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二、重点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强化“四责协同”
2.深化宣传教育
(二)推进源头治理
3.推进药械生产流通领域治理
4.加强药械采购环节治理
5.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6.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7.建设信用惩戒机制
(三)实施阳光治理
8.完善智慧医疗
9.实施智慧医保
10.推进智慧内控
(四)完善制度治理
11.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2.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3.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五)深化改革治理
14.推进卫生健康综合改革
15.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16.强化部门联动
(六)强化监督治理
17.坚持常态化专项整治
18.强化一体化监督集成
三、组织保障
(一)深化落实机制
(二)健全监督体系
(三)完善评价体系
区卫健局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深入实施《xx省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清廉xx和健康xx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清廉xx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强化系统谋划、整体智治,综合推进源头治理、阳光治理、制度治理、改革治理、监督治理,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谱写新篇章,为全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中的“秀美新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医院党组织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现代医院治理体系、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医保基金监管治理体系、医药生产流通领域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得到遏制,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公益性、人民性更加明显,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指数逐年提升。到2035年,医院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权力运行阳光规范,行业清廉先行标杆,院企关系清亲有为,医德医风纯正高尚,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强化“四责协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区卫生健康局党委落实清廉医院建设领导责任,各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把党的领导和清廉医院建设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各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及同级监督难题。(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深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执业环境。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大力弘扬优秀医德医风,深化清廉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二)推进源头治理
3.推进药械生产流通领域治理。健全药械生产、流通企业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批文批号管理。鼓励医药生产流通企业集团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并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4.加强药械采购环节治理。积极参与“省级统筹、省市联动、市级联合”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改革工作。推进国家、省和市级联合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使用,指导和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约定采购量完成。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到2025年,配合建成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功能一体化药械采购平台,基本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政府采购管理得到全面规范和加强。(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市级统筹改革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统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着力从使用环节腾空间,精准提高劳务技术性医疗服务价格。到2025年,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更加机制化、科学化、常态化,形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机制,及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牵头单位:区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6.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带量采购等改革政策贯通衔接,提高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价值获得感。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建立健全与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医务人员多元薪酬分配方式,薪酬水平与医疗服务技术收入、医院绩效考核和医保费用控制结果等挂钩,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等收入脱钩。(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分局)
7.建设信用惩戒机制。搭建医药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归集医药企业在行业(领域)内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建立医药企业和医药代表行贿犯罪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实施信用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