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加分
1.获得省部级期刊或编辑荣誉
2.在重庆市期刊综合质量考核中获评一级期刊
3.在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重庆市期刊协会社会效益评价中
4.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选的期刊或编辑荣誉
5.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奖
6.获准立项并按要求结项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相关课题(部门人员为主持人)
7.刊发省部级领导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文章加0.5分/篇
8.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策划专题或专栏
9.承担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交办的重要工作
10.部门负责人参加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关于期刊发展工作重要会议
11.参加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业务培训
12.在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做主题发言或嘉宾发言加0.5分/人次
13.刊发本校师生学术论文
(二)探索编辑部工作加分
1.入选CSSCI来源期刊
2.刊发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编
3.期刊学术影响力复合影响因子4.5(含本数
4.获得重庆市出版专项资金资助
(三)重庆行政编辑部工作加分
1.刊发市管领导正职文章
2.中央级会议采访4分/次、省部级会议采访2分/次、区县级会议采访1分/次
3.专访省部级领导4分/次
4.刊发文章被中央媒体转载3分/篇次、市级媒体转载2分/篇次
(四)通用减分
1.在重庆市期刊综合质量考核中
2.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
附件4
2023年编辑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编辑部门编辑工作主体责任,完善编辑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提高校(院)期刊质量、编校质量,根据校(院)《2022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考核对象
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
第二条 考核原则
编辑部门的编辑工作考核,以落实编辑职能绩效目标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校(院)期刊质量、编校质量为原则。
第三条 考核方式
突出结果导向和业绩导向,对编辑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终核算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考核指标
编辑任务基本工作分值为40分。各编辑部应在一个年度的出版周期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完成编辑基本工作任务和期刊出版任务。
(一)通用加分
1.获得省部级期刊或编辑荣誉,对期刊加5分/次,对编辑加3分/人次。
2.在重庆市期刊综合质量考核中获评一级期刊,加2分。
3.在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重庆市期刊协会社会效益评价中,优秀加2分、良好加1分。
4.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选的期刊或编辑荣誉,加2分/项。
5.获得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评奖,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项。
6.获准立项并按要求结项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内期刊行业协会(研究会)相关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