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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手册(教体,制度为主)VIP专享

提纲: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直属机关党委及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职责…………1

2.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责……………………………………7

3.机关党支部及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职责……………8

4.“三会一课”制度………………………………………12

5.党日活动制度……………………………………………17

6.党员学习制度……………………………………………20

二、党组织工作类

7.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22

8.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程序………………………………24

9.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43

1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8

11.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50

12.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53

13.基层党建工作程序………………………………………54

14.党支部工作台帐制度…………………………………68

三、作风建设类

15.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70

16.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72

四、民主管理类

17.党务公开制度……………………………………………74

18.党内情况通报制度………………………………………76

五、党风廉政建设类

1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77

20.党内监督制度……………………………………………78

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指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

3.按照管理权限

4.审批所属党支部的设置

5.加强机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领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7.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8.定期向机关党员大会和局党组报告机关党委的工作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

10.承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党委书记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

1.围绕市教体局中心工作和任务

2.组织安排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负责召集党委会和机关党员大会

4.负责搞好各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5.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及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6.协助抓好机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指导和支持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

8.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机关干部的考察、考核、民主测评等工作

9.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2.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各项具体工作

3.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机关党委书记离开外出时

5.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组织委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

1.负责了解和掌握直属机关党委的组织状况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

3.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

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做好收缴党费

6.协助机关党委书记

7.根据上级党组织决议

8.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宣传委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

1.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

2.根据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局党组的要求

3.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

4.搞好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和宣传报道工作

5.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机关纪检委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

1.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密切联系群众

3.监督、检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

4.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

5.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6.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7.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

4.对党员进行监督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7.协助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

8.承担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党支部书记在坚持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认真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4.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学习等任务

5.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

7.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党支部副书记除协助支部书记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外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

3.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

5.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

6.做好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布置

4.指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5.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

2.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3.支部党员大会的人数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

二、支委会

1.支委会的内容:

2.支委会召开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的内容

2.党小组会的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四、党课

1.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

2.党课时间:局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

3.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社会调查、知识测验等形式

五、会议要求

1.准备要充分

2.内容集中

3.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

4.坚持党性原则

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

六、纪律要求

1.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2.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

3.建立会议考核制度

4.加强会议纪律

5.与会党员要作好会议纪录

一、党日活动的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

2.进行党的教育

3.开展组织生活

4.处理党务工作

二、党日活动时间

三、党日活动方式

四、落实党日活动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制定好计划

2.要作好准备

3.要抓好落实

4.要注重效果

一、学习内容

1.党章及党务知识

2.与教育体育重点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

3.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党风廉政教育资料(文件、案例、影视资料等)

5.形势政策

6.典型事例

二、学习形式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各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3.每位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一、制度要求

1.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建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

2.每位党委委员固定联系1个机关党支部

3.党委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等情况

二、制度内容

1.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决议、决定等

2.深入党员干部群众

3.注意听取并反馈服务对象特别是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对支部的要求

1.支部开展重大活动应征求联系本支部党委委员的意见

2.支部要定期向所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汇报工作

一、发展党员制度

二、发展党员程序

  (一)申请人

1.为什么入党

2.自己的政治信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1.把握申请入党的条件

2.须本人自愿、书面申请

3.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入党积极分子

1.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2.支委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发展对象

1.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后

2.书面征求计生、纪检监察和综治等部门意见

3.支部对拟发展对象政审

4.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养联系人

5.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7天)

  (四)预备党员

1.支部将《发展对象考察表》、培训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公示结果报告单等材料上报党委进行预审

2.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

3.支部要及时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的支部决议

4.支部要把填写支部决议的入党志愿书和支部票决结果报告单以及其他的有关材料报所在党委审批

1.在支部接受预备党员前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预审

2.组成专班到上报审批预备党员的支部进行谈话考察

3.在3个月内对支部上报审批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批

4.党委会后

5.党委(总支、支部)要组织新党员进行宣誓

1.支部大会讨论

2.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

3.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

4、讨论表决时如有多名发展对象入党的

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五)正式党员

1.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以后

2.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3.支部大会后

4.党委批准后

5.材料归档

1.党委必须在三个月内对支部上报审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集体研究审批

2.党委研究后要下文批复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

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

3.党员的党龄

4.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一、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3.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

5.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党籍期间不交纳党费

6.党员因病、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交纳党费的

7.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

8.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9.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10.党费的收缴情况

11.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

二、党费收缴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4、对于在农村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

