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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VIP专享

提纲: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健全优生优育服务体系

  (一)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二)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三)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

四、构建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

  (一)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二)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四)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五)实现特殊教育精准特惠发展

  (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五、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二)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三)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四)健全就业保障支持体系

  (五)健全劳务市场体系

  (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七)推动失业与工伤保险发挥促就业功能

六、创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一)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三)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四)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七、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构建城乡养老服务格局

  (二)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质量

  (三)完善养老保险及其配套制度

八、巩固公共住房保障体系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二)稳步推进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

  (三)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障工作

九、构筑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二)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质量水平

  (三)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制机制

  (四)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

十、健全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体系

  (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现代化水平

  (二)加强退役军人优待抚恤保障

  (三)加强退役军人安置服务

  (四)强化退役军人尊崇褒扬导向

十一、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一)传承和弘扬吕梁优秀传统文化

  (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四)鼓励社会力量供给普惠性文体服务

十二、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各方责权

  (三)推进项目建设

  (四)保障资金投入

  (五)加强人才保障

  (六)强化考核评价

吕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

22个市级专项规划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业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高品质生活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非常规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能源革命及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装备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产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转型综改试验重大改革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农业现代化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等22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

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

编制我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编制,是我市“十四五”时期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在教育均衡、促进就业、健康扶贫、社会保险等领域取得历史性进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财政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为保障民生领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制定市级与县(市、区)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市、区)支出责任及承担方式,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市县财政关系。全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地方水平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持续大幅增长,2017年为259.9亿元,比上年增长14.7%;2018年为340.6亿元,增长高达31.0%;2019年为353.7亿元,增长3.9%;2020年,全市在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领域支出持续增长。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2%,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7.3%。我市13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建设评估验收,提前一年完成任务。吕梁教育扶贫工作得到国家领导高度评价。就业服务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就业培训、开设就业扶贫车间、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促进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疫情期间帮助农民工返岗复工,“吕梁山护工”品牌入选全国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积极履行预防为主的大卫生大健康职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得到国家主管部门肯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创造出一大批吕梁本土文化艺术精品,其中舞剧《吕梁英雄传》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填补了我省专业艺术领域奖项空白,全市贫困县贫困村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发展,高标准承办二青会等重大赛事项目,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49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

社会保障兜底能力显著增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完善社会保险体系,2020年底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面完成任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医疗保险扶贫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成效显著。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的363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576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的2501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的4853元/人/年。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按程序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特困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全面落实各项儿童福利政策,实现依法收养和儿童保障全覆盖。

同时,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特别是山区诸县历史欠账较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补强的短板弱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与城镇化进程不相匹配,城乡间、县域间、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差距依然存在,“重建轻管”“笼统供给”等机制缺陷还未得到彻底解决。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实现“转型出雏型”的重要发展阶段。尽管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但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体系已经基本建立,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大趋势不会改变。面对诸多机遇和挑战,必须正确发挥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的重大作用,维护和把握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事业要重点应对好以下形势:

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化带来新风险。当今全球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复杂变化,特别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不利因素影响,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在此大背景下,我市劳动力学历水平偏低、生活性服务业和资源型产业从业人员较多、非正规就业(包括外出务工人员)比例偏大、劳动力平均年龄趋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整体不强等不足进一步凸显,就业等民生领域面临较大挑战,“六稳”“六保”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

民生需求发生新变化。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更加追求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提升,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质量的需求也不断加速升级,表现为广大群众更加重视个体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权益,更加重视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的品质要求。人才队伍是我市提升公共服务品质的重要弱项,人才队伍的整体规模、素质能力、结构分布和发展环境等各方面与新时期社会民生领域建设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新要求。产业集聚、易地扶贫搬迁、采煤沉陷区搬迁等因素相互叠加,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城镇化进程,但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没有及时跟进调整,导致城乡公共资源与人口布局不相匹配,乡镇(特别是山区乡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资源不合理低效配置甚至闲置与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区和县城)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供给不足的现象并存。

