有”新人。

2.加强工会安全、财务、物资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厉行节约,按时完成上级工会及院党总支交给的各项任务。

3.加强工会作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临床、为基层服务思想,按时完成上级工会及院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4.抓好工会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增强度队伍素质,使之适应改革、重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5.抓好职工代表、女干部队伍的教育和培训。

6.每年举行1-2次职工技术比赛,并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7.大力宣传表彰一批政治、业务成果完成典型。

8.积极参加院里大事的研究、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9.组织职工代表参加医院的民主管理、协商、视察等工作,广泛征求职工对医院管理建设意见。

10.每年至少开展1次合理化建设活动,鼓励职工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

11.按照国家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

二、工会组织建设制度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是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和实现工会的方针、任务的保证。

2.工会的组织工作必须适应工会组织性质的特点,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发挥职工主人翁精神,搞好工会内部的民主生活。

3.工会干部必须具备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和品质。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团结工会各级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用吸引诱导和说服教育的方法来实现它的任务。

4.工会的基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定期召开职代会和职工民主座谈会。

5.健全工会组织网络机构,定期对工会干部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6.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并做好详细记录。

6.1职工代表大会,每年12次;

6.2院工会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一次;

6.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每年一次;

6.4女工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一次。

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1.每年至少召开次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和任务。对医院重大决策由职代会决策,对职代会代表的提案,由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作解答。

2.设立院长信箱,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民主管理座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医院发展、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职工福利、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归纳、汇总,及时向院党总支、院办公会反馈。

4.设立投诉信箱,对来信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5.督促院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工会经费由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的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对医院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经费决算等进行审计。

2.每年按规定作好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报表,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按规定比例、时间、手续作好经费收缴和上缴工作。

4.认真落实财务制度,会计、出纳专人分项负责。

5.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经费。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按财务年度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五、院务公开制度

实行院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医院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医院,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必要前提;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手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院务公开制度如下:

1.成立由党政、工会、财务、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督查和考评。

2.医院重大决策(决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工作通报情况;党务工作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都要在一定场合向职工或党员作说明或公开。

3.各窗口科室服务规范、便民措施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药品价格、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都必须公开公示,如有变更随时更改。同时,通过微机查询、投诉电话、意见箱及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通报情况,接受病人、家属及社会监督;

4.病人就诊疾病情况、治病原则、医疗费用,都必须通过医患沟通向病人或家属说明、交代清楚。住院病人实行“一日清单”制度。

5.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报告医院的半年和一年工作情况,医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等。

6.通过院周会或院务公开栏每月公开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果。

7.通过院务公开栏适时公开进人计划、干部任免、年度考核与年度总结评比、民主评议院级、中层干部情况等。

8.通过职代会或院周会适时公开医院经济收支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医院招待费使用情况、内部财务审计结果等。

9.适时公开医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维修、项目的招标、实施情况、大型医疗设备(五万元以上)的招投标情况;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招标议标情况;药品、试剂、器械的集中招投标采购情况等。

10.通过职代会、院务会、技术委员会适时公开医院人才引进和科研课题的立项和实施、重大技术项目的引进和应用情况。

11.对多数职工要求公开的内容及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报院务会审核,适时公布。

12.严格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个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13.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特别对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制度、预公开制度,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进行有效及时地监督。

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代会在闭会期间,会议安排由工会委员会执行。职代会三年至五年一届,每年至少1次,于年初召开。

2.会议筹备

2.1围绕医院重点工作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本年度职代会中心议题,职代会召开前1由工会主席组织工会委员和基层工会组长会议讨论议题由院党委提出议题,共同协商确定。

2.2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总数按医院职工总数1%—3%的比例确定。其中,一线职工和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并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

2.3征集提案:工会提案组,发动职工代表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提案,并及时将提案整理分类,提出整改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院党总支。

2.4职代会材料组准备会议材料,主要包括:医院本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财务决算预算、需要职代会表决通过的制度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的相关制度、方案,提案汇总等。

3.召开会议

3.1出席会议的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举行。

3.2根据会议议程,讨论和审议院领导做的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和决算、有关制度和方案、就职代会审议的重要问题做出决议。主要负责人代表院党委现场解答提案。

3.3职工代表民主评议科主任、护士长。

3.4工会将职代会情况向上级医务工会汇报。

3.5工会按规定将职代会所有材料建档、存档。

七、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方针、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2.向职工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法规和人口政策、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避孕药具使用的科学知识。

3.热情为全院已婚育龄职工选择有效地节能措施,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4.做好全院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及时。