三、党费管理制度

四、党费使用范围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1.党员组织生活会

2.党员组织生活会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

3.党员组织生活会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4.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5.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和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结合起来进行

6.党员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

7.党员组织生活会日期和议题要提前7天通知与会人员

8.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9.党员组织生活会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

10.党员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

11.党员组织生活会后7天内

12.对于未经机关党委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

13.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

一、谈话主体

二、谈话时间

三、谈话程序

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

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

4.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

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

五、谈话方式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确定大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

2.发出开会通知

3.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

4.党员讨论

5.向上级报告(指重要会议)和材料归档

6、贯彻党总支和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1、按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

2、充分发扬民主

3、严格按照党员大会程序办事

二、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

1.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负责准备季度或年度工作报告

2.组织召开党员大会

3.表决通过

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指重要会议)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

1、会前准备

2、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

3、集体讨论

4、形成决议

5、对决定的事项作出明确分工

6、归档

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1.党支部作出换届选举决定

2.向上级党组织书面呈报请示

3.上级党组织审查并批复

4.拟定党支部工作报告

5.做好选举前党员教育工作

6.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7.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8.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9.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

10.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1.上级党组织下发批复

12.党支部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

五、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

1.确定不合格党员名单

2.对不合格党员的问题进行核实

3.调查材料与本人见面

4.召开支部委员会进一步研究

5.同被处置党员谈话

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7.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

8.将支部处理决定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上报党委

9.处理结果正式通知本人

10.立卷归档

六、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工作程序

1.支部派人就脱党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调查人就了解掌握的情况向支部委员会进行报告

3.进一步向本人通报情况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脱党党员除名决议

5.支部大会处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准

七、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工作程序

1.退党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支部负责人找其进行谈话

3.召开支部委员会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党员个人申请退党问题进行讨论表决

5.党支部将处置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八、处分党员工作程序

1.党支部对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

2.党支部应将所作出处分的初步意见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4.党员大会通过处分决定后

5.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或结论)经上级批准后

1.党支部对违纪党员的调查报告

2.支委会研究

3.将处分初步意见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与违纪党员见面

4.当事人要在处分材料和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如不签

1.处分决定

2.调查报告

3.证据材料

4.本人检查材料

5.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

一、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所有党支部都要建立以下“两本记录薄、八类资料盒”工作台帐:

三、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

1、党支部会议记录薄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

2、党小组会议记录薄由党小组长保管

3、支部行文资料盒

4、上级行文资料盒

5、学习材料资料盒

6、计划总结资料盒

8、发展党员资料盒

9、转递关系资料盒

1、关心党员工作

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

3、维护合法权益

4、表扬奖励

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

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

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

  (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

  (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下列事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

四、党务政务公开

五、党务政务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

八、党的秘密事项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

十、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定期会议通报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

三、会议通报内容

四、公示通报

五、公示通报内容

六、查询通报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

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

5、能否尽职尽责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能否坚持原则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监督保障:

教育体育局

目 录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直属机关党委及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职责…………1

2.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责……………………………………7

3.机关党支部及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职责……………8

4. “三会一课”制度………………………………………12

5. 党日活动制度……………………………………………17

6. 党员学习制度……………………………………………20

二、党组织工作类

7.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22

8.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程序……………………………… 24

9.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43

1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8

11.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50

12.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53

13.基层党建工作程序………………………………………54

14. 党支部工作台帐制度………………………………… 68

三、作风建设类

15.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70

16.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72

四、民主管理类

17.党务公开制度……………………………………………74

18.党内情况通报制度………………………………………76

五、党风廉政建设类

1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77

20.党内监督制度……………………………………………78

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直属机关党委是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教体局党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局党组、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2.指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以支部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帮助、指导所属党支部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到侵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党支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机关干部职工完成工作任务的坚强集体。

3.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决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

4.审批所属党支部的设置,做好年度党员的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决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

5.加强机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安排和配合机关开展文体活动。

6.领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对系统内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审议新党员。

7.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科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定期向机关党员大会和局党组报告机关党委的工作,认真接受监督和检查;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承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

直属机关党委坚持统一领导和合作分工。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责任。

一、党委书记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机关党员大会、党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直属机关党委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市教体局中心工作和任务,具体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终工作考评。

2.组织安排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召集党委会和机关党员大会,组织检查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讨论、研究和决定各种事项。按时向机关党员大会、局党组及市委组织部报告工作。

4.负责搞好各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及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6.协助抓好机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指导和支持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的凝聚力。

