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2.H学院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3.H学院督查督办事项催办通知单4.H学院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中共H学院委员会2017年11月27日中共H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1月27日发H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机关效能建设
关于印发《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环党字〔2017〕43号
中共H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学院各单位:
《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学院2017年第41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
2.H学院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
3.H学院督查督办事项催办通知单
4.H学院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
中共H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中共H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发
H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紧密围绕学院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一)交办督办原则。学院办公室按照学院党政领导交办意图,以督促、催办、检查、综合、协调、反馈情况为主。经学院领导授权,学院办公室和监察审计处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直接督办。
(二)分级负责原则。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党委、行政督办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院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承办或协办学院领导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的具体落实。
(三)注重实效原则。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二、工作任务
(一)学院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省委高教工委、教育厅、秦皇岛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领导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学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的贯彻落实。
(三)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或学院领导决定交院属各单位办理的重要事项。
(四)院属各单位主送学院党委、行政需要答复、批复、征求意见的有关督办的公文和事项。
(五)院属各单位落实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进展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办检查程序
1.分解。学院办公室对学院党委、行政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要进行科学分解,拟定阶段督办检查工作要点,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交有关单位承办。任务分解应突出重点,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明确的可操作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