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城管委主任刘祖军:
2.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苏纯: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对药品生产企业编造记录应处罚到人5
4.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袁开锋:
5.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恩伟:
6.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市城管)局党委书记敖幼平:
7.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罗祥希、范延佩:
8.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白洁:
9.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强化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桂堂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办案体会20
10.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11.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
12.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
13.太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秀峰:
14.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张洪光:
15.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祥:
16.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侯献峰:
1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加大处罚力度落实处罚到人浅议编造药品生产记录违法行为法律适用37
18.芜湖市城管局史益红:
19.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书记、大队长穆宏伟:
20.邢台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城管中心石茂龙:
21.南通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如海:
22.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祥:
23.邯郸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玉建:
24.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青松:
25.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苏纯:
26.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世会:
27.宿迁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
28.石家庄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建文:
29.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雪生:
30.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泰顺县泗溪镇党委委员周碧辉:
31.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海:
32.济宁市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文营:
33.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兴:
一、以创文为己任
二、以问题为导向
三、以成功为目标
一、深化对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二、深化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经验的认识
三、深化对我们党伟大精神与优良传统的认识
四、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认识
五、深化对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认识
一、坚持“再学习”
二、坚持“再调研”
三、要坚持“再落实”
一、改革审评审批制度
二、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一、明晰监管责任
二、优化服务
三、加大处罚力度
一、治超工作发展及现状
二、当前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路面管控方面
(二)源头监管方面
三、科技治超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学习
二、依法行政
三、务实重干
四、加强团结
五、严于律己
一、建设智慧城管的重要意义
二、珲春智慧城管工作开展情况
三、珲春智慧城管工作发展方向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法治思维统领工作全局
二、推动管理领域立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
三、优化提升服务环境以法治能力保障目标完成
一、提高站位
二、紧抓重点、倾听民声
(一)力推城市创建工作
(二)紧盯重点任务目标
(三)用心做好民生实事
(四)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三、强化标准、提升能力
一、以“大城管”理念构建治理共同体
二、以“城市美学”理念提升城市品质
三、以“经营城市”理念整合社会资源
四、以“无废城市”理念推进循环经济
五、以“智慧城管”理念赋能创新转型
六、以“全民城管”理念抓好社会治理
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二、平台支撑、技术攻关
三、技术引进、岗位创新
四、科学普及、突出特色
一、倡导移民搬迁加快改善人居环境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发展品牌农业探索长效脱贫机制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三、推动全域旅游建立稳定增收路径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一、闻令而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高起点开局
二、深学细悟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三、学践结合彰显为民办实事增福祉担当
四、向史而新谱写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华章
一、千线归一“网”小“巷”大治理
二、服务型执法走近你我他
三、用数据赋能构建智慧城管
四、建设精致城市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目录
一月
1.桂林市城管委主任刘祖军:
不辱使命 攻坚克难 久久为功 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2020年
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的发言(摘登) 1
2.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苏纯:
用关怀与宽容增添城市的温暖 3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对药品生产企业编造记录应处罚到人 5
二月
4.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袁开锋:
多措并举落实《行政处罚法》新要求 8
5.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恩伟:
让城市成为宜居宜业的乐园 11
6.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市城管)局党委书记敖幼平:
保持决战最佳状态 交出人民满意答卷 12
三月
7.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罗祥希、范延佩:
党史学习教育需要深化的几个认识 14
8.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白洁:
认真贯彻全会精神 努力提升城市品质 18
9.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强化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桂堂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办案体会 20
10.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文物执法守底线 加强监管保安全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富民源八一沙葱产销专业合作社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八一烽火台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办案体会 22
四月
11.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
鼓励创新 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24
12.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
简政放权 巩固“放管服”成果 26
13.太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秀峰:
下足“绣花”功夫 打造整洁有序便捷安全城市环境 28
14.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张洪光:
在新形势下构建科技治超监管新体系的思考 30
15.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祥:
转作风强基础提效能 持续提升城市管理队伍执行力 34
16.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侯献峰:
就职公开承诺 35
1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志深:加大处罚 力度 落实处罚到人 浅议编造药品生产记录违法行为法律适用 37
18.芜湖市城管局史益红:
百年党史绽光芒 为民服务践初心 39
19.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书记、大队长穆宏伟:
以科技为引领 让城市管理更“智慧”… 41
20.邢台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城管中心石茂龙:
思想赋能聚大抓落实之力 突出重点兴大干实事之风 44
五月
21.南通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如海:
夯实安全根基 助推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46
22.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祥:
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工作水平 47
23.邯郸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玉建:
以城市管理精细化推动邯郸发展 49
24.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青松:
