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六大顽瘴痼疾”方面
2.“四大突出问题”方面
3.“两大重点问题”方面
4.“一个难点问题”方面
5.“两大多发性问题”方面
6.其他问题方面
(二)分管部门及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三)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四)自己及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五)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六)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产生问题的根源剖析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根据区委关于开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化认识、问题梳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责,围绕主题,从七个方面认真查找了个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并明确了努力方向,制定细化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经过紧张而丰富的学习教育,个人自觉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都有了提升,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应时而变、顺势而为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造“五个过硬”队伍的时代要求和重大机遇,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诉求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是党心所指、民心所向,更是开启新征程创造新业绩的坚强保证。开展政法教育整顿既有其现实紧迫性,也存在历史必然性。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法工作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高质量完成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和新期待,需要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淬炼出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完成各种繁重艰巨的政法服务保障工作。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作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既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亲历者、参与者,更是推动者、组织者,我本人要首先牢固树立“抓好教育整顿是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理念,带领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突出“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自觉接受思想洗礼和政治考验,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六大顽瘴痼疾”方面。一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近几年我通过学习对“三个规定”有比较深入的理解,日常工作也注意遵守,但作为一名法官,在具体记录上把握得不细,记录的较少,报告的较少。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对本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方面站位不够、方法不多、管理不严,以往对本院“零”报告情况没有深度核查,导致自查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创新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方面探索不够,造成个别干警违反“三个规定”过问案件,对此我深感愧疚与自责。二是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重视不够,情况掌握不够。我个人不存在这一问题,也能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和家人。但在履职尽责上有所欠缺,对领导干部这方面的情况比较掌握,但对全院干警的底数还有待进一步摸清,主要靠个人申报,相应的专项审查、抽查复查等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三是对违规参股借贷苗头性问题缺乏前瞻性和风险意识。对全院干警、尤其是聘用制书记员在这方面的情况掌握不够精准,提醒警示不够。四是对暂予监外执行办案流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站位不高重视不够。在推动案件监督防范机制建立上缺乏主动意识和底线思维,导致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对法官在办理监外执行案件时审慎意识不足问题研究不够,对具体案件办案流程规范的指引不到位。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研究还不够。有案不立的问题基本不存在,但在年尾时,存在立案不及时,加大诉前调解案件的树立、延长审查期限等方式变相控制年终收案数量的情况。“超审限”行为依然存在,体现出我个人在这方面办法不多,规范机制不够,采取了一些措施效果欠佳。同时,在量刑规范化方面研究得不深不透,类案检索不充分。六是对法院工作人员离任后的从业去向缺乏及时跟踪了解。干警离职后,可以说关注的很少,对其从事何种职业,来院情况,代理案件情况等缺乏了解掌握,偶尔会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但缺乏制度思维和常抓常严的作风。来自:头条号 公寻网,QQ22665800,加入我们的公文群,海量优质材料和PPT课件。
2.“四大突出问题”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认识不深、分析研判不够、底线思维不足。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鉴别力,看主流多、看末节少,看表面多、看根源少,看现象多、看本质少,对“三化”问题缺乏敏锐性,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学习理解有待进一步深入。头条号 公寻网,QQ22665800。二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不够到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方面总体态度是坚决的,但还缺乏敢于亮剑、一抓到底的决心和狠劲,缺乏常抓长严的督导措施。在执行纪律上存在一定程度老好人思想,有“宽、松、软”的问题。三是推动解决执行不作为、乱作为办法不多效果不佳。在调入西夏法院后,我通过组织开展终本案件“一案双查”等方法载体规范执行行为,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还没有完全杜绝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仍然有方法不多不新,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诉求的问题。四是杜绝执法服务态度生硬的措施还不够有效。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该说我院总体在树立“人民至上”的为民意识上有较大提升,我院在案结事了方面我一直认为优势也比较明显,但少数审判执行人员思想上麻痹、精神上麻木、状态上麻醉,工作责任心缺乏,采取保全措施不及时,公告送达延迟,损害当事人利益;有的对待群众诉求方法简单、态度淡漠,不善做群众工作。也反映出我个人在抓细抓常上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管还不够严格。
3.“两大重点问题”方面。一是司法公开程度与民众需求尚有差距。近年来我院司法公开固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定程度上收获了民众的满意,司法工作也赢得了好评,但还不够全面,尤其是在总体公开和个案公开相结合上还把握得不够好,在思想认识上更多的将司法公开作为宣传自身影响力的工具,与切实满足民众需求在方向上还有一定偏差。二是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整治措施不多。对干警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对背后深层次原因挖掘研究不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策略不够精准,造成该问题群众反映较多。
4.“一个难点问题”方面。在复杂的环境下,各种风险急剧增加,对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应对风险,以不变之法律应对常变之风险的认识不足,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判断力、处置力不足,以及指导工作不足三个方面。当前我院诉源治理工作整体成效显著,但模式单一,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未能持续有效发挥作用,司法职能延伸触角不够广泛,审务工作站实质化运行不足,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运用新媒体宣示法治价值的能力不强,在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品牌效应还不突出无法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司法需求。
5.“两大多发性问题”方面。约见法官难,裁判文书格式不统一是我院查找确定的“两大多发性问题”,虽然我前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和酝酿,认真分析了原因,也有一些推进解决的想法,但从当前推进来看,整改措施还不够有力精准,整改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6.其他问题方面。按照要求还需对是否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履职不尽责不尽力进行对照检查。对表自查在工作中,自己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始终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贯彻党中央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