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党费使用的方案》的通知
河环党字〔2017〕41号
中共H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党费使用的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学院各单位:
《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党费使用的方案》已经学院2017年第39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党费使用的方案
中共H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中共H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发
附件
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党费使用的方案
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33
号)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关于我院党费收缴工作的整改要求,我院自2016年6月起开展了党费收缴专项工作,并于2016年10月圆满完成2008至2015年党费补缴工作,学院党员共补缴党费498,678.91元,其中50%
上缴市委组织部,自留249339.45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21号)要求,学院党委为确保该项党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经集体研究讨论确定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党费使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