汲取奋进力量 建设“美丽苏州”… 51
25.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苏纯:
从增设公共休闲椅看“绣花功夫” 53
六月
26.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世会:
做好城市“大管家” 市民“好家政”… 55
27.宿迁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
努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
发展工作实效 58
28.石家庄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建文:
破解管理顽疾 真干实干快干 60
29.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雪生:
以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 62
30.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泰顺县泗溪镇党委委员周碧辉:
践行“两山”理念 打造绿色减贫“泰顺样板”… 65
31.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海: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 凝聚跨越发展强大动能 69
32.济宁市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文营:
创新城市治理模式 打造服务型智慧城管 72
33.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兴:
勇于担当,打造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铁军 75
不辱使命 攻坚克难 久久为功 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2020年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的发言(摘登)
桂林市城管委主任 刘祖军
(2021年1月4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历经十八载耕耘,我们终于捧回了这个沉甸甸的全国文明城市奖牌。这是市委、市政府坚持“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 先进理念,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克难攻坚、善作善成的结果,也是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周期的总评年。全市城管队伍以当仁不让、责无旁贷、舍我其谁的魄力和决心,对照标准抓提高、针对问题抓整改,扎实开展创城攻坚各项工作。我们多次召开全市城管系统创城工作会议, 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城决策部署,积极研究不同阶段的创城攻坚工作; 制定城管委创城督查巡查领导包联方案,严格按照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加强对各城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城管委系统干部职工,对负责的7 条创城必检主次干道进行每日全覆盖巡查补位,共出动巡查补位人员3500人次, 发现问题880余个。在百日攻坚期间,我们下大力气实施重要楼宇节点景观照明改造提升和桥梁美化亮化,紧盯背街小巷、老旧无物业小区和市容市貌3大问题整治的牵头任务,对标对表、聚焦短板,大力开展小广告治理、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象整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环卫不文明行为纠正、“门前三包”问题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我们的努力,城市品位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环境有了大幅改善,获得市民群众的广泛点赞。
在创城成功的背后,凝结的是一线城管人拼搏奋斗的热血汗水,闪耀的是一线城管人昂扬奋进的意志品格。是披星戴月的环卫工人,用沾满尘土的扫把丈量着创城攻坚路上的每一段里程;是满负荷工作的城管队员,用耐心的劝导和严明的执法彰显着创城必胜的使命与担当正因为有了他们,才有了如今来之不易的成功!
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城“永远在路上”。虽然摘取了全国文明城市奖牌,但是通过创城还是暴露出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仍然有不少弱项和不足:共享单车还存在乱象、城市街面特别是背街小巷的生活垃圾还未做
— 1 —
到即产即清、部分市政设施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市城管队伍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力度,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智慧城管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环卫保洁清运、共享单车管理等创新举措,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面貌迎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
— 2 —
用关怀与宽容增添城市的温暖
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 苏纯
(2021年1月11日)
人情冷暖无巨细,一枝一叶总关情。“温暖”是种感觉,也是种行动。提供取暖歇脚的地方,免费供应茶水热饮,这些都只是看得见的“温暖”。事实上,严寒天里,做好垃圾分类,不乱扔垃圾,减少环卫工人的作业负担;多点体谅,多声感谢,多给外卖快递小哥们一些送单时间;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城市市容与交通管理法规,做城市文明的践行者与维护者,为冬日城市运转保障减负减压出份力;哪怕是同事好友间,时常相互提醒注意疫情防护,遵守防控规定,保持社交距离,也是一种很让人温暖的举动。
近期,无锡连续遭受强寒潮侵袭,短期之内,锡城“冰冻模式”可能还会持续。数九天里盼温暖。每到冬季,包括无锡在内的很多城市,都会开展为环卫工人、工地建设者、交警、城管等户外工作者送温暖的系列公益行动。一张椅子、一杯热水、一句问候、一份牵挂,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加入其中,为寒风中的劳动者送去关爱,这种随处可见的冬日温柔犹如缕缕阳光,增添了城市的温暖。
人情冷暖无巨细,一枝一叶总关情。“温暖”是种感觉,也是种行动。提供取暖歇脚的地方,免费供应茶水热饮,这些都只是看得见的“温暖”。事实上,严寒天里,做好垃圾分类,不乱扔垃圾,减少环卫工人的作业负担;多点体谅,多声感谢,多给外卖快递小哥们一些送单时间;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城市市容与交通管理法规,做城市文明的践行者与维护者,为冬日城市运转保障减负减压出份力;哪怕是同事好友间,时常相互提醒注意疫情防护,遵守防控规定,保持社交距离,也是一种很让人温暖的举动。在“冬天不供暖”的无锡, 这些何尝不是最简单、最贴心,又人人随手可拾的江南暖意。
温暖,既是一种有形的物理触觉,也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感受。天气寒冷, 人的注意力不易集中,容易产生倦怠情绪,面对无法中断的生活和工作,如何在严寒天里保持好工作的效率和良好的心绪,需要我们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越是容易打盹走神的时候,我们越是要保持生活热情,同时将心比心,给别人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严寒难耐,每个坚守自己岗位的人都不容易。理解多了,包容多了,每个行业每个人都被温柔对待了,严寒带来的内心压抑会缓解很多,
— 3 —
社会也会涌动更多正能量。
在数九天里,除了给城市中忙碌的人们多一些必要的物理保暖措施,全社会更需要用心用情用力,用更多的人文关怀与理解,用更实更贴心的举措构筑起冬日城市的“大暖房”。天气寒冷,送外卖、送蔬菜水果的小哥们忙得不停歇,一些店家在小哥等餐间隙,为他们送上免费的饭食和热饮,就让人颇感温暖。现在无锡地铁、湖底隧道、快速路改造等多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正在紧张施工,社区、企业、公益组织如果能组织志愿者,为建设工人们送上热腾腾的馄饨、甜汤,相信会让建设者充分感受到无锡这座城市的真情与暖意。严寒中,愿大家都被温暖以待,愿大家也能温暖地对待他人,相互理解,相互关爱,用人心的暖意抵御天气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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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品生产企业编造记录应处罚到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于志深
(2021年1月18日)
日前,某省药监局公示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在网上引发热议。涉案药企因编造药品批生产记录,被执法部门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 处以22.5倍罚款(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罚没款合计226万元。该案充分体现了新法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获得业界普遍赞誉。但也有观点认为,该案没有体现新法规定的“处罚到人”,略有缺憾。笔者同意这一观点。
落实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是加大药品监管领域执法力度的重要措施,对预防、控制和惩处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强化药品监管执法权威,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早在2017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 要求严格执行“处罚到人”规定,在依法严惩单位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对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2018年1月,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员范围。但因当时《药品管理法》还未修订,行政拘留仅适用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且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实施禁业限制的罚责也仅适用于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行为。
2019年《药品管理法》全面修订,从我国药品监管实践出发,增加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处罚到人制度等新制度。法律的修订,为监管部门对有药品严重违法行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到人提供了法律依据。新法规定,对以下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人,包括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出租出借许可证件,未取得生产批准文件进行生产,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罚的措施不仅包括对相关责任人的罚款、禁业限制,还包括行政拘留。
在上述案件中,从网上公布的处罚决定书内容可知,涉案企业在药品生产压片过程中,对片重差异不符合内控标准的药片重新粉碎重新压片,对铝塑包装过程中缺片、不规整等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进行销毁,但都没有如实记录。批生产记录中压片、内包装等岗位的记录是固体制剂车间工艺员编造,并用铅笔
