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颁布《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细则
2、作为学校
3、社区开设家长学校
4、建立社会矫治机构
※背景情况※
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发生得到了明显遏制,取得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进步。尽管如此,由于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仍时有发生,损害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问题及分析※
在上海,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随着社会变化也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由以肢体碰撞为主转变为以精神伤害为主引发的欺凌和暴力,即隐性欺凌和暴力。特别对初中来说,由情感问题引发的语言欺凌和暴力更加突出。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这两个文件,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但这些建议和解决方案大多很难真正落地,因为现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片区内的每一个孩子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校方无法开除此类“问题学生”,也没有权利留级、惩罚该学生,只能口头训诫和通知该同学的家长。如果家长能够配合学校,还能期待其慢慢恢复。但如果家长不配合校方的管理,对自己的孩子过分溺爱,则完全无法落实教育惩戒和形成合力。这会导致这些问题学生在学校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如何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管齐下的局面,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的发生,是我们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