人口老龄化带来新挑战。初步统计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61万有余,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15.6%。受到人口出生率降低和劳动力外迁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可能将进一步加速。老龄化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壮大银色经济,但由于我市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特别是山区各县及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日常照护工作短板尤为突出,养老服务仍处于公共财政兜底的层次。一些经济基础薄弱县参保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下岗、失业后灵活就业人员占比较大,出现养老保险扩面难和缴费人群结构比例不均衡等问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体系发展相对滞后,还可能会进一步加剧人口流失,加快人口老龄化进程,不利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底线思维补齐社会民生事业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兜牢民生保障网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努力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守牢民生保障底线,将有限的财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标准化、均等化。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合理确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范围和水平。既要关注回应群众呼声,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稳妥有序提升品质和效益,又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过度承诺,确保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水平在发展中稳步提升。

激发活力、扩大供给。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扩大民生领域开放程度,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引领、环境营造和监管服务等环节的作用,培育更多行业协会、商会、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鼓励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享共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实现全市人民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事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供给标准更加规范,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责权更加明确,日常管理和运营更加高效,综合监管更加可靠,政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更加规范科学。

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能力全覆盖、质量全达标、标准全落实、保障应担尽担,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主要指标差距显著缩小,山区各县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主要领域指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力量参与供给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

城乡布局更为均衡。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促进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与城镇化同步,构建就近就便、高效快捷的城镇公共服务,保障基础条件好、人口聚集能力强的村庄在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合理引导社会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资源向中心城区和县城集聚。 

三、健全优生优育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发展战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母婴身心健康,提高婴幼儿人口素质,建立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医疗设备配备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借助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优质资源,将孝义市妇幼保健院、离石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辐射全吕梁的优质妇幼保健机构,争取孝义市儿童医院成为北京儿童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推动市、县级医院新增床位向妇产和儿科倾斜。提升危重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健全救治会诊、转诊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优化市、县、乡三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有序拓展完善月子中心、产后康复、残疾儿童康复、儿童营养、儿童青少年视光中心等新项目。

加强科学育儿知识传播。鼓励市、县级妇幼保健院通过设立专门窗口、公众号、网络小视频等形式,为婴幼儿父母提供早期发展指导。鼓励各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入户指导、家长课堂等形式,传播科学育儿知识。鼓励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假日,开展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活动。支持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计生部门,试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支持县级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县乡医疗机构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提高薪酬待遇和从医安全保障,增强岗位吸引力。稳步提升乡村计生服务人员待遇,吸引年轻计生服务人员到农村从事计生服务工作。

(二)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完善孕产妇医疗服务体系。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逐步开展预约诊疗、便民门诊、远程会诊等便民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卡)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诊。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孕产妇和新生儿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补助。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各助产机构的督导检查力度,使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稳步下降。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抓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两癌筛查”4项民生项目。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继续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开展筛查、诊断、治疗和贫困救助全程服务试点,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对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

为拟生育家庭提供优生服务。县(市、区)、乡镇妇幼保健机构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服务及生育力评估指导、孕前优生服务,指导科学备孕。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全市城乡居民全覆盖。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备孕、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在农村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

(三)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

支持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县(市、区)政府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划新住宅区时要求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逐步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完善。加强城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农村人口较多且有小学的村庄,在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引导公共场所提供母婴便民服务。推动大型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提供基本便民母婴服务。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对生育妇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它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依法要求企业通过医疗及生育保险解决雇用育龄妇女的用人成本问题。依法落实产假制度,全面落实生育子女的女方生育假、男方护理假制度。鼓励各县(市、区)用人单位,尤其是各类企业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母亲重返工作岗位,县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充分利用吕梁市卫生学校、吕梁市技工学校以及各县职业学校,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开展婴幼儿照护职业学历教育,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切实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的主体责任,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过程监管。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虐待儿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四、构建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

