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 发展规划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大数据发展
应用规划(2021-2025年)等10个市级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吕梁市“十四五”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新技术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市域中心城市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开发、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等10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
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前 言
“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
吕梁市位于黄河中游,地处吕梁山黄土高原,黄河沿岸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劣,是全省国土绿化重地,是拱卫京津冀的重要生态屏障,更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腹地,吕梁也是典型的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推进吕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巩固脱贫成果、筑牢黄河中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我省“在转型发展上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本规划紧扣未来五年“转型出雏型”目标,准确把握吕梁市生态保护发展战略定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两山七河一流域”为主战场,以高质量生态经济发展和高标准生态环境保护为双引擎,坚定自觉践行“两山”理论,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为重点,着力构建高标准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造吕梁发展的生态新名片。
第一章 现状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吕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经济转型发展趋势明显,为今后吕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创造了条件。
转型发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煤层气、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形成了集群发展态势。“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得到改善,非煤工业增加值占比连续两年超过50%,工业结构实现反转。红枣、核桃、小杂粮、马铃薯、食用菌、畜牧养殖等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以煤焦冶电等传统产业为支撑,铝系、白酒、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快速崛起的产业格局,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蓬勃兴起。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促进了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生态质量整体好转。广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推进吕梁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年完成造林均超过100万亩。统筹推进增绿增收双赢,坚持生态与生计、增绿与增收相结合,创造并推广农民造林合作社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对吕梁市在“一个战场”打赢“两个攻坚战”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2019年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8295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度56.5%,成为全省生态质量改善最为明显的区域。
大气质量持续改善。以“两区”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治污、控煤、管车、降尘”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大力实施燃煤污染控制工程,新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截至2020年年底,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指标全面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至83%,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领先汾渭平原,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
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提升。从严落实河长制,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9条河流实行河长制管理,在全省率先实行集中巡河周制度,坚持饮用水、流域水、地下水、黑臭水、污废水“五水同治”,突出抓好黄河、汾河吕梁段生态修复治理,大力整治文峪河、三川河、磁窑河等重点河流,全市新建污水管网127.453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61.583公里,汾河流域沿线9个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水环境质量取得历史性改善,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1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占比上升至55%,城市黑臭水体清零。
土壤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全面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启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完成全市424户重点行业企业调查试点工作和55个地块的土壤状况调查工作,确定40户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动态更新,推进重点企业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开展了全市151座煤矸石、粉煤灰、赤泥等固废堆场的整治,对离石中铝焦化、东义焦化两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调查。
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不断夯实。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的制度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国土空间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出台《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吕梁市进入了转型出雏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标准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关键时期,但吕梁市生态环境领域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产业结构性污染突出。吕梁市产业结构依然偏重,“一煤独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比2015年增加近3000万吨,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达96.16%,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低,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燃烧比例仍较低。重污染行业工业增加值占比较大,电力、冶金、建材、焦化、氧化铝等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累积总量是区域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煤焦铁铝电化小建材的产业格局,在短时间内不可能解决,决定了吕梁的结构性污染现状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转变。特别是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总量、城镇人口高速增长,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日益增加,减排任务将十分艰巨。
转型升级任务依然繁重。吕梁市现状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第三位,但人均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人均指标与我省经济发达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产业结构不尽合理,2019年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为4.6:59.8:35.6,形成第二产业比重偏大的产业格局。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占比偏高,主要为煤炭、焦化、钢铁等重工业。新兴产业总量规模较小,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高端创新人才严重缺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3.3%和0.2%,不能作为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且现状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一直处于一个较高水平,居高不下,要将绿色生产的思想融入到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生产、管理、运输全过程的绿色化仍有较大差距。
