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创“三育人”先进个人及经验交流活动的实施方案
河环党字〔2019〕5号
中共H学院委员会
关于争创“三育人”先进个人及经验交流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广泛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以下简称“三育人”),营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争创“三育人”先进个人及经验交流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工作满2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拟在全院评选产生“三育人”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三育人”导向,模范遵守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尽到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责任,并把这种责任体现到平凡、普通、细微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之中,深受师生好评,成绩突出。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同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要注重推荐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师德师风端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过程中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的一线教师。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要注重推荐在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秉公办事、勤政廉洁、有奉献精神,把管理工作与学院育人目标结合起来,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的人员。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要注重推荐在服务岗位上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服务意识强,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