5.做好全院职工生育指标落实。

6.做好全院职工独生子女福利待遇管理工作。

第六节 团总支工作制度

一、党团联系制度

1、团总支应定期、及时向党总支请示、汇报工作。

2、党组织发起的各项活动,团组织均要积极响应,积极参与。

3、团支部主题教育活动要积极寻求党支部指导、帮助。

4、团总支每年向党组织集中推荐一次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考察培养对象,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及程序。

5、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考察,并报团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

6、二十八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二、团总支例会制度

1、团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团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团干部例会。

2、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及业务工作能力。

3、围绕本单位党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研究讨论团总支活动事项。

4、交流工作做法、体会、经验。分析团员青年思想动态,提出解决措施。

5、传达上级团组织工作重点及任务,讨论并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团工作任务。

三、团干部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一次团干部培训,对象为团小组长以上人员。

2、培训内容包括团务知识、团干部工作技能、国内外时事政治、本系统本单位工作现状、团工作现状、团干部修养等。

3、培训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培训期间要进行考评和鉴定,作为团干部考核的一项依据。

4、根据院团干部培训情况,选派部分团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团干培训班。

5、鼓励支持团干部注重业务技能的提高,参加高一级学历或相关知识的学习。

四、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支部团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时事政治,讨论研究团的重要工作事项,研究接受新团员,研究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2、每季举行一次团课。以“团章”为基本教材,结合医院中心工作、团员思想实际,采取集中书面团课、集中讲授、外出参观等形式,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

3、每季度听取党支部对团支部、团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及时汇总、反馈、改进工作。

五、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1、在团的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2、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团费。

3、建立专门的帐册,收缴和使用团费逐笔登记。

4、当年团费应上交的部分要全部上交,次年一季度前结清全年收支帐目、并按要求核对和公布。

5、严格掌握团费的使用范围。

6、团活动经费由财务科负责日常的管理。使用前须通过团总支委员商讨决定并请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使用。

第二章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 办公室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是指医院职能科室及相关科室主任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行政总值班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及相关科室主任轮流担任。

二、行政总值班的主要职责。

1、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业务、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

2、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组织、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安排。

4、处理临床、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

5、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午间、夜间工作情况,以及全院水、电、治安等工作。

6、对于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或特定传染病、紧急伤病情况等,在组织处理之前应立即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安排。

7、派车只限于接急诊及医疗、救护用车。其他用途派车需请示院长。

三、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四、做好本班内行政总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对室内重要物品或使用工具应做好移交工作。

五、有关行政总值班顺序和要求详见院办有关规定。

二、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院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人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政副院长、院办、护理部、后勤科室、药械科、保卫科等负责人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提前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时间为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党办、院办组:

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

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

2)各种记录;

3)制度落实情况;

4)管理措施;

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

6)考勤管理情况;

7)病人意见。

2、后勤保卫组:

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

2)物资管理;

3)环境卫生;

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

5)维修问题;

(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

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

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水、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

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

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三、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是院行政领导成员集体研究、解决全院行政业务重要问题的决策性会议,其内容有: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决策的意见。

2.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和制订医院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

3.研究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及调整事项。

4.医院行政、技术、人员编制和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上岗,人员招聘等。

5.医院基本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重大设备的投资及大型器械的添置等。

6.讨论、分析医院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主要对策和措施并作出部署。

7.需要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宜。

8.其它需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

(二)会议的程序:

1.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不在岗时,如有急需研究的问题可委托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院办公室主任记录。

2.院长办公会议每月2-4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全体院领导及指定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会。

3.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每一个问题,允许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后,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意见,但行动上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4.对讨论的问题一般由主持者根据讨论情况作出决定意见,如果对议题意见明显不统一,可暂缓讨论。特殊情况下或必须作出明确意见时,院长有权作出决定。

5.与会者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6.严格执行会议保密纪律,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在未公开期间,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涉密文件资料须妥善保管,对会议讨论中有不同的意见不得在会后向外散布。

(三)决议贯彻:

1.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领导分工组织实施。

2.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做到件件落实,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应由分管责任人按时向院长和院长办公会议报告。

3.院办要认真做好会议决议的催办、督办工作,适时予以检查考评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四、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的事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的临床应用。

3.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场的紧急危重手术。

4.发生医疗、行政安全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物品变质。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特殊情况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

7.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活动,接受院外任务。

9.邀请院外医生来院会诊。

10.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

11.有关领导干部及外宾来院看病、住院治疗的。

12.接待院外来访、参观、交流活动。

13.贯彻执行院领导指示或完成某项任务存在较大困难时;在落实工作中,外部条件发生较大改变,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

1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全院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2、做好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行政文件的拟定,并督促相关科室贯彻执行。

3、切实做好各种行政会议的安排和记录,并了解有关会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4、加强同院外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负责外来联系工作、学习、参观任务的接待工作,并建立登记。