环境治理难度不断增加。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容乐观,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偏低,部分区县空气质量超标依然严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水资源匮乏,河道地表径流减少,生态用水不足,区域再生水利用不足,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固废污染问题凸显,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原有堆存量大、新产出量大,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数量大、种类多,二次污染严重,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土壤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压力大,基础数据薄弱、监测能力有限,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压力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技术规范还不够健全,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大气、水、土壤全要素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体系不够完善。农村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饮用水水源未开展规范化整治工程建设,水源地水质不容乐观。
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吕梁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境内91%的国土面积为黄土丘陵沟壑区和山区,林分质量较差,特别是沿黄临县、兴县是生态极度脆弱区。一是森林覆盖率不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仅为29.6%,除省直林区外,市属林地森林覆盖率仅为17.82%;二是森林分布不均,全市60%的森林分布在吕梁山脊两侧关帝、黑茶林区,交城县最高为54.58%,沿黄四县不足20%;三是林分质量不高,全市林地利用率为40%,残次林、人工纯林较多,亩均蓄积3.428立方米,其中市属林地亩均蓄积1.182立方米,远低于全国森林亩均蓄积5.99立方米。而且长期以来煤炭的高强度开采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土地塌陷、地表形态破坏、矸石尾矿堆积、水土流失加重等生态问题依然严峻。
第三节 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奋勇前进
“十四五”时期,吕梁市步入以高标准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助力高水平崛起和高品质生活的关键期,既面临着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人民群众追求绿水青山的愿望更加强烈,各级政府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正在成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根本动力和坚强保障。二是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吕梁市争取各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支持,实施沿黄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治理、吕梁山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十四五”期间,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吕梁市社会经济发展有望实现革命性重塑,随着能源革命深入推进和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的加快形成,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特征,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四是在国家和省大力实施科技创新的战略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监测等管理创新手段将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进程中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全面助力吕梁市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错综复杂的新形势,变挑战为机遇,化机遇为动力,锚定美丽幸福吕梁建设目标,落实二氧化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树立生态环境底线思维,坚定绿色发展定力,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以建设美丽幸福吕梁为发展目标,以“山西要转型,吕梁勇争先”为使命担当,以“两山七河一流域”为主战场,以实施高标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为主线,以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为内生动力,坚守生态优先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逐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建设生态吕梁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十四五”时期实现转型出雏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积极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构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动推进、相互促进的大格局。
民生优先、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
系统思维、统筹谋划。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运用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手段,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生态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35年展望:
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初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吕梁全方位呈现。PM2.5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土流失治理率明显提高,“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得到有效发挥,沿黄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全面完成。
2025年主要目标: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区空气质量保持在全省和汾渭平原城市前列,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平川四县市稳定退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后列,其余五县空气质量持续改进。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大幅提高,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70%以上,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级下达的减排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宜林荒山全面绿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左右,水土流失治理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经济实现转型出雏形,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基本形成,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碳排放总量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的现代生态经济体系雏形显现,生态产业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的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吕梁山绿色生态屏障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围绕沿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修复治理、吕梁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与修护,推动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提高生态承载能力,构筑吕梁山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加强吕梁山生态资源保护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开展国家、省级湿地公园的动植物本地资源调查及勘界确权。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充分吸纳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已有经验,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到2030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理达到先进水平,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全面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理”“造、管、用”一体化机制建设,强化吕梁山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构建功能完备的草原生态系统。全面推行置换造林、购买式造林、碳汇造林等市场化运作机制,规范提升造林专业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林火智能监控系统,构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大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保护吕梁山弥足珍贵的亚高山草甸,坚决杜绝在亚高山草甸盲目造林,坚决杜绝在林带中盲目铲草。严格林地规划管控、用途管制,依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探索购买社会服务管护机制。到2025年,实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0万亩,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