坚持基础教育公益性原则,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办好特殊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

(一)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以县为单位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坚持“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原则,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确保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行动。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市公办幼儿园,支持认定一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支持街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推进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扩大城镇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保障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和教研指导网络,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严格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补充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依法保障其工资待遇。

(二)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继续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实施“温馨校园”行动,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办学和生活条件,重点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操场和洗浴等设施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寄宿制学校。科学测算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厨房运营、校园安保等经费,县级财政予以兜底。继续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抓实控辍保学机制,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建立市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重点解决乡村初中学校主课专业教师短缺问题;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完善教师“走教”制度,缓解农村学校音、体、美、外语、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短缺问题。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比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引导和鼓励各县(市、区)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推进。全市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发展规划、保障机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的全面提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和省定办学标准,力争半数以上县(市、区)率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认定。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布局。积极响应人口城镇化进程,根据生源情况有序促进学位向城镇集中、向中心城区集中。统筹考虑人口迁移、地形地貌、交通条件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和县城合理新建一批中小学校,统筹解决城镇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彻底消除城镇大班额。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教育权益的基础上,适时有序撤并生源严重萎缩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对于因学校布局调整而需要跨乡镇就读的学生,县级政府应制定配套措施,提供安全可靠、价格优惠的公共交通,加强上下学途中学生安全监管。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子女享有同等基本教育权利。

加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加大教师招聘力度,特别加强音、体、美、计算机、心理健康等专业教师招引力度。进一步完善绩效激励机制,严格落实绩效奖励资金按学年分学期核拨机制以及交流教师核拨到接收学校(单位)的绩效工资考核管理机制。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政策。提高代课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不低于省定最低工资标准。优化乡村学校教师年龄、专业和学历结构,为寄宿制学校配备专职生活教师,有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定期为寄宿制学校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改进义务教育学生培养方式。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政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实践锻炼,增加学生户外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各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每年定期组织(或联合组织)足球、篮球等单项比赛和校级(校际)春秋季运动会。加强学校美育工作,落实美育课程,组织好中小学艺术交流活动。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鼓励学校开展能够亲近吕梁各地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文化、农耕文明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

(三)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改善高中学校教育设施。以贺昌中学等学校标准化建设试点为突破,改善高中学校教学用房、实验用房、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运动场地等校园校舍设施,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强化师资和教学硬件条件保障水平。

完善人才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加强体育锻炼、美育教学和劳动教育。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监督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公平公正。保障满足培养体系改革要求的师资和教学条件。

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深入推进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综合高中、科技高中、人文特色高中等模式,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

(四)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优化办学方向。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促进由以升学为主的单一办学格局向校企合作、升学与就业培训相结合等多元办学方向转变。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校企“双元”育人,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重点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实施煤矿开采、矿山机电、农副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物流仓储、汽车运用与维修、学前教育等骨干示范专业建设工程,继续加强以“吕梁山护工”品牌建设为主打的职业技术培训,办好职业院校家政服务专业。

办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龙头,有效整合吕梁市教育学院、会校、经管校、农校等市直中职教育资源,提升市级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影响力。优化各县(市)职业技校专业布局,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办好12个优势专业。加强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精准引进和培养师资,加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引进和培育工作。加强职业技术学校设施设备经费保障,确保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统筹职业教育和重点群体就业。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接受职业教育,推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培训工作。继续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送教送技”下乡活动,提升活动精准度,促进活动常态化。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着重加强基本教学型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及区域性、行业性、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带动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完善并落实对接纳学生实习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

(五)实现特殊教育精准特惠发展。

完善特殊教育特惠机制。在普惠的基础上对残疾儿童特惠帮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基本教育权利,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延伸。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工作机制。落实资助体系,实现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生免费就餐,并补助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费和校服费等。