5、做好医院公文的核稿和催办,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利用和文书保密等工作。及时填写医院大事记。

6、做好医院印鉴的管理与使用。

7、安排好行政总值班和节假日的行政值班,并将值班情况落实到人。

8、做好文印工作,能按时完成任务,保证质量,做好文印登记工作。

9、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按《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审核差旅费、餐饮费的支出签字。

11、做好全院行政用处和救护车的调派工作,严格按《关于外出办公用车的有关规定》派办公用车,做好用油和维修管理工作。

12、认真落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文书处理制度

(一)收文制度

1.各级机关或单位发至本院的文件和信函,均由院办公室人员统一拆封、登记。

2.上级对口部门直接发寄各职能科室的文件资料,应先按文书处理程序办理后方可使用。

3.文件和信件收到后要及时拆阅、登记、编号。

4.做好阅后签批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办文制度

1.文件要及时呈送领导阅读批办。

2.对于领导批办的文件,按照领导的意见及时交承办科室和承办人传阅办理,并及时催办。

3.办文要及时、迅速,反对拖延、积压和迂缓。

3.在需要几个有关部门共同承办时,由院办公室协调。

4.办文后要有记录。

(三)借文制度

1.借阅文件需办理借阅手续。

2.借阅密级文件要经领导批准。

3.借出文件要按时归还。

(六)保密制度

1.严守国家机密,自觉地遵守保密规定。

2.加强保密管理,机密文件及时登记,妥善保管,不外传,不泄密。

3.重要节假日,对秘密文件进行检查、核对,落实专柜保管,防止丢失被偷。

七、文印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文印程序。由撰搞人提报打印申请,院办公室专人复核予以分类登记、打印,送承办部门校对后复印、盖印,承办部门装订分发。

2.所有需要印发的文件与一般稿件或表格等均要予以登记。按文稿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打印顺序,急件急办。

3.做到文稿刊头正确,排版合理美观,避免错字漏字,格式符合要求。

4.科室送印的文件打出样稿后,送承办部门校对,校对者校对无误应在稿件上签字,无校对签字不予打印或复印。

5.应按规定印刷的份数印刷,不得随意超印、乱印、印私活。印后的版纸和印废的纸张,要由专人负责监销。

6.红头文件连同底稿送院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盖印,然后由院办公室装订分发。表格或不需盖印的材料直接送承办科室处理。

7.文印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非文印室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逗留室内翻阅打印文稿。

八、印章、公函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管理:

1.凡使用医院印章,需先向分管领导提报使用申请。一般事务由分管领导在盖章申请单上签字,重大事务呈报院长批准,经批准后方能用印。

2.每次使用印章都要进行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用印数以及留存材料等项。除了介绍信有存根、发文和呈文有登记薄而不用登记外,其他每次用印,不论事情大小,都要进行登记。凡经院长签署的文件、制度、合同等,由办公室人员登记后直接用印。

3.使用正式印章要在办公室里,一般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单位以外使用。印章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的监督。如因特殊公务需携带外出使用,须经院长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有两人同行,互相监督、担保,并如期归还院长办公室。

4.通常印章管理人员应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介绍信或公文纸),但在特殊情况下,院长批准后,印章管理人员办理领取登记手续。如未使用或未用完的应如数交回办公室,适时核销。

5.医院办公室印章不能为医院以外人员出具证明、介绍信等,违者应追究用印人、审批人的责任。

6.医院各类印章由各办公室主管人员负责妥善保管。

二、公函管理

1.医院开写的所有公函(包括介绍信)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留下存根。

2.介绍信、证明信等要填写清楚、完备、不得留空,内容要明确具体,不准含糊笼统。

3.介绍信要填写有效日期,不能无限期使用。

4.严禁开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空白信时,经领导签字批准,持空白介绍信者事后要说明用项并交回剩余空白介绍信。

九、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务用车按医院《关于外出办公用车有关规定》执行,救护车在保证接诊、急救任务外,方可安排其它用途,产后访视车由妇保科管理使用。

3.所有车辆无派车单,司机不得擅自出车。夜间及非正课时间出车,由行政值班人员直接派车(只派接诊救护车,其它用车不派)。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听班制度,值、听班期间,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喝酒,无出车任务时,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待命,听班人员随叫随到,违者按违纪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4.下班后及星期天、节假日不准将车辆开回家。如需用车,办公室提前安排。

5.本院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者,要经院长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车费。

6.加强车辆管理和爱护,及时擦拭、检修、保养和做必要的消毒工作,以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7.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应将出车的地点、出车时间、回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注意节约用油。领油料必须以派车单里程进行计算,严防浪费。