— 5 —
填好后,再让压片、内包装等相关岗位操作工人用中性笔描摹、签字形成。按照GMP规定,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该企业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记录、评估。对上述违反GMP的操作,笔者认为,该企业的质量受权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都是在实施该违法行为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主管人员,难辞其咎;该固体制剂车间工艺员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具体实施人员, 也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笔者认为,本案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新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依据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进行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该企业编造记录的行为也违反了GMP规定。按照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生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四)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药品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控制的记录和数据不真实”。新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是对违反GMP等质量规范的处罚罚则,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都规定了处罚到人,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罚款是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罚款是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两个法条禁业限制的内容相同,但第一百二十四条多了一项人身自由罚,即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相比较而言,笔者认为,第一百二十四条的处罚到人制度更加严厉,处罚
— 6 —
金额更高,处罚种类更多,但只有达到情节严重才可以适用。而编造生产记录的行为已经达到第一百二十六条的情节严重,依法应该处罚到人。
很多人认为,本案“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相关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在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且新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因此本案应优先适用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而本案当事人违法行为没有达到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所以不能处罚到人。但在笔者看来,在当事人一个违法行为违反数个法条,且法条之间有重合或交叉关系时,应参照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思路对违法行为进行评价,法律适用通常遵循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重处罚优于轻处罚。新法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范基本都包含在GMP中,因此罚则中某些条款如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都是GMP要求的内容。与其他法条相比较,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GMP的处罚相当于普通条款,而其他法条属于特殊条款。在新法修订时第一百二十六条中补充“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以示区别,目的就是防止对违法行为的重复评价,过度处罚。
行政处罚时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考虑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同时, 不能忘记重处罚优于轻处罚的原则。这里的重处罚不只是按照罚款额度、罚款倍数来评价,还要把具体处罚种类考虑进去,法律适用的结果要求行政处罚种类不能减少。聚焦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既违反了新法第四十三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又违反了第四十四条“生产、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的规定,且违反GMP达到了严重的程度, 如果只依据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就遗漏了处罚到人的罚种,难以发挥新法的震慑作用。笔者认为,在不违背一事不两罚的行政处罚原则,同时未对违法行为进行重复评价的基础上,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评价。也就是说,本案应分别适用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药品企业编造记录行为进行处罚,处以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通过具体案例的宣传教育,对行业起到警示示范效应,让违法必追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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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落实《行政处罚法》新要求
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袁开锋
(2021年2月1日)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固化到法律中来,进一步厘定了行政处罚的内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对于城管执法而言,最大的亮点是将城市管理领域推行了20多年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上升到法律层面,与新组建的“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6支综合执法队伍,形成了“1+6”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将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多措并举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新要求:
一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将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纳入“八五普法”计划,组织学习培训与知识竞赛,使每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全面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熟练掌握行政处罚程序,严守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确保城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引导社会公众知道行政处罚法、了解行政处罚法,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探索“非现场执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非现场执法”进行了规范。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将在淮安市重点区域、重要节点探索应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城市管理违法事实,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设置合理、标志醒目,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真实、清晰、完整、准确,以减少现场执法的矛盾冲突,提高城管执法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规范委托执法手续。针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等重点功能性区域城市管理部门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现状,为适应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将以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名义书面委托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实施有关行政处罚,确保委托书内容详实具体可操作,进一步明确委托具体事项、执法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 8 —
四是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现行《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的权利主体确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而乡镇、街道是最基层的行政机关,往往最早发现违法行为,出现了“管得着、看不见”“看得见、管不着”的执法悬浮现象。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作为市级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提前谋划,加强组织统筹协调与执法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确保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以便城管执法“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解决城管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厘定城管免罚清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明确“首违轻微可不罚”与“无主观过错不罚”等法律规范,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将在《淮安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行柔性执法,聚焦餐饮服务、公共停车及渣土运输等重点行业,对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且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改正的,或者行政相对人有证据足以证明其主观无过错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增强相关行业市场主体获得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营商环境。
