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22〕04号商旅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暂行)
依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4号),以及学校学院学科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商旅学院“十四五”学科发展需要制定该办法。
一、分配原则
学院依据当年学校下达到学科点的招生计划,在满足每个具有招生资格硕士导师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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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招生指标的前提下,对富余指标进行再分配。具有招生资格导师,确因特殊原因当年不招生的,由本人申请,学科点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学科点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实施。剩余指标、导师退回指标、学校追加指标,由学科点依据分配原则,以过去连续三年为考察周期,根据《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4号)提出分配方案经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