8.车辆行使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安全驾驶,严禁违章开车。

9.救护车接诊,除规定的免费接送外,其余接诊按物价收费标准由财务科统一收费,或由科室记入病人账户。

十、岗前教育培训制度

一、医院对每年新分配到院的职工,实行上岗前培训教育,岗前集中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

二、岗前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

1)政治思想;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

3)医德规范;

(4)介绍本院基本概况及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2、业务培训:

1)医疗、医技、护理等专业知识;

(2)有关操作常规、规程;

3)专业“三基知识”;

4)医疗安全措施;

5)其他。

三、岗前教育由院办、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与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由有关科室组织并考核。

五、岗前教育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并写出小结。政治思想考卷存入院办,业务考卷存入有关职能科室。岗前教育小结一式二份,分别存入院办及有关职能科室。

六、岗前集中教育培训,应与试用期岗位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需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

十一、职工请假、休假制度

一、休假审批程序:

1、院长、书记休假、外出报卫生局批准。

2、副院长、院长助理及职能科室主任休假、外出由院长批准。

3、副书记、党办主任休假、外出由书记批准。

4、医疗、医技、保健、行政科室主任休假、外出经分管院长批准。

5、护士长休假经科主任批准后再报护理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6、科室副主任及本科职工休假由科主任批准。(1天以内,2天以上需经院长批准)

7、各科主任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严格掌握休假日期,当年假期当年休,不准跨年度补休,不准攒班集中休假。同一科室的正副科主任、护士长或两人的科室、班组不得同时休假。

8、工作人员休探亲假,必须先办理休假手续,报院办公室登记方可休假,不按休假审批规定办理或不按时归院者,不报销路费并按旷工处理。

二、探亲假:

1、凡招工或分配调动来院工作的正式职工,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与父母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一次,每次二十天,另加路程。已婚职工每四年一次,另加路程。

2、学徒工、熟练工、见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学习、见习期在上半年期满的,下半年可享受探亲假,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探亲假。

3、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另加路程。

4、其他未列入报销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婚、产假:

1、婚假: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为晚婚,假期17天,学习、见习期间不允许结婚。

2、产假:妇女24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假期为5个月,剖宫产者为5个半月,双胞胎剖宫产者6个月。其假期不包括产假期间的法定假和双休日,到异地休假的不包括往返路程时间。当年内不再享受探亲假、探父母假。按政策生育者哺乳期为一年,住在院内的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住在院外的为40分钟(不包括路程时间),双胞胎者时间增加1倍。

五、病假:

1、凡因病需休假者,必须经本院保健医师检查、出具病假条。

2、工龄不满十年的,从病假第三个月开始,发给工资的90%,病假从第七个月开始发给工资的70%。

3、工龄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病假从第七个月开始发给工资的80%。

4、病休五个月以上,本人要求上班者,须由保健医师出具证明,经2个月试验期方可上班。两个月内不能连续工作,仍需休息,连同原休假时间合并计算,超过6个月,即按规定扣发工资。

5、职工患病应在本地休息,如必须到外地者,应经院领导批准。

6、新职工在未转正之前,休病假较长者,相应延长转正时间。

六、事假:

1、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年休假、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假期全年一般不得超过本年年休假天数。

2、有年休假未休完者,不准请事假,请事假1天内科主任请假,2-5天由分管院长批准,6天以上由院长批准。

3、职工请事假1天以上者都必须办理请假申批单,经科室领导批准。

七、丧假:

1、职工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批准给予丧假3天(外地另加路程),由科室同意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2、丧葬补助费,父母去世补助100元,配偶去世补助400元。由办公室通知财务科发放。

十二、关于公务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使我院的公务文件统一规范,保证其效用和方便文书处理,充分发挥它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公务文件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各科室起草的公文,必须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语句通顺,文字简练,层次分明,书写工整。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必须一文一事。否则办公室不予打印。

二、为维护红头文件的法规性与严肃性,凡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重要决定、决议、职务任免等具有法规性的文件方可撰拟红头文件,红头文件由分管院长审核,院长签发,其发文编号为“泰妇保发”,党委红头文件由书记签发,其发文编号为“泰妇保党发”。非红头文件及其它材料的打印,一律经院办主任签字。

三、收到各类文件时,必须由办公室专门人员拆启,文件登记编号后贴上传阅批办单再送交院领导传阅。

四、文件由领导传阅后,管理人员及时收回,对于需要批办以及有关人员传阅的,按照院领导意见及时交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并及时催办。

五、注意文件保密,不得随意扩大文件阅读范围,对于机密文件内容不能与无关人员谈论。

六、凡以医院名义上报的报告和下发的决定,均需留底、登记存档。

七、各科对医院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认真保管不得遗失,各科对文件、资料的管理与存档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

