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个环节监督提高监察监督水平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强调,“提高监察监督水平,抓住授权、用权和治权三个环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对强化监察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对权力运行规律的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严格按照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三个环节的监督,不断提高监察监督工作水平。
在授权监督环节,要督促完善权力配置机制。一是监督科学设定权力。厉行法治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的基本前提。要加强对各单位“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情况。如实行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分工,规定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不能由同一人分管;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既能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又能让干部在不同岗位上获得锻炼。二是监督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要监督各单位明确职责定位,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做到权责明晰。建立权力清单,从制度上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为强化权力监督奠定基础;建立责任清单,对行使权力的责任、行使不力造成的责任后果等,做出明确规定,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负面清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禁止的行为,防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做出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三是监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要监督各单位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各项权力的行使程序、审批权限、办结时限等,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