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运行有序与决策有效相统一
二、坚持提高素质与制度建设相匹配
三、坚持加强领导与强化监督相协调
实施六步决策法 深化民主协商制
——天津市宝坻区创新乡村治理方式的实践探索
宝坻区位于天津市中北部,总面积1509平方公里,下辖8个街道、16个镇。过去,有些村听取群众意见不耐心,民主程序不规范,街镇对村里工作领导和指导不到位,群众缺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归根结底是由于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工作落实不好。近年来,宝坻区委着眼于乡村治理方式创新,从健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推进乡村民主政治建设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制定了规范的民主决策程序,形成了“六步决策法”,即“确定议题、审核批复、民主协商、表决通过、公开公示、组织实施”,逐步在农村全面推行。
一、坚持运行有序与决策有效相统一
实施“六步决策法”,关键在于有序和有效,必须做到“三抓”。
一是抓程序规范。为保障村民代表民主决策的广泛性,各街镇统一印发征求群众意见登记表、村政事务议案记录簿、参加会议人员签字登记表、街镇预审村政事务登记册等,规范程序运作,每个环节、步骤都记录在册,每个村每件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都有完整的记载。强化村民代表签字或按手印措施,对群众关注的重大事情,坚持户代表签字,扩大民主决策的参与面。
二是抓内容细化。为保证较强的可操作性,各街镇认真制订了实施细则,对村内应当决策的新上建设项目、村庄规划、宅基地规划、土地发包、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既明确重大村务必须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又避免了事无巨细都走民主决策程序降低效率,保证了民主决策的原则性和严肃性。
三是抓预审把关。为避免民主决策的随意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体现党的领导,各街镇均建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预审把关领导小组。在每个村决策事项提交表决前,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村,调查决策事项的政策性、科学性和群众意愿等,对一些政策性强或不宜马上实施的事项慎重处理,延缓决策,条件成熟后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