八、每年3月份做好上年文件立卷整理工作,将已经办理好的文件、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等按《档案管理法》立卷存档,对于无需存档的文件经研究审核后集中销毁。

九、立卷存档后的文件供日后查证参考,凡查阅文件,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在档案室或办公室内阅览,特殊情况借阅时应及时归还档案室。

十、院内的大事记在年终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作为本院文书的一部分,永久保存。

十三、关于医院行文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制发程序,实现医院公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一、根据公文的性质,确定发文形式

1、凡属全院性的,须长期执行的制度、规定、办法及上报的文件,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印发。

2、医院常规性工作安排、临时性通知及其他全院性的、但不需长期贯彻执行的规定等公文,以编号文件的形式印发。

3、各职能科室的临时性通知,经分管院长同意并签字后,以科室名义印发。

二、医院常用公文种类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文种,我院常用的公文文种有:

1、决定:是医院对重大事项或重要工作做出的安排,要求严格执行,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2、规定:是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的带有约束性的有关安排和具体管理措施,要求必须遵照执行。

3、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精神或者情况。

4、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或传达要求各科室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

5、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和批准。

6、批复:适用于上级答复请示事项。

7、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等。

8、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

9、函:适用于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公文格式

医院制发的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

1、发文单位:应写全称或规范性简称;

2、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1)党委发文:泰妇保党发〔〕号

(2)行政发文:泰妇保发[]号

3、公文标题:标明发文机关、发文事项、公文种类。

4、主送机关:位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顶格书写。

5、正文:公文的内容。

6、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7、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加盖公章要“骑年盖月”。

8、主题词:要应用《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中规定的主题词。

9、抄送、抄报机关位于文件下端,制发机关之上。抄报上级机关的标明“抄报”;抄送平行机关、下级机关的标明“抄送”。

10、制发机关、印发时间、份数。

四、发文处理程序

各部门制发公文,要严格按照公文制发程序进行。

1、拟稿:医院行文由相关职能科室草拟,要求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结构层次序数为“一”“(一)”、“1”、“(1)”。书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

2、核稿:由各分管院领导负责对文稿进行审核和修正,以加强对发文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发文质量。

3、审核:公文送领导人签发之前,应由院办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文稿,院办有权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或退回拟稿科室。

4、签发:凡医院行政或党委红头文件,必须由院长或党委书记签发或授权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批阅并签字。文稿一经签发即成定稿。

5、缮印与校对:缮印要按公文格式进行,注意保护原稿,分清主次缓急,先印急件。打印出清样后交拟稿人或核稿人校对。

6、发放与归档:公文打印完毕后,交有关科室发放,并认真做好登记,文秘部门要及时收集文笺、原稿与正式文件,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存档。

十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管理。

二、凡查阅密级的档案,应按划密规定掌握使用,严格控制保密范围。

三、档案工作人员对案卷内容不准随意谈论或摘录、外传,不准以通信或任何方式泄漏档案机密。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任意将案卷带出档案库房()

五、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不得随意乱丢,应集中存放、销毁。

六、到期应销毁的案卷、资料,按手续报经领导批准,由二人监销处理。

十五、档案查阅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的利用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使档案提供利用有章可循,确保档案安全,特制定档案查阅制度。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档案、资料,须经档案室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凡涉及核心机密档案,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和档案室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阅者只准在本室内查阅。如确需借出者,须经档案室人员同意,并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四、在查阅时,只准阅读自己需要的部分,不准随意翻阅其他部分的档案内容,阅后要当面交点清楚。

五、查阅档案者,不准折卷、涂改,不准在档案上乱划标记,如需复制摘录或全文抄录者,须经档案室允许(密件不准复制)

六、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并负有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的责任,不得失密、泄密。

七、凡查阅者,应及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以便搞好档案利用统计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六、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工作是档案业务工作中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保证档案工作质量、提高档案业务工作水平的一项有效方法。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情况,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特制定档案统计制度。

一、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和案卷利用数量等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统计。

二、按照上级档案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档案室应建立收进、移出登记簿,查()阅档案资料登记簿、利用效果登记簿、档案基本情况统计表等。

四、对于各种登记、统计表册,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填写,要求统计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五、要定期进行档案统计分析,通过定量分析,反映工作发展的速度和状况,以便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六、档案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按《统计法》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统计工作。

十七、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为了做好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更好地保护珍贵档案和重要档案、剔除失去价值的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就是甄别和鉴定档案的价值,并根据它们的不同价值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以便把需要长久保存的档案,妥善地保存起来,准确地剔除无价值的档案材料。

二、档案鉴定工作,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认识和估计档案对医院和社会的作用。

三、各种档案的鉴定,以上级档案管理机关的指导性文件和《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作为鉴定档案的依据和标准。

