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严峻形势
二、聚焦关键环节
三、转变工作作风
在XX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分析当前我镇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强化认识、提升能力的专题培训,更是一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的动员部署。刚才,我们特别邀请了来自XX市职业技术学院的XX教授,为我们带来了一堂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的专业辅导课。XX教授的讲解紧密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理论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大家要认真领会、深入思考,并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下面,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一分一秒不能懈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省委、市委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必须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不仅是推动发展的经济任务,更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
今年以来,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截至8月底,全镇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下降3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定范围之内。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镇各级干部、各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绝不能因为形势总体向好就沾沾自喜、盲目乐观。必须看到,这份平稳之下依然暗流涌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我们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牢固。
一是思想认识的“温差”依然存在。在一些单位和企业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企业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有的基层干部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为事故是小概率事件,离自己很远,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要求,缺乏较真碰硬的狠劲。这种思想上的松懈,是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
二是风险隐患的“存量”依然不少。我镇产业结构多元,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数量众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燃气使用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的风险依然突出。同时,随着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一些跨领域、跨行业的复合型风险也随之而来,给我们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带来了新的挑战。部分企业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欠账”较多,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彻底,整改措施“雨过地皮湿”,问题屡查屡犯。
三是监管能力的“短板”依然明显。从监管层面看,我们的专业监管力量还相对薄弱,一些干部对于新领域的安全风险认知不足、监管手段跟不上。安全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还不够强。从企业层面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专业能力不强,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志们,安全生产没有“过去时”,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点站”,只有“新起点”。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如临深渊的自觉,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研究部署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把安全生产的堤坝筑得牢而又牢。
二、聚焦关键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全面筑牢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狠抓薄弱环节,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一,必须在压实责任链条上“钉钉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责任不落实,一切都等于零。我们要下大力气拧紧责任螺丝,构建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严密责任体系。首先,要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自己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其次,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厘清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应急、住建、交通、市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责任,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要一抓到底。最后,要坚决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扛起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确保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第二,必须在深化隐患排查上“下猛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