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以“五个强化”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重庆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把依法治理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细化法治责任分工,明确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工作。强化法治工作部署,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协调推进法治工作,出台《重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法治工作机构,成立法律与制度管理办公室,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建立二级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推动法律服务和风险防控向基层延伸。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法学院组建校内法律顾问团队,同时聘请校外执业律师、司法行政人员为专家咨询库成员,助推依法治校工作提档升级。严格评价监督机制,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年度考核、考察干部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各单位以目标为导向,引导各二级单位推动法治建设与各项事业共同发展。
强化建章立制,夯实基础保障。强化章程统领地位,以《重庆大学章程》的修订完善为契机不断推进各项制度创新,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现代大学规章制度体系。健全文件发布机制,制定《重庆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完善全面审查制度,程序上坚持“凡立必审”,实体上强化以“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规范性”为核心的审查机制。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报告、督查考核及监督问责制度,推进规章制度一体化建设。提升评估清理效能,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