四、档案鉴定分为初步鉴定与期满鉴定。初步鉴定应结合整理立卷工作同时进行,以卷为单位决定保管期限;期满鉴定应在长期、短期和保管期限已满的情况下进行。

五、进行档案鉴定时,必须在本单位分管领导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时,要采取直接鉴定法,逐卷、逐件地审查文件,准确地判定其价值。

六、档案经过鉴定后,对没有保存价值或保管期限已满、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都必须编制销毁清册和撰写销毁档案内容的分析报告,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对已批准销毁的档案,还要继续保存一段时间。经验证确无利用价值,方可销毁。销毁时,要派两人以上专人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十八、档案库房保管制度

为做好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特制定档案库房保管制度。

一、档案资料排列要整齐,档案存放要以档案大类为单位,按照年度与档案编号标准排列。

二、新接收的档案资料,进库前应进行除尘处理,对生虫、受潮、霉变档案,要进行技术处理后方可进库上架。

三、非本室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库房。借阅档案资料者,只能在阅览室等待借阅。

四、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提高警惕,增强保密观念,下班前要注意关好门窗及电源开关,库房钥匙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强光、防尘、防虫、防鼠咬工作,不得在库房内存放食物,库房应定期(一个月)进行清扫,并保持清洁卫生。 ,

七、按时记录库房内温湿度,随时注意通风换气,调节温湿度,每季检查一次案卷保管情况并做好记录。

八、爱护档案、资料,在搬运、装橱、排架、整理、利用档案时,要尽量避免人为和机械磨损,要爱护保养好库房内各种设备和仪器。

十九、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和《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本单位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档案室协助有关科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归档,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不得归档。

二、档案人员将应归档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归档范围及时进行收集,做到文件印件与定稿齐全;请示与批复齐全:正文与附件齐全;会议文件齐全;图纸与文字说明齐全;照片与底片齐全:帐簿与凭证齐全。

三、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笔书写或签发文件。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退回原科室返工复制,以确保质量。

四、收集上年度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一般应于四月底以前全部完成,科学技术项目完成后2个月归档,教学档案按学年归档,会计档案在财务科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二十、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是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累反映医院主要职能活动,维护医院历史真实面貌,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均应按文书档案归档范围随时收集和保管,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有关部门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和擅自销毁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年终整理后,按规定向档案室移交。

二、各职能科室收集、接收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持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分保存价值,明确保管期限,根据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设置文件夹,将办理完的文件随时归入文件夹内,以便保管、查阅和整理立卷归档。

三、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行文规则及文件处理程序,按有关规定办理,草拟和签批公文,应用钢笔或毛笔(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凡本院发文、正文印件要求保存四份,底稿附后。

四、各职能科室对文件材料的收进、借阅、移出等情况均应做好登记、统计,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制度。

五、凡向档案室移交的档案、资料,要填文件材料移交登记表(一式二份),于次年四月份连同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各职能科室销毁文件要登记造册,经科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专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科室或临时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有关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八、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二十一、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科技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各项工作利用的原则,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科技部门应按《科技工作条例》和有关的科技工作管理规定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技档案。

二、科技档案的收集,严格按科技档案归档范围,达到系统、完整、准确的要求。

三、科技档案的整理,必须遵循科技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科技材料之间的密切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科技档案归档应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并要求认真审查,收集齐全;排列整齐,符合要求,便于编排和保管。

五、科技档案的保管利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便发挥科技档案的作用,保证科技档案的安全。

二十二、科技档案管理规定

一、科技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严格按各项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办理,并纳入年度科室计划,定期检查、指导。

二、科技成果申请鉴定、获奖,工程竣工验收前,科室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查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签署意见。对材料不齐全、不准确或未经系统整理和分管领导签字的,延缓鉴定、验收与授奖。

三、购置的大型设备开箱时,档案工作人员应参与现场验收,同时做好随机材料和设备情况的记录。对安装调试合格并启用的设备,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齐全,整理、立卷,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归档。

四、制剂生产项目加强各环节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并执行产品(制剂)档案由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方可归档的原则,档案室负责监督、检查。

五、凡刊登在国家级刊物上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社出版并有刊号的论著,须盖有档案室印章,方可提供利用。

六、科技档案管理应做到四同步,即:下达计划项目同形成文件、材料同步;检查计划项目进度时,同检查文件材料情况同步;审查鉴定、授奖科技成果和验收设备、工程项目等与审查验收档案资料同步;科技人员晋升、考核与档案部门出具有关档案证明材料同步。

二十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医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的组成部分,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 ’

一、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档案室保管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和封装,个别卷册需要重要整理时,应由财务科经办人协同档案室人员一起,按要求拆封整理。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做法,有权进行纠正。

