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我们面对世界的存在方式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范畴,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显著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实践的观点、生活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深刻理解“实践”这个范畴,有助于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真正把马克思主义这个看家本领学精悟透用好。然而问题是,对实践做出清晰明了又能被广泛认同的界定并不容易,在我们不断强调实践第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同时,实践似乎变成了一个众人熟知却不真知的词汇。回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通过考察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给出的界定,有助于深刻把握究竟什么是实践,真正理解实践背后所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实践是不同于直观、抽象的“感性活动”
在《提纲》的开篇,马克思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唯物主义者“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同时还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者“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因而只是“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
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这段话,一方面它说明了什么是实践,即作为主体的人在面对客体时进行的能动的感性的活动,另一方面它讲清楚了实践是用来干什么的,即为了指明我们面对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对象、现实、感性)时,在观察世界以及处理人与世界关系时应该坚持的科学方法。也就是说,“实践”在《提纲》中被提出,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新世界观的出场,它指明了我们作为人在面对与世界关系时应该坚持的存在方式、活动方式。在此,马克思提供了一种与之前的哲学家们不同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这正是《提纲》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的原因。
放在今天的语境,这个定义最难把握的是“感性”。它对应的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的理性,而是特指黑格尔哲学中的抽象、思辨,它是先于理性、精神存在而不是由理性派生的客观存在。作为感性活动的实践因此就是指客观性的、物质性的、现实性的活动,是指现实的人所进行的客观的物质活动,是能够改变乃至消灭对象、产生直接现实结果的活动。实践因此是人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的活动,是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本能的活动,也是区别于人被动的、无意识的被支配的活动。
在这个文本中,与“实践”直接相对的活动,是费尔巴哈的“直观”和黑格尔的“抽象”。而无论是实践,还是直观、抽象,背后都代表着一种生活在世界中应如何看世界的世界观。直观和抽象,共同点在于都是把世界当作在主体之外的客体,都建立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基础上。不同的是,前者充分尊重世界的物质性,让世界客观化、无人化;后者强调的是作为主体的人的理性抽象,使世界哲学化、思辨化。用通俗语言来表达,直观是只“看”而不去干,抽象是只“想”而不去干,最终都只能走向解释世界的世界观。
马克思推崇实践,是把对象本身看作主体的人的活动的产物,看作可以通过人的活动改变的客体。实践需要“看”,也需要“想”,因此需要直观和抽象,但不停留于直观和抽象,而要以积极行动对世界发生作用,从而其背后的世界观不再是解释世界的世界观,而是改变世界的世界观。世界不是在我们之外等待着我们去直观的对象,也不是任由我们的思维抽象加工的对象,世界本身是我们的实践活动的产物,也是可以通过激发人的“能动的方面”加以改变的对象。
通过引入实践,马克思提醒的是,不要以为让自己在世界之外,作为旁观者通过直观或思辨就能认识世界,以为喊几句口号就能改变世界;只有自觉让自己在世界之中并且积极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才有可能得到关于世界的科学认识并进而改变世界。实践才是我们面对世界时的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