8.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机关干部的考察、考核、民主测评等工作。

9.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2.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各项具体工作。

3.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机关党委书记离开外出时,代理机关党委书记处理所有机关党委的相关事务。

5.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组织委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委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直属机关党委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及时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做好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6.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支部换届改选、党内评优等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7.根据上级党组织决议,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组织工作。

8.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宣传委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委的思想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机关党员、群众的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指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根据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党课学习,协同组织委员有计划地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工作。

3.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

4.搞好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和宣传报道工作。

5.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机关纪检委员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

3.监督、检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情况。

4.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处理违纪案件,并向党组织汇报。

6.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7.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责

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在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对直属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并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

8.承担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在坚持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代表党支部对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方面起保证监督作用。

4.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支委会的意见,代表党支部对本单位业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行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加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

5.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7.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副书记除协助支部书记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外,还可负责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负责对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程序,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年报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等,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6.做好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实施。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布置,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

4.指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5.做好机关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市教体局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

1.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2.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3.支部党员大会的人数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委会

支委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委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

1.支委会的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2)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3)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等工作;

4)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支委会召开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根据支部的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鉴定,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7)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2.党小组会的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12次。

四、党课

党课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1.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

2.党课时间:局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要制定好党课计划,将讲课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每位党员,提高到课率。

3.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社会调查、知识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

五、会议要求

1.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2.内容集中,重点突出。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3.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三会一课”要突出思想性,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等问题。

4.坚持党性原则。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5.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组织观念,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组织生活的矛盾,主动与支部联系,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所在支部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半数以上的党支部会,单位负责人参加组织生活的次数不得少于活动次数的四分之三。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大胆管理,又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提前安排,灵活调整,必要时可利用业余时间,尽量保证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尽可能多地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六、纪律要求

1.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支部安排的会议,各党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准时参会。未经会议主持人或支部书记同意,不得请假。

2.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考勤,并以一定方式将一定时期内的会议出席情况进行通报。

3.建立会议考核制度。各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定期报送到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列入党员干部考核之中,作为干部日常考核及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4.加强会议纪律。与会党员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

5.与会党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各支部要做好会议内容落实的督办工作。

党日活动制度

党日(又称党员活动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党日活动的目的是丰富党内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可与落实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员汇报制度等内容结合起来进行,党日活动的确立不仅为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时间上提供了保证,也为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创造了条件。结合机关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日活动的内容 

党日活动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活动,处理党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特定内容的会议一般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必要时可集中使用,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2.进行党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做合格党员教育等。也可以开展谈心活动、进行社会实践和参观学习或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等。 

3.开展组织生活。主要包括组织评议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 

4.处理党务工作。主要包括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改选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党员发展计划,履行新党员手续,讨论党员转正,进行党员鉴定,收缴党费,研究对党员进行党纪奖惩等。 

二、党日活动时间

党日活动一般间周安排一次,党员不得无故缺席。

三、党日活动方式

党日活动,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四、落实党日活动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制定好计划。计划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有年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局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全年的党日活动作出总体安排。二是要有月安排。根据年度党日活动安排和当前的形势任务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三是要有周内容。每周要根据月安排和形势任务确定本周党日活动内容,如开展党员汇报思想、党课教育、讨论党员发展等内容,要让大家明确党日活动内容。 

2.要作好准备。要严格按照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要仓促上阵。尤其是支委会要搞好分工,组织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及时拟定方案,并提前告知全体党员每次的活动内容。

3.要抓好落实。一是时间的落实。党日活动时间为间周一次,不得无故拖延。凡因特殊情况占用党日的,可事先安排党日,或事后补上。二是人员的落实。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责任,党支部要逐个通知到个人,外出办事也应赶回参加,切不能把党日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事,尽量不在党日时间派遣人员出公差。三是内容的落实。党日活动一经作出安排,要保持其计划的执行,不能随意变来变去。尤其是对党员的系列教育,更要抓紧、抓好。 

4.要注重效果。党日活动无论是开展什么内容都要有具体的针对性、严肃性和生动性。每一次党日活动都要紧密结合党日开展的实际,进行讲评小结,好的要表扬,不足之处要批评指正,不能草草了事,走个过场。特别是要将党日活动的严肃性体现在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上,将党日活动的生动性体现在方法上,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思想性、知识性、执纪性融于一体,切实增强党日的活动效果。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党日活动考勤制度,并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员学习制度

党员学习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前提,是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创建学习型支部的重要内容。为把机关各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为广大党员的学习搭建平台,帮助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都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党章及党务知识;

