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上海模式”
金融消保工作最贴近人民,是人民金融理念的重要实践,发挥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上海金融监管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连续4年开展金融消保专项治理年、深化治理年和规范治理年活动,2024年以来连续两年实现金融领域投诉接收量、涉及违法线索的信访核查量、其他信访事项受理量“三降”。
新形势下,上海金融监管局将进一步主动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金融消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定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
金融纠纷调解,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心民意。
进一步做好金融消保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要将人民群众对金融的需要和关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要积极发挥金融消保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贴近市场、直达基层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要紧紧围绕金融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急民之所急、应民之所盼,切实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纠纷调解办成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实事,进一步增强金融消保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守调解前置理念
近年来,上海各级人民法院、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解决了一大批金融纠纷,有力维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提升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
新形势下,要坚守调解前置这一重要理念,进一步提升金融消保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质效。要持续推动线下调解服务扩面增质,同步加强线上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