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志同志在全省新的中小城市试点
和特色小镇创建启动电视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2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启动电视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有关部署要求,公布试点和创建名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推动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顺利实施、有序开展。刚才,徐启峰同志宣读了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名单;6个试点地区作了发言,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提高对开展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发展最大的潜力和动能所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城市发展和特色小镇建设,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上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详细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就特色小镇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批示,要求抓紧研究我省的实施方案。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大中小城市的各项自主权,抓好新的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建设。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山东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和《山东省特色小镇创建方案》,省领导亲自把关修改,数易其稿,经过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两个方案。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全省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已经成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广泛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开展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战略选择。当前我省