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中用好谈话函询的技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的方式之一,是把监督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的重要手段。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浅谈在日常监督中用好谈话函询的技巧。
准备阶段突出“细”字,打好谈话函询基础。一是了解被反映人情况要仔细。执纪人员须通过与领导沟通,了解群众口碑、社会舆情,查看人事档案、健康档案等方式,充分掌握被反映人的家庭背景、工作履历、岗位特点和性格特征,同时还要摸清其所在单位、部门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了解举报线索出现的原因等。二是思想引导要细致。在第一次与被谈话函询人沟通时,要讲明“宽严相济”的政策,告知所进行的谈话函询是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提醒被谈话函询人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如有隐瞒,将视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理,引导其实事求是讲清情况,为整个谈话函询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制定安全预案要详细。选择谈话方式的,要摸清被谈话人情况,综合评估安全风险,制定安全预案,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进行谈话。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被谈话人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参与或者直接委托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