四、会计档案的原件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工作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科负责人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由经办人签名,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财务文件如预算、计划、报告、批复、制度等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四、会计档案工作程序

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四大类:

1、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凭证装订成册,按顺序编号、装盒、登记。

2、会计帐簿包括总帐、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收入、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材料明细帐等。每年终了25日内,按实际使用帐页,抽出空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装盒、登记归档。

3、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决算报表等。年终决算后于3月底前,分别按月报、决算两大类编页、装盒、归档。

4、其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终了按类别编页,装订成册,装盒、登记归档。

5、次年3月份将全部会计档案交负责会计档案的人员管理,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二十五、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结合医院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档案是医院内部审计在实施各项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审计档案资料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即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的同时,做到边审计边收集整理,项目审结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三、为于保证审计档案的完整、系统和便于利用,不得将审计档案和文书档案混合立卷,或在审计案卷与文书案卷中重复立卷。

四、档案兼职人员应按审计档案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同时做好移交前的保管工作,年度形成的审计档案,于次年4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五、审计档案一般不准借阅,特殊情况需借阅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六、要保持档案兼职人员的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二十六、审计档案工作程序

为了搞好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一、对审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采取审计项目责任人负责的办法,列入项目审计计划。

二、审计项目确定后,项目责任人即按照边审计、边收集整理、审结卷成的要求将记录和反映审计活动直接形成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交档案兼职人员。

三、审计结束后,档案兼职人员对整理好的审计材料立卷组合。立卷组合时要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

四、按照完整、精炼的原则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分别编目,要求书写齐全、完整、规范,并装订成册。

五、对立好的案卷,交审计负责人逐卷审查、签字。

二十七、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声像档案直观地记录了事物的原貌,是文字记录的补充,与文字材料一样是单位档案的组成部分。为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医院工作活动中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1、上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或检查时形成的声像材料;

2、本单位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3、本单位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

4、本单位为进行各类宣传教育而拍摄、录制的具有保存查考利 用价值的声像材料;

5、本单位重大事件、事故、异常现象拍摄的声像材料;

6、与其它载体有密切联系的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

2、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并加必要的说明。

3、照片材料必须影像相符,由底片、照片、文字说明三部分构成。说明部分包括:

事由:指照片影像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

时间:指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拍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地点:指被摄物所在的具体地点;

人物:指照片影像上主要人物、姓名、身份;

背景:指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摄影者:指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以上要求文字简洁,语言通顺,一般不超过200字。并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元编写说明,如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加总说明。凡加总说明的照片分别写简要的分说明并注※号。说明采用横写格式,并要分段书写;单张照片说明在照片正下方书写,也可在照片的右侧或左侧写;总说明在第一张照片的上方书写;大照片的说明可另纸书写与照片一同保存;反转底片说明应在插袋式芯页上书写。

4、录音带、录像带,须注明当事人姓名、事由、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录制人、盘数及带长、型号、编号及保管期限等内容。

5、声像材料的说明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钢笔书写。

6、声像材料的归档时间须按声像材料形成特点,由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及时整理归档。

三、声像材料的整理

1、必须保持声像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以一张(盒、盘)或一组密不可分的材料为一个保管单位(案卷)

2声像材料按照片、录音、录像不同的载体、年代、问题分类整理,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动,其代符各为ZPLYLX

3、照片应与说明一同整理,底片(负片和反转片)单独整理,分别固定在芯页上组成案卷,一般30芯页为宜。 ·

4、案卷目录以照片的自然张或有总说明的若干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中的照片题名应在保证基本要素的前题下,将文字写成照片名称,一般不超过50字。

5、卷皮可用文书档案卷皮或专用卷皮,案卷题名概括案卷内全部照片基本主题。

6、案卷的装订应完整、齐全、标准、美观。

7、录音、录像带如同一内容分录了数盒(或盘),应统一编号,每盒(或盘)再编分号;若一盒(或盘)内录制了若干内容,则编一个号,再按顺序详细注明每一内容、起止时间。

8、录音带、录像带的盒套外要贴上标签,写明编号、事由、题目、讲话人、录制日期、录制人、盒数、参见号、带长、型号、保管期限等。

9、档号的编写应规范、准确、清晰,不得出现重编、漏编、空号现象。底片可编流水号,标在底片袋的右上方,按顺序插入底片册内。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1、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黑白底片入库前要进行水洗、上光,接触底片的人应戴洁净的手套,防止污染底片,对不合格的声像材料,需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

2、照片、底片册,录音、录像带均应按顺序立放于柜架上,不能挤压。录音、录像带每隔6—12个月挠一次,避免粘连,如发现录音、录像带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照片发黄、霉变等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3、声像档案需密封,放入防磁柜内(照片除外),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磁、防热、防潮、防低温、防盗等。库房温度保持在14—24℃,湿度保持在40-60%之间。