六是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构建城管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互移、案件通报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证据移交、接收衔接制度,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衔接,确保应罚尽罚,彰显行政处罚的惩戒功能。
七是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市级层面研究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鼓励城管执法人员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协助其及时申领《公职律师证》,建立城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确保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人员持证上岗,形成“公职律师”+“驻队律师” 相得益彰的工作局面。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将法制审核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前置程序,坚持“无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处罚”的原则,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切实提升城管执法的公信力。
八是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将研究出台《淮安市城管执法裁量基准》《淮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协助办法》《淮安市城管执法规范化指引》等配套制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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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城管执法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行政处罚法规定相抵触的有关规定,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生根,确保执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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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成为宜居宜业的乐园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恩伟
(2021年2月1日)
习近平总shu记在上海考察时曾点赞“工业锈带”变成了“生活秀带”,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城市和谐发展,百姓安居乐业,是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奋斗目标!
过去一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是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宗旨,聚焦城市环境品质和百姓生活品质“双提升”,以“五化建设” 为载体,让城市成为宜居宜业的乐园。
为了让城市更加宜居宜业,我们持续推进公园主题化建设,不断加大城市绿化力度,打造出了一个个风格各异、主题鲜明的城市公园,让更多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休闲散步、健身运动,享受惬意生活。
我们在市政设施特色化建设过程中,为城市家具“烙下”温州印记。去年, 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按照“一路一景一特色”要求,对九山路、环城东路等56条城市道路进行了综合整治。去年,我们将“公厕革命”与“爱心驿站”融为一体,在小细节中体现大民生。
宜居宜业的城市,需要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我们给城市管理装上“智慧大脑”,通过“一库数据管理、一体协同指挥、一键预警分析、一端公共服务、一图动态展示”,在智慧城管二期建设中,走出了一条独特的治理路径, 让城市管理更聪明些、更智慧些。
我们坚持以文明、规范、公正的基层中队建设为切入点,圆满实现165个基层中队高标准创建全覆盖,将一批“最佳实践”成果惠及民生,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美誉度。
成绩始终属于过去,唯有奋进才能赢得未来。新的一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锚定“五大新坐标”、开创“十个新局面”的战略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推动“五化建设”2.0版本迭代升级,在“四边三化”、生活垃圾分类、排水管网整治、环大罗山环境整治、道路综合整治等五大攻坚战中,立足本职,勇担责任,让青春不负韶华,让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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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决战最佳状态 交出人民满意答卷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市城管)局党委书记 敖幼平
(2021年2月19日)
我局被授予第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光荣和鼓励,我们将倍加珍惜荣誉,化鼓励为动力,决心在新一轮创建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以创文为己任,快干、实干、加油干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再掀创建工作热潮。会后,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全面动员,凝心聚力,迅速行动,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信心、务实的作风,让“党旗红”“城管蓝”“环卫橙”在创建一线闪光,做到一个声音、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二是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落细。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领导包片、大队包面、中队包路、队员包段的管理模式,融合延时守点、错时执法、机动巡查、集中整治等工作机制,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任务分解量化到人,完成时限细化到天, 形成级级有任务、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的工作格局。
三是保持工作韧劲,发挥创建主力作用。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力军的干劲、打攻坚战的决心,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和精神,主动加强与区、街的沟通对接, 进一步明晰创建路径,以“不谈困难、不找借口、不推责任”的担当,确保文明城创建“组合拳”出拳更迅猛、措施更有力、行动更高效,始终保持决战的最佳状态。
二、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高效解决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找问题。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督查专班,每周循环进行拉网式排查、全方位督查,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验收不过关不收兵。
二是对照标准抓整改。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的原则,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 精准派遣相关责任单位,对尚未达标的指标,咬住不放、强力整改,力争所涉指标不丢分、夺高分。
三是聚焦重点补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查什么备什么”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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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节点和薄弱地方,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要求,科学谋划,合理安排, 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推进整改整治,使问题解决、短板补齐。
三、以成功为目标,创新办法、完善机制、突出长效
一是建好示范立标杆。以“路面本色干净、设施完好整洁、店招规整美观、道路绿化美好、市容清爽有序”为标准,在中心城区分批次开展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以“路平、沟通、水畅、灯亮、洁化、绿化、序化”为标准,精心打造一批示范巷,做到管有标准、看有示范、学有榜样,并逐步拓展扩大范围, 通过以点连线、以线促面,全面改善提升城市形象。
二是开展竞赛比业绩。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shu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对标高质量发展竞赛行动,全面增强争先、创先、领先意识。
三是严格考核促提升。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利用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实施日采集、周检查、月排名的考核形式,让问题得到迅速解决,让市、区力量得到有效融合,让城市管理规范长效,让基层干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得到调动。从而使城市管理工作者变压力为动力,管理方式变粗放为精细,管理机制变突击为长效。
各位领导、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锋号已经吹响,我局上下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向全市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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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需要深化的几个认识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罗祥希、范延佩
(2021年3月12日)
近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发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号召, 释放出迈向新征程、增强新动力的强烈信号。这是当前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历史早已证明,一部党的百年辉煌历史,就是一部内涵极其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百科全书。搞好党史学习教育,需要注意深化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