推进重要河湖湿地保护治理。对具有生态价值的天然湿地实行优先保护,对主要河流两侧滩涂低洼地进行蓄水造湿,形成“珍珠串”状连续湿地,有效扩大湿地面积。加强孝义孝河、介休汾河、文峪河国家湿地公园以及黑茶林局岚县岚河源等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建设湿地监测站点,完善湿地监测体系,通过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和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措施,到2025年,保持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确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大力谋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生态红线区的保护。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逐步减少生产性开发建设,长期实行封山育林,为兽类、鸟类提供良好的繁殖、声息场所。对已有的庞泉沟、黑茶山、薛公岭、团圆山、尉汾河国家级和省级等自然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体系,加强重点保护生物的监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
第二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加强吕梁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实施天然林资源修复、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把吕梁建设成为黄河流域林草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点加大主要河流水源涵养林、干流两侧护岸林带建设,打造方山横泉水库水源地保护、交城庞泉沟流域生态修复等10大生态建设项目。实施高速公路、一二级国省道、旅游公路两侧宜林荒山绿化工程,提升通道沿线两侧生态景观。通过实施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城乡绿化和干果经济林建设等工程,促进生态系统恢复,构建吕梁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60万亩,实现宜林荒山地全部绿化。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实行“谁破坏谁治理”,足额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复绿、治污、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等工程,全面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和修复重点工程,严格落实主体灭失矿山生态修复的属地责任。按照“谁治理、谁受益”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支持矿山生态修复专业化企业发展。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绿色矿山标准,在资源富集、矿山分布集中区域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实现大幅提升。
强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大采煤塌陷地、工矿废弃地等生态修复治理,建设矿区生态环境修复试验区,继续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大幅度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和矿区土地复垦率。重点推进土地复垦、林带种植、村庄搬迁和工程加固,积极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引导采煤沉陷区居民向集镇和人口聚集区集中,切实改善采煤沉陷区环境,打造良好的矿山生态环境。
第三节 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区域治理整体规划,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区域治理方向,合理配置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立足沿黄土壤侵蚀区水土资源特性,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技术体系。统筹推进黄河流域水沙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开展中部引黄县域小水网建设,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段、文峪河流域砂坑综合治理等重大水利生态保护工程。扎实推进汾河流域和3个深度贫困县7条123.7公里的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70万亩。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53平方公里。
综合治理侵蚀沟。重点建设淤地坝,完善以坝系为主,其他措施辅助的综合体系,使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得到明显改善。提高堤防体系防洪标准,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库有效库容清淤,加快建设北寒沟、峪口沟水库。完善水库、堤防、水闸等防洪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
综合整治坡耕地。对坡耕地进行综合整治,以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为重心,发展特色经果林,配套坡面植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有效控制坡耕地水土流失,强化田间作业道路、蓄排水工程、堰塘整治等配套措施建设,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还草。
完善水土保持监管机制。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为重点,强化政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构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吕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和自觉性。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强化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设施动态监测,规范水土保持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及时完整录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等相关数据。
第四章 加强“三水”统筹,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持续推进“五水同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河责任,纵深推进“七个一批”“六大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整体联防联控、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力争“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
第一节 深化节水增水,保护河流水资源
实施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管理,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54亿立方米以内。开展重点跨县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确定县水流产权,落实重点监控断面监控设施。以东部平川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确定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指标,构建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管体系。在应急水源、横泉水库、文峪河水库、龙门供水工程等地表水供水覆盖的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地下水关井压采。确定天桥泉、郭庄泉、柳林泉3处岩溶大泉保护区水量控制指标。
强化水资源节约。贯彻落实“节水优先”,以节水评价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强监督检查和节水行动监管,落实目标责任考核,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利用,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提高用水效率,完善水资源配置制度,强化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快科技节水型园区建设,到203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85%以上。依法依规分类分步压减、淘汰煤炭、焦炭、冶金、水泥等高耗水行业过剩产能,引导工业开展节水工艺改造,推动高用水企业向节水型工业园区集中,推广串联式循环用水布局,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在水资源论证中将涌水量大的矿井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施城镇节水综合改造,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节水器具使用,加强服务业节水,推广建筑中水应用,开展园林绿化节水建设等措施,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以农业节水为重点,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加强农业工程节水,推广农艺节水,推进畜牧业养殖业节水,2025年,全市节水灌溉率达到88%以上,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76%以上。
