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南丹县人民政府
南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2018年6月2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南丹县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县22个部门单位共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75件,涉及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经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已全部按期答复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9件,占建议总数的25.33%。这些建议主要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或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这些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强力推进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如:何道举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拉堡村八打屯至拉堡屯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得到采纳,已列入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内容,待上级资金下达及群众投工投劳完成基础开挖等前期工作后,即可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二)代表所提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2件,占建议总数的69.33%。这些建议大多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或较大投资项目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完成或需要分年度投资逐步解决。对这些建议,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措施,分步、分期加以解决。如:王炳德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刁江河源头及河道进一步治理的建议”,已将刁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列入县级农田水利项目备选库申报国家资金扶持。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客观因素限制暂未能解决的4件,占建议总数的5.34%。这些建议均因政策等条件因素限制,解决的时机尚不成熟,暂时无法办理。如:王权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的建议”,提出将卫生院每年结余资金70%作为增量绩效工资发放,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该建议没有政策依据。对此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