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贯彻法律法规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大教育投入
(三)加强教学管理
(四)规范办学行为
二、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
(二)城乡校际差距明显
义务教育法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总体工作安排,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就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市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查的基础上,11月下旬,调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霞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市本级、北林区和望奎县进行了重点调查。通过听取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下发调查问卷、深入城乡部分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查的方式,全面了解《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法律法规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全市普通教育中小学2180所,其中小学1860所;普通中学320所(初中269所,完全中学19所,高中19所,九年一贯制13所)。全市中小学教职工4.29万人,普通教育学校在校生601029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重视发展教育。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一是纳入日程。把推动教育加快发展作为头等大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责任。将教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兑现奖惩,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三是强化宣传。将《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xx”普法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并组织干部、教师和学生进行集中学习和辅导,推动教育法律法规的普及。据调查问卷显示,义务教育法在教师学生中的知晓率达到97.25%,在社会的普及率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