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潇浦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江永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潇浦镇进行了巡察。3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潇浦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潇浦镇党委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对反馈的问题都进行了扎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整改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得力,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镇党政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镇党委于2019年4月3日专门召开了党委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了总的整改方案,下发到了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明确整改责任分工。
为保证按时按质整改到位,整出实效,对每一个反馈问题,成立一个整改小组,确定1名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配备3-4名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明确分工,将任务细化到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党建基础资料不完善。如:镇机关党支部手册填写不完整,组织生活会缺互评资料,部分党员手册填写不完整。塘背村、枇杷井村支部手册、党员手册填写不完整。
整改情况:1.把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2.召开了党建知识培训会,对村级党组织进行党建各方面知识的培训;3.镇党委组织人员对村级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党建相关会议进行到会指导与监督,确保一会四评程序到位。4.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有应付检查现象。
整改情况:1.制定了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成立了镇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2.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确保每次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