一、深化对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我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我们党担负起了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毛泽东同志在回顾这段历史时说,我们党尝尽了艰难困苦,轰轰烈烈,英勇奋斗。从古以来,中国没有一个集团,像共产党一样,不惜牺牲一切,牺牲了多少人,干这样的大事。毋庸置疑,中国的民族独立与解放,主要是靠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大众通过武装斗争来完成的,它准确地反映了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没有共产党领导的这场艰苦卓绝的革命,中国社会就不可能脱胎换骨,更不可能走向民族复兴。无论是革命战争,还是此后的建设过程, 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具有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我们党在救国、兴国、强国实践中被反复证明了的铁的事实和伟大真理。
习近平总shu记多次强调,全党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大历史观和正确的党史观,善于从历史长河中分析演变机理,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正确的党史观,要求我们分析问题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因为党内存在某些问题而看不到党的主流始终是好的,也不能因为党的主流始终是好的而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掉以轻心,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两点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要通过对历史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对党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爱党之情转化为报党恩之行,这应该是我们党史学思践悟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深化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基本经验的认识
从理论维度看,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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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在建党一百年间,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坚持固本培元与守正创新的统一、坚持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成为我们党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的行动指南。如果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比作为一条奔腾不息的历史长河,那么,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就是这条长河中波澜壮阔、璀璨夺目的篇章。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并善于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我们党从1921年诞生到1935年遵义会议的十四年间,曾经历过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要不要结合、怎样结合、结合的成效如何等艰难探索,并为此付出过沉痛代价。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也走过一段弯路,教训十分深刻。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结合”这篇文章做得好,革命和建设事业就胜利、就前进、就发展;反之,就会遭受挫折。我们今天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凝聚人心、促进发展,原因就在于这个理论体系与我国的实际紧密结合,与时代发展同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精神支柱。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奥秘所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要继续在“结合”二字上下苦功、练真功,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学以致用、求真求实,不断提高执政本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化对我们党伟大精神与优良传统的认识
我们党诞生于民族危亡之际,奋斗于惊涛骇浪之中。一大批视死如归的革命烈士、顽强奋斗的英雄人物、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塑造了史诗般的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铁人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等宝贵精神财富,铸就了共产党人一座座不朽的精神丰碑。我们党久经磨难而不衰、千锤百炼更坚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党在严峻复杂的斗争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伟大精神,这是我们党巨大的政治优势和力量源泉。
这些由红色基因铸成的伟大精神,包含着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如人们耳熟能详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重视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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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学习教育、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等,赓续着共产党人的血脉与品格,永葆着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将传承党的伟大精神、优良传统与作风作为必修课,深学细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努力做奋进新时代的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
四、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认识
习近平总shu记指出,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来学习党的历史。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党性原则,秉持“党史姓党”,正确处理好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实现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的高度统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懂得人民群众才是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的力量源泉和执政根基,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底。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它是中国共产党人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要以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正确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更好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 坚决反对任何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在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敢于亮剑,做党的忠诚卫士和坚定捍卫者。
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学、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法制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思维能力。在这方面,习近平总shu记为全党树立了榜样,作出了表率。习近平总shu记的重要著作和系列讲话处处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光芒,贯穿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既是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揭示,也是对现实问题的透彻分析,更是对未来发展的理性思考,为全党重视学习党史、科学对待党史、善于运用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路径。
五、深化对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认识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shu记的这一论述鲜明地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党的百年奋斗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以逢山开路、逢河架桥的决心与勇气,打响了一场场气壮山河的攻坚战,使我们国家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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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过去的一年,我国在世界上率先控制住疫情蔓延, 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捷报频传,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十三五” 规划圆满收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特别是持续八年的脱贫攻坚,困扰千百年绝对贫困的问题历史性地划上了句号,这是中华大地亘古未有的大壮举,是人类减贫史上彪炳史册的传奇。
辉煌只能代表过去,新的征程等待我们去开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挖掘新动能、激发新斗志提供了良好机遇。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扎扎实实地学,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以昂扬姿态奋力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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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全会精神 努力提升城市品质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白洁
(2021年3月22日)