4、声像档案的利用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借出、复制、消磁和涂改。

5、声像档案的保管期限应与同一卷号不同载体的档案保管期限保持一致,对保管期限届满,需销毁的声像档案,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节 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政策按照院长负责制中关于干部管理权限与干部任免程序,会同院党组织领导做好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任免以及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职称晋升、技术工人考级、工资调整、职工退职、退休、职称竞聘、调入调出、人员招聘等工作。

3.做好新职工的报到、岗前培训及定级考核工作。

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落实全院职工年度考核、考勤和奖惩工作,做好职工的公伤和职工的丧事善后工作。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发展规划,提出医院行政、业务科室设置及各类人员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6.做好干部年报及其它各项人事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7.根据有关奖惩政策实施奖惩措施,做好合同制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的考核、工资的审核发放工作。

8.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

第三节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一、信息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网络中心、图书室、妇幼信息统计医院网站管理工作。

  1. 建立本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网络中心、图书、档案、病案、妇幼信 息等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及时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

  1.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 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机房内不得从事非业务活动,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

3.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4.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 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1. 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 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2. 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管理人 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7.采取有效的病毒防范措施,杜绝病毒感染现象发生。

8.每天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9.管理人员必须定时观察机房的空调运转情况及温度湿度。

10.机房内严禁烟火,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三、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

1.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网络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在服务器上实行备份。

3.重要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须在多台服务器上备份,并详细 记录。

  1. 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专门的存储设备,使用专业备份软件, 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1. 数据库一经修改,要及时保存和备份;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 时修复或恢复。

6.网络存档资料不得外泄。

四、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制度

1.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 调配。

  1. 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网络和网络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 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2. 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站操作人员报告的情况,及时进行解答和 维护。

  3. 系统出现故障后工作人员应与相应科室操作人员密切协作,在 最短时限内解决问题。

5.技术人员对发现不能维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

五、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1.网络工作站作为计算机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在终端机 上安装其他软件。

  1. 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3.操作人员要保证工作站微机正常运行及数据及时录入和提取。4.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

5.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扳动与操作无关的开 关和改动工作程序。

6.操作人员要牢记自己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并注意保密。

7.操作人员的账户不得借给别人使用和使用别人的账户。

7.操作人员上机时,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

8.使用时如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向信息科值班人员报告。

9.工作完毕时,按照正常关机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

六、数据备份工作制度

1.数据备份是备份整个系统的所有的数据,数据管理员要有高度 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一丝不苟万无一失的严谨工作作风。

2.要认真操作,每天备份一次。

3.对数据要进行恢复试验,以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可靠。

4.根据数据增长量,应定期对过期数据进行处理。

5.每天对服务器进行仔细检查,主要查看文件是否有损坏,CPU 和内存占用资源情况,客户端登录和访问数据库是否正常等。

7.如系统发现异常情况,要马上处理并立即汇报、做好记录。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网络管理规范,绝对保密数据管理员口 令,当有其他人对服务器进行操作时,要亲自在场并作好详细记录,有第二者知道口令时要及时更改口令。

9.每次对服务器进行操作时,认真作好登录统计,不得马虎。

10.要熟练掌握SQL SERVER数据库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1.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重大事故,追究责任者的一切责任并严 肃处理。

七、应急恢复工作规定

1.当计算机网络中心服务器确认出现故障时,由系统管理员进行 系统恢复。

2.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恢复。

3.当网络线路不通时,网络系统维护人员应立即到场进行维护, 当光纤损坏时应立即使用备用光纤进行恢复,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应使用备用交换机,即刻通知前台工作站工作人员使用。

4.对每次的恢复细节应做好详细记录。

5.每月对全系统备份数据在备用服务器上模拟恢复一次,以检查 数据的可用性。

八、网络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

网络服务器故障是因硬件或软件原因致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停止,一旦故障发生,按下列规程处理。

  1. 信息科8小时专人值班,监控网络运行。发现问题,在及时处 理的同时迅速向科室领导汇报。故障排除后,应完成故障报告。

  2. 遇到较大故障,信息科工作人员应迅速集合,团结协作具体处理下工作:

2.1分析故障、查找原因、修复系统。

2.2必要时与系统服务商或公司取得联系,获得技术支持。

2.3通知全院各科室故障情况。

3.全院各系统使用科室制定相应的系统故障应急措施。

4.故障排除后,信息科协助重要科室进行数据补录工作。

5.故障排除后,信息科应书写详细报告,主要包括故障原因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妇幼保健院制度汇编33万字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浏览记录
会员中心
邀请奖励
网站首页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