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21〕06 号商旅学院基金和运行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院基金及运行费公正、合理、高效使用,维护全院教职工合法权益,鼓励教职工为学院发展积极作为、有效作为,依据校人发[2020]23
号、校财发[2020]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内涵
本管理办法所指“基金”是学校财务许可使用的管理费;“运行费”是学校拨付的年度专项经费。
二、使用原则
分类使用、定标使用、预算使用、限额使用。
三、支出范围与标准
(一)
补助(补贴)类:以基金为主。
1、系室中心主任工作补贴:主任
400
元/月,副主任
300
元/月。
2、评审(面试)类:对于研究生复试(含推免)、研究生导师遴选、人才招聘初选、高级职称申报、课堂教学质量奖、学生评优评奖及资助、学生优秀学位论文、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以及其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的评审(面试),初始
200元/小时,每增加一小时增加
100
元。
3. 学术讲座:院外副高以下
1000
元/场,副高
1500
元/场,正高
2000
元/场,院内减半。
4. 学生党团活动讲座:
院内专家
400
元/小时,院外专家
800元/场。
5. 节假日值班: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值班
100
元/天,带班
50
元/天。
6.
学科申报、学科评估、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等质量工程申报获批(校级、省级、国家级)等全院重大工作的补助,纳入年终奖励全额加分,具体分值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二)奖励类:以基金为主。
1. 常规专业赛事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