通过专题研讨班,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远景目标的建议,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感触颇深,对我本人下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打开工作局面,将全市城管工作与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紧密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打开了思路。现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谈一点自己的思考和认识。
一、坚持“再学习”,做到领会深、把握准
我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shu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学出努力方向、学出紧迫感、学出干事本领,进一步明确城管部门在积极打造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城乡统筹的现代化新海东的定位,准确把握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理顺工作机制、推进立法工作、制定发展规划、狠抓队伍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措施,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新举措,优化城市环境,推动了全市城市管理水平的快速提高和城市品位的不断提升。
二、坚持“再调研”,找准着力点、突破口
紧密结合全市城管实际,围绕提高城市治理水平重大要求,切实加大调研力度,在找准城市管理工作短板弱项的基础上,认清潜在的发展优势,抓住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路线图,对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城管系统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省委“五四战略”及“一优两高”战略部署高瞻远瞩,把生态保护优先作为首要前提,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基本路径,把高品质生活作为根本目标,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从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及政策方面,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给予了诸多倾斜,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城市管理和环境整治活动,为海东快速转型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打下了坚实基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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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海东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继颁布实施,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这都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带来了机遇,拓展了空间,提供了载体,我们会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超前谋划, 积极作为,推进全市城市管理事业扎扎实实向前发展。
三、要坚持“再落实”,确保抓到点上、落到实处
在具体工作中,敢于创新、讲究方法、改进作风,巩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推进城市管理具体工作中,确保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抓到点上,落到实处:一是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坚持惠民生,求突破,敢担当,注重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使全市城管工作与海东目前所处的农村向城市过渡的关键时期相适应、与海东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现状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城市人性化管理的殷殷期盼相适应,推进市容环境全面改善、城市品质内涵不断提升;二是不断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巩固全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巩固成果、分项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细化、量化各项市政设施维护任务,严格落实巡查上报制度,动态掌握市政设施实际状况。对道路、路灯、铺面门头等市政设施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路平、灯明,铺面门头安全、有序;三是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规范化运行生活垃圾填埋程序,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规章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及工作台账,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杜绝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确保“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在城管系统全面落地。四是切实做好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勇担职责使命,勇于战胜各种艰难险阻、风险挑战,切实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中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完成城市管理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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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桂堂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办案体会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3月23日)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桂堂” 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通信铁塔,破坏了双桂堂周边的历史风貌,也对文物本体安全造成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
重庆市梁平区文物、执法人员密切配合,深入调查,多方取证,同时得到民族宗教、经济信息、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依法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行政处罚。
该案件办理存在三方面难点。一是案件取证难度大。相关证据须环环相扣、相互印证,才能有效证明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因为涉及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多个对象,调查取证比较复杂。二是现场勘验要求高。文物保护单位一般划定有“重点保护范围、一般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地带”等区域,需要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情况,现场勘验时做到全面、准确。三是责令改正实施难。文物行政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对这类涉文物法入违法行为,按罚则要责令改正,但往往涉及的相关部门对拆除违建或恢复文物保护单位原貌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特别是违建属于所谓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时候更是如此,致使处罚的执行困难。如何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责任,是重庆市文物系统工作人员在保护文物过程中常思考的问题。
国家文物局不久前公布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负责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职责、公告公示内容等进行了明确,对于进一步搞好文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重庆市文物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了传达学习,要求所属单位严格对照《办法》要求,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办理本案件,我们体会如下:
一要落实好文物管理使用者的主体责任。不能“剃头挑子两头热”,只是政府和职能部门重视,而文物的使用者管理者不按要求加强文物保护。二要落实好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将文物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三要落实好部门监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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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文物管理单位明确领导责任,文物管理人,制定并健全安全岗位职责,从而从源头上落实文物保护安全。四适时开展文物安全联合检查。建立多个职能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针对文物安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做到点面结合、不留死角, 从源头上杜绝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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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执法守底线 加强监管保安全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富民源八一沙葱产销专业合作社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八一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办案体会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3月26日)
2019年12月初,民勤县富民源八一沙葱产销专业合作社在曾向文物管理部门申报但未获审批的情况下,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八一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擅自建设“大坝镇沙葱基地建设项目”。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获悉后,第一时间委托民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立案查处。经现场勘查、调查问询和核实确认,对富民源八一沙葱产销专业合作社做出行政处罚。同时,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积极与甘肃省、武威市文物部门沟通协调,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申报批准手续。目前该项目停工待批。
