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潇浦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关于对潇浦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巡察情况的
反馈意见
江永县委第二巡察组
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
3月30日至5
月31日,对潇浦镇所辖19个村(社区)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
1.普遍存在选择性执行的问题。部分村对村内重大事项未一一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只选择部分事项予以执行。
2.执行程序不到位。有的村在履行重大事项的“四议两公开”中,只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形式主义学风普遍。
1.自学记录抄袭成风。有的村的党员手册中两人个人自学部分相互抄袭,自学的时间、内容均一致。
2.会议记录简单应付。有的村支部手册中党员大会只记录活动步骤而无具体内容,支委会记录无议题、无主要内容。
(二)党组织活动不正常。
1.主题党日未逐月召开。部分村党支部没有按要求逐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
2.“三会一课”不正常开展。有的村党支部没有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
(三)党费收缴不规范。
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没有交纳党费。有的村预备党员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四)发展党员不规范。
1.不按规定召开会议:有的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时,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