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印发《教学机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VIP专享

关于印发《教学机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

河环党字[2020]57
中共H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教学机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

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共H学院委员会教学机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中共H学院委员会教学机构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该两项制度经20201229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H学院委员会教学机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2. 中共H学院委员会教学机构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中共H学院委员会
20201230

中共H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30日印发


附件1
中共H学院委员会
教学机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教学机构(下文称“机构”)指学校报经省委编制办同意设立、按学科或专业负责组织实施全日制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中层机构。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机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机构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机构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机构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同时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下文称“会议”)讨论决定机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事关机构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
2.机构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
3.机构下设机构、单位,以及管理、咨询类组织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
4.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和执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捐赠等重要事项;
5.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基建修缮等重要事项;
6.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产处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等重要事项;
7.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
8.各类行政审批及后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9.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
(二)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事项。
1.教师引进、培养,教学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2.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3.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4.教职员工违规、违纪惩处等重要事项。
(三)事关学生培养的事项。
1.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培养项目的设立和终止等重要事项;
2.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3.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就业、奖惩、困难学生帮扶,研究生导师遴选等重要事项。
(四)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奖励中的重要事项。
(五)开展国()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七)机构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八)其他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 由机构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形成决议或决定,并提交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事项。
(三)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
(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机构党组织委员会提名的下设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进行审议,作出任免决定。
(六)其他需要提请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 会议一般每4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协商(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的,应与副书记、副主任协商、沟通,下同)同意可以随时召开。根据议题内容,会议由党组织书记或主任主持。
第七条 会议成员为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根据议题需要,由党组织书记、主任协商确定列席人员。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列席会议;应参与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党员教师参加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干部推荐时,教师党支部应事先对其做出思想政治鉴定。
第八条 会议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组织书记、主任协商确定。对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主任应当在会前互相沟通,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组织书记、主任和会议有关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九条 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涉及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的意见。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第十条 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议题相关材料应提前提交机构办公室,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
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党组织书记、主任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
第十一条 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关于印发《教学机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浏览记录
会员中心
邀请奖励
网站首页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