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进行全面规范评估,依据评估意见,采取普通学校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探索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就学情况回访和监测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开展以个别化教育为特征的课程改革,提升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实效。

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特教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加强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配备。积极探索医教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与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合作,依托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等,为各类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康复与保健等综合服务。办好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启培智教育专业,形成集学前康复教育、听障、视障、智障教育、职高教育为一体的具有现代特殊教育办学理念的新体系、新模式。

(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增质提效,实现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与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在“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基础上,实现“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开展校长和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培训,普及推广学习空间应用。

优化“互联网+教育”服务模式。完善优课服务,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遴选示范课例,建设市级线上精品课程体系,充分发挥示范课辐射效能。积极参与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打造市级职业教育互联网平台,丰富职业教育学习资源系统。加强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环境建设,服务信息化教学需要。

深入开展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城镇优质义务教育校面向边远山区学校的“1N”结对帮扶,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开展联校网教,特别加强网络平台对乡村学校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的补充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缩小县(市、区)际、城乡、校际教育差距。鼓励城镇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和乡村单轨制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互联网平台结对开展教研活动。

五、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着眼稳就业保就业大局,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提高就业政策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完善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出台更多支持新增就业岗位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就业创业效益,保障就业管理和服务高效运转。

(二)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努力消除限制创业的制度性障碍。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发挥带动示范效应。建设一支优秀创业导师队伍,树立一批艰苦奋斗、敢于创新的创业典型。持续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推动“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发展壮大。鼓励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充分培育和激活创新创业主体,吸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在全社会营造褒奖成功和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氛围。进一步发挥小额信贷职能,放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流程,加快小额贷款发放速度,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小额贷款”扶持模式。加强和提升就业指导水平,支持劳动者参加就业见习、就业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加大财政贴息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创业指导、项目开发、注册登记、投资融资和风险评估等“一站式”创业服务体系。

(三)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突出位置,积极与教育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衔接和移交接收工作,建立实名制登记台账,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依托各类园区和孵化基地,加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释放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创新创业潜力,促进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聚焦长期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等群体,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建立起涵盖毕业生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帮助其尽快融入就业市场。

引导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高计划,摸清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的就业需求,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及加工业,鼓励引导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提升内生动力。鼓励失地农民采取灵活方式自主创业和兴办实体。大力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家政服务、护工、养老服务人员等特殊职业人群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组织化程度。

加大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个体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就业援助方案,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小型公益事业劳务等途径,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和社会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见习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适时提高补贴标准,探索扩大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市场化就业和到特定行业、产业就业。

做好退役军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工作。推动劳动年龄退役军人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举办退役军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专场招聘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在享受就业创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落实好专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退役军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灵活就业。

(四)健全就业保障支持体系。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围绕我市就业结构性矛盾,调整优化培训结构,建立“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的职业(创业)培训网络,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开展普惠性培训,加大普惠性培训课程开发力度,努力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社会培训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实行订单式、菜单式、定向式培训灵活组合。以“吕梁山护工”培训为龙头,不断开发优势培训项目,打造培训特色明显、培训工种与就业岗位匹配、就业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劳务品牌。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鼓励支持各行业协会和单位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精心选树“吕梁技工”“吕梁工匠”,实现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常态化,强化培训效果,提升培训质量。跟进考核发证,人人持证上岗,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富民,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实施统一的基本就业服务免费制度、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制定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着力补齐就业服务短板,推进服务均等化,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借助“智慧人社”信息化体系,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搭建共享发布平台。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完善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机制。

(五)健全劳务市场体系。

完善市级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和劳务协作机制,加强技能人才就业和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劳务和技能输出。加强对劳动力流动趋势的分析研判,积极与相邻市县开展劳务协作,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建立跨省劳务协作,积极开拓海外就业市场,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鼓励和动员劳动力走出去就业。完善“吕梁山护工”北京、天津、青岛等地服务部和服务站工作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吕梁山护工”以外的更多农村劳动力到省外就业。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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