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印发吕梁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VIP专享

提纲: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1.2.2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

1.2.3坚持安全第一

1.2.4坚持公众参与

1.2.5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1.2.6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2.3.1成员单位

2.3.2成员单位职责

3.1预防

3.1.1旱情信息

3.1.2预防措施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

3.2.2预警发布

3.2.3预警解除

4.1总体要求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4.2.2Ⅱ级响应

4.2.3Ⅲ级响应

4.2.4Ⅳ级响应

4.3响应结束

5.1善后恢复

5.2灾害评估

5.3工作总结

6.1资金保障

6.2物资保障

6.3设备保障

6.4水源保障

6.5队伍保障

6.6技术保障

6.7宣传保障

7.1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

7.2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7.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

7.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吕梁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人民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吕梁市抗旱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干旱灾害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1.2.2  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  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

1.2.5  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依法保护水资源,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2.6  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抗旱预案编制导则》、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范围内发生的各种程度干旱灾害。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吕梁市人民政府是全市防旱抗旱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市长的领导下,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全市的防旱抗旱的管理工作,对防旱抗旱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指挥工作授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完成实施。

    受吕梁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全市防旱抗旱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和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抗旱、民政、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统一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组织市级相关部门、驻市部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执行上级防旱抗旱指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区人民的生活保障、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救灾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处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成员单位及职责

2.3.1  成员单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吕梁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农机局、市广电局、市商务局、吕梁日报社、吕梁气象局、吕梁供电分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吕梁物资产业管理中心、吕梁石油公司、吕梁公路分局、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吕梁水文分局。

2.3.2  成员单位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是:

吕梁军分区:根据旱情需要,担负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抗旱任务。负责指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旱物资以及破坏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组织警力参加抗旱救灾,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好灾区的交通秩序,特别是要确保抗旱指挥和救灾车辆以及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市发改委:负责有关重大抗旱工程项目的立项,落实抗旱项目的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管理,编制科学用水、计划用水方案,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技术,确保城乡生活供水、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负责防旱抗旱和救灾经费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发生重大、特大干旱灾害时要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及时调剂、增拨抗旱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开展对抗旱资金的追踪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市经委:负责管辖部门的抗旱工作,组织、协调防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筹集、调拨和供应,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

市交通局: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交通运输车辆、设备,实行交通运输的统一调度,安排抗旱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优先保障指挥人员、救援人员、抗旱设施、救灾物资、药品和中暑病人等的紧急通行。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县城)的防旱抗旱工作。制定城市的供水规划,加强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提倡节约用水。负责城市抗旱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城市的应急供水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节水意识和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转移受灾学校的人员,做好灾后学校的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排查因灾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对危房或危险建筑发出“危房通知书”,转移安置灾民,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工矿企业的抗旱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灾情信息;负责旱情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并提出对策措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损失情况的调查。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灾民的生活,特别是要救济好孤寡老人、五保户、伤残人员等。发动党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救灾募捐活动;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申请、管理、发放;及时组织查实灾情并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准灾情,按系统及时上报灾情,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救灾援助。负责市级救灾、救济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非工矿企业的抗旱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抗旱供水设备和水农机具的组织调拨工作,保证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迅速组织机具设备应急抗旱抢险,按时保量完成任务。

市广电局:负责对全市抗旱工作实施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跟踪报导抗旱救灾活动,以及向社会宣传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负责宣传节约用水和抗旱方针政策。

市商务局:搞好本行业所辖企事业单位的抗旱工作。

吕梁日报社:负责对全市抗旱工作实施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跟踪报导抗旱救灾活动,以及向社会宣传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负责宣传节约用水和抗旱方针政策。

吕梁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及时通报灾害天气实况,提出应对建议,为防灾抗灾提供气象服务;负责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中、长期气候预测预报及有关信息、资料;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抗旱部署,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安全,保障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优先供应,尤其抢险现场电力供应。

吕梁物资产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公司经营的相关抗旱抢险物资调集、储备,保证按各级防汛指挥部要求足额储备,并搞好值班,确保抢险物资调取便利,不贻误抗旱抢险时机;旱情紧急情况下,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调运抢险物资指令。

吕梁石油公司:负责全市抗旱抢险燃油的调集、储备、保障供给。

吕梁公路分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优先保障指挥人员、救援人员、抗旱设施、救灾物资、药品和中暑病人等的紧急通行。

通信公司:负责做好电讯线路和通信设施的检修维护,并根据需要调动相关电信企业的网络资源、通信器材,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抗旱指挥、旱情、灾情信息的传递及时和准确。紧急情况下,优先保证省、市、县三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有线通信畅通无阻,出现通信中断时,要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通信,并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搞好灾区应急通信。

吕梁水文分局:负责统辖本系统水文站、雨量站、报汛站水情测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部站网的水情预测预报和实时信息。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

3.1.1 旱情信息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的旱灾信息监测,设立旱情监测网点,及时监测和上报降水、土壤墒情、受旱面积等信息,并要按照《报旱制度》、《报旱标准》、《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旱灾和抗旱工作信息。

市农业部门、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及各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要定期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降水、墒情、气温、天气形势、河道来水流量、农作物受旱面积、成灾面积等信息。

3.1.2 预防措施

旱灾是一项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预防尤为重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一把手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挥部办公室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旱情信息,并与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交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当前的雨情、旱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抗旱报表。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要组织有关抗旱技术培训,介绍先进的抗旱技术和措施。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考虑到全市的干旱缺水情况,确定我市的旱情预警分为四级。

⑴ Ⅰ级旱情预警,即特大干旱预警。预警颜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关于印发吕梁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浏览记录
会员中心
邀请奖励
网站首页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