此次案件办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是案件顺利查办的组织保障。案件发生后,甘肃省、武威市文物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亲自安排,现场督办。案件查处过程中,民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协调各方,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要领导认真听取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案情,集体讨论决定处置工作,使案件得以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到位。
二是执法人员严谨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作风是高质量案卷形成的基础。接到办案委托后,民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力以赴,敢于办案,合力攻坚,立即展开案件的调查勘验。调取了明长城八一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和沙葱基地工程建设项目详细资料,查阅了文物保护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相关档案,明确了违法主体责任,使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积极配合案件查办。制作案卷过程中,执法人员虚心接受省市执法机构指导,力争案卷程序合法,证据链严谨,处罚适当。最后提出处罚意见,经执法机构合议, 征询市文物局意见,提交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集体讨论,综合考虑案件调查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用途,依法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三是准确把握执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是始终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八一村村民都知道该烽火台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破坏,但对其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需报批的法律规定不是很清楚,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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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程序了解不透彻。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和普法有机结合,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村民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获得了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这起案件的办理,我们对进一步提升文物案件办理水平有了新的思考: 需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发展经济的决策符合文物保护法律相符合, 坚决杜绝法人违法现象发生;纵深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理顺文物职能监管和文物执法职能的无缝对接,确保文物违法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必有果;进一步探索文物的保护利用新思路,在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开辟合法合理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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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新 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于志深
(2021年4月1日)
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6月1 日起施行。此次《条例》修订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精神,从改革审评审批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改革审评审批制度
《条例》第九条对加强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医疗器械自主创新能力作出规定;第十二条对于在医疗器械研究与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作出规定。将这些内容写进《条例》体现了对创新的重视程度。
第十五条规定,备案人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简化了备案程序,实现了告知性备案。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可以不提交备案人(注册申请人) 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体现了支持创新的态度。第十九条分别规定了对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需的医疗器械的附条件批准、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时的紧急使用,体现了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
旧法规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的规定较少,新《条例》进行了补充。《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如何进行临床评价,以及什么情况下应当开展临床试验;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第二十八条对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机制作出规范;第二十九条支持拓展性临床试验;第五十三条对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作出规定。这些举措体现了鼓励创新、控制风险的思路。
二、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医疗器械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医疗器械按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第一类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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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需要取得上市许可,因此《条例》使用了“注册人、备案人”的概念, 对应上市许可持有人概念,允许医疗器械研发机构申请医疗器械上市许可。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第二十条规定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生产; 第三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医疗器械。
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允许研发机构申请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这样可以有效激励科研机构从事医疗器械研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己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企业生产,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促进资源节约。《条例》明确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依法承担全生命周期的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需开展已上市医疗器械再评价,这项原来由政府监管部门做的工作,现交给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真正体现了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法律地位。
三、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精神,提升医疗器械监管水平的重要举措。
《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监测,主动收集不良事件信息。第七十三条规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第七十五条对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委托检验等进行了规定,细化了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时复检的规定。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检验机构、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和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构建起了医疗器械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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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 巩固“放管服”成果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于志深
(2021年4月12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晰监管者与被监管对象的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一、明晰监管责任
《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体现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系。
“地方政府负总责”最早在《食品安全法》予以确立,随着我国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推进,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省以下不单独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局,因此市、区、县级政府只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规定“地方政府负总责”可以使地方政府真正转变观念,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第七十一条规定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加强监督检查。这里厘清了药监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监管责任,可以防止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