第二节 强化精准治理,推进水质全面提升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以及横泉水库等重点区域保护,开展吕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以及饮用水水源监控能力建设。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划、立、治”工作,逐步推进吕梁市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保护区划定以及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设立,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到2025年年底,县、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率达到100%。
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进一步开展吕梁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查、测、溯、治”重点任务,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分类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总量控制,加快确定入河排污总量指标,将入河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作为规划制定、产业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的重要依据,强化入河排污口总量控制考核。溯源查清磁窑河、文峪河、三川河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标识排污口和排放主体位置关系,形成本地区全面完整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对保留的每一个入河排污口实施台账式管理,对设置不规范的要进行规范化治理。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
深化生活源污染治理。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短板,完善吕梁市城镇污水收集体系,到2025年,实现市级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县级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完善城镇雨水系统,推动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吕梁市建成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改造完成率达到10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提)温提效改造工作、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行。科学设置人工湿地,因地制宜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口建设人工湿地,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模式,在支流入干流口、河湖入库口等关键节点设置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有效提升水体环境容量。
持续推进工业污水治理。加强石油炼制、化工、焦化等重污染行业水污染治理,所有涉水排水企业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口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它指标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煤矿矿井水优先选择用于煤炭洗选、井下生产、消防、绿化等,确需排放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科学合理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对县乡村镇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着力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设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基金,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行第三方运维,确保建成稳定运行,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升级改造,开展一批畜牧养殖大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规范化考核。强化交城、文水、汾阳等区县沿河灌溉退水管理。
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严防吕梁城市黑臭水体水质反弹,稳定消除黑臭水体。深化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重点对国考断面河流沿岸乡镇级堤外3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开展黑臭水排查,到2025年年底,纳入国家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20%左右。
第三节 推动保护恢复,确保水生态系统健康
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监测,把部分水栖鸟类、水生植物列入生态监测范围,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评价指标,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以“七河”为重点,围绕水生物多样性、自然岸带生态本底、河道生态主要状况等基本要素,定期开展水生态状况调查,实施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估。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一梳理磁窑河、文峪河、三川河、岚河、湫水河、蔚汾河、屈产河等重要水体生态流量底线,通过调控闸坝、水库进行水资源调度,保障文峪河等重点河流的基本生态流量。加强取水许可和水库调度管理,推进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目标确定和保障以及重点监控断面监控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对小水电实施提升改造等整治行动,督导督促水库、水电站、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2025年,汾河、三川河等黄河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保障,被挤占的重点河湖生态用水河道内生态用水逐步退还。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在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汾河及入黄主要支流沿岸堤外50米、其余支流堤外30米范围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保护水域湿地空间。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重点实施汾河流域吕梁段、三川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沿汾河、三川河生态走廊。
强化岩溶大泉生态修复。建设泉域岩溶地下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对岩溶地下水位、水温进行实时在线监测。采取泉组整治、清淤防护、生态补水等措施,加强柳林泉域、天桥泉域、郭庄泉域保护与修复。
第四节 坚持“一河一策”,实施河流生态修复
扎实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打造最美汾河风光。围绕汾河水量丰起来,将黄河水作为吕梁重要水源,重点实施汾河流域生态补水联合调度,全力确保汾河干流枯水期不低于15个流量;围绕水质好起来,强化汾河吕梁段治污,严禁废水污水直排入河,完成文峪河流域砂坑综合治理;围绕风光美起来,加快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吕梁段建设,打造生态景观廊道。岚河重点推进沿河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体系;在岚河曲立农业垦殖密度高的区域,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灌区节水改造,禁止农灌退水入河。磁窑河重点加快交城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工程建设;加强磁安固桥断面上游屠宰、肥料制造、焦化、煤炭等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监管,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文峪河重点加强文峪河南姚断面上游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监管,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开展闸坝、水库水资源调控调度,保障文峪河基本生态流量;提高交城、汾阳、文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双池河大力实施交口县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利用,重点解决双池河生态缺水问题。
统筹推进黄河流域污染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统筹推进黄河流域水沙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横泉水库等各级各类水源地保护,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