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宇:督查要为基层“减负”莫“增负”
前不久有则报道,有基层干部反映“来督导督查的人比抓落实的还多”,引起较大反响。新形势下,督查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应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着力提高督查工作质效。笔者总结,要从九个方面为基层“减负”。
提高政治站位,避免就督查抓督查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抓督查、促落实面对较复杂的情况。
督查人员首先要有很强的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要清醒认识所肩负的职责使命,不能简单地就督查而督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把讲政治贯穿到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加强对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学懂弄通悟透,用以指导推动督查实践。
强化统筹整合,避免层层督查
实际工作中,被督查单位往往赶在上级督查之前开展一次全面督查,以便及时查漏补缺、顺利“过关”,这就演变为层层督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同时,各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也不少,容易导致扎堆督查、多头督查、重复督查。对此,需要加强统筹、科学整合,减数量、提质量,实现有效“瘦身”,真正为基层“减负”。
抓关键环节,避免空喊口号
坚持问题导向是督查工作的重要原则。督查人员应善于“望闻问切”,炼就“火眼金睛”,抓住关键环节、找准突出问题,善于从具体问题中发现普遍性、根源性问题,探求其中的缘由和规律。要敢于“唱黑脸”、不怕得罪人,对已经掌握的问题及时指出,既向被督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又能拿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同时为领导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持续跟踪问效,避免虎头蛇尾
督查重在突出实效。有的督查开展前认真制定了方案,也开展了比较扎实的实地督查,向被督查单位反馈了意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