《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检验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执行,第九十一条规定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口医疗器械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处理。
《条例》规定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改变了原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并发放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件的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明晰了监管责任。
二、优化服务
《条例》优化了审批程序,简化了审批材料,对符合《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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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免于进行临床评价情形的,可以免于提交临床评价资料。第十四条规定, 注册检验报告不再限定为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委托检验。第三十二条对生产许可申请、第四十二条对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批期限都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20个工作日, 体现了服务企业的思想。
《条例》进一步简化备案程序。第三十一条对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 在提交符合规定的有关资料后即完成备案,体现了非审批备案性质;第四十一条对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免于备案,充分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免于备案不是放手不管,《条例》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分别对医疗器械经营行为进行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大处罚力度
《条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法律责任条款进行了较大调整,大幅提高了罚款幅度,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增加处罚到人规定。
以《条例》第八十一条为例,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或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罚款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改为“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由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修改为“15 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改为10年,并规定了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罚款幅度增加及罚款倍数提高,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作用;增加处罚到人规定,严格落实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对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落实最严格监管要求。
《条例》还完善了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临床试验申办者、临床试验机构、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条款,同时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并在《条例》第八十七条增加了对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免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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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足“绣花”功夫 打造整洁有序便捷安全城市环境
太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秀峰
(2021年4月12日)
开展新一轮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对于城市管理部门而言是一场转变思维、革故鼎新的学习实践,是一场凝聚智慧、拓展新局的学习实践,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找准定位、趁势而上,对标一流、补足短板的重要契机。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一流城市,强化创新驱动,下足“绣花”功夫,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全力打造“整洁、有序、便捷、安全” 的城市环境,为建设“三宜三晋”的现代化新型城市叫响城市管理“晋城模式”。
一是健全完善“三项机制”。推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组建副处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搭建好“大城管”平台;推动违建管理制度化, 严控实现“零增长”;进一步改进市区原有街道环卫保洁管理体系,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创造更加整洁、有序、干净的市容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三大行动”。深入开展市容市貌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向“三延伸”“两提升”深入,继续以“两拆”为重点, 扩大2020年“两拆”战果,拆迁跟着改造片区走、跟着工程项目走,跟着景观大道走,为发展拆出可利用空间,打造一批特色片区、精品街道,推进市容市貌大变样;深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成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制,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办案程序化、处置效能化水平;深入开展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效” 改革,积极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紧盯供水、供气、供热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民生重点领域,拿出切实有效的管理好办法、服务新举措,获得更多认可, 更加赢得民心。
三是强力推进“三个工程”。重点推进第三水厂、阳电至市区集中供热热网工程、污水处理提标扩容改造项目等民生重点工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承载力。
四是重抓重推“三项工作”。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按照《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年底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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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街道(镇区)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一个“三定一督”示范小区; 在深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中,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办法》, 扎实推动“六个百分百”和文明施工标准真落实、硬落实,持续抓、抓经常, 同时强化巡查督查、健全管控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加快启动智慧城管平台运行,实现平台运营与“路长制”和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通过智能化手段、全流程监管、全区域覆盖,为落实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让“城市大脑”真正发挥关键作用,稳步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同步推动构建形成市县(区)一体化运行体系,力争年内实现联网。
五是全力抓好“四项民生工程”。供水方面,继续加快第三水厂建设,建成投运后供水能力可提升至每天17万立方米,让全市人民喝上沁河水的同时, 与一、二水厂共同形成覆盖主城区、北石店片区和丹河新城的城市供水体系, 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城市供水水源不足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供热方面,为切实解决供需不平衡、热源相对紧张的局面,从根本上保障集中供暖, 去年市委市政府投资28.2亿元,启动了阳电至市区集中供热热网工程,今年将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10月份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为今年的供暖期“添柴增温”。污水处理方面,当前市区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约12万吨,为有效缓解满负荷运转的现状,进一步提高出水水质,计划投资3.6亿元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预计2022年底基本建成,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由一级A标准提高到地表V类水标准,污水处理规模可达每天15.5万立方米,满足城市未来70万人口的污水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目前,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今年7月建成运行,年处理垃圾量可以达到29.2万吨,年发电量0.95亿度,使建成区、泽州、高平的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发电,真正告别“垃圾填埋”时代。
在新形势下构建科技治超监管新体系的思考
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张洪光
(2021年4月19日)
据不完全统计,道路交通事故是安全生产中死亡人数最多的领域,占安全生产死亡总数的77.6%,约为煤矿死亡人数的15倍。数据表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70%与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有关,是公路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