2.与教育体育重点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

3.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党风廉政教育资料(文件、案例、影视资料等)

5.形势政策。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国内外形势等;

6.典型事例。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及反面典型事例。

二、学习形式

学习要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其中,集中学习要与党日活动、“春天读书”活动相结合。党员集中学习间周1次,党员自学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年初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集中学习前,党支部要事先明确学习内容以及主讲人。主讲人必须认真备课,保证学习质量。

2.各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有个人学习小结,年终交支部存档。各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党员的学习情况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指标之一。

3.每位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永远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根据机关实际,为便于了解、指导、督促和检查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经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制度要求

1.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建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机关党委委员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委委员固定联系1个机关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

3.党委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等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与支部委员共同研究党支部工作,涉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机关党委反映。

二、制度内容

1.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决议、决定等。

2.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其思想状况,听取其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3.注意听取并反馈服务对象特别是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对支部的要求

1.支部开展重大活动应征求联系本支部党委委员的意见。

2.支部要定期向所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应及时沟通与汇报。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程序

根据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实行党员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制定市教体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程序。

一、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严格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严格“五项制度”(推荐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全程纪实制)发展规定。

推荐制: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申请入党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示制:接收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全程纪实制: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直至转正进行全程纪实,主要体现在党员档案材料上。

发展党员过程中,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重点发展。

二、发展党员程序

明确发展党员3大阶段、5种身份

3大阶段:积极分子培养阶段、预备党员接受阶段和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5种身份:一个普通群众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要经历五种角色的变化: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一)申请人

申请入党人,是指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

支部工作:审核入党申请书内容。

审核内容:

1.为什么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对递交不含上述内容的入党申请书,可要求申请人重写或写补充说明材料。

注意事项:

1.把握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条)。

2.须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劝说写入党申请。

3.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因工作需要临时或短期借调、挂职到外单位工作的同志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如果时间超过两年的,入党申请应向现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

(二)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

支部主要工作有:

1.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或团组织推优,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定后报所在党委预审。支部进行公示(7天)。

2.支委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逐人建立档案,确定1-2个培养联系人。3、支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主动向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相应栏目。

党委主要工作:召开党委会对支部上报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体研究。

(三)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主要工作:

1.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后,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2.书面征求计生、纪检监察和综治等部门意见。

3.支部对拟发展对象政审。“凡未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内容:审政治态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审现实表现(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重点审查本人在“文化大革命”、1989政治风波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后,要形成综合结论性政审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本人简历;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调查的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及未定的问题;结论意见),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4.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养联系人,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两名以上申请入党人的入党介绍人)。

5.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7天)。

党委主要工作: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四)预备党员

支部工作有:

1.支部将《发展对象考察表》、培训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公示结果报告单等材料上报党委进行预审。

2.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对发展对象进行票决。

3.支部要及时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的支部决议。

4.支部要把填写支部决议的入党志愿书和支部票决结果报告单以及其他的有关材料报所在党委审批。

党委工作有:

1.在支部接受预备党员前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预审。

2.组成专班到上报审批预备党员的支部进行谈话考察。谈话时间应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组织审批前进行。

3.3个月内对支部上报审批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批,审批必须是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谈话人汇报谈话和考察情况,逐个表态后进行票决。

4.党委会后,党委要及时填写党委审批意见(写明召开党委会议时间,党委成员到会情况,党委意见以及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5.党委(总支、支部)要组织新党员进行宣誓。

注意事项:

1.支部大会讨论。支委要先审查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①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④组织到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⑤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不能开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⑥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2.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3.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4、讨论表决时如有多名发展对象入党的,必须逐个讨论表决。

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五)正式党员

支部工作有:

1.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以后,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正、确定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时间和议程。

2.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支部书记代表支委提出意见,党员逐个讨论表态,讨论结束后进行票决,参加人数要求与接收为预备党员时人数一样。

3.支部大会后,支部要及时填写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决议,并报所在党委审批。

4.党委批准后,支部要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批复。

5.材料归档。在发展党员各个环节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党支部要将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建立党员档案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党员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所有预审材料(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团组织推荐审核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对象政审结论性材料、集中培训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有关公示情况、党支部会议记录、发展对象个人现实表现)、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期间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情况、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有关公示情况、预备党员期间个人现实表现。

党委工作:

1.党委必须在三个月内对支部上报审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集体研究审批。

2.党委研究后要下文批复,涉及多名预备党员转正的,要逐个讨论表决。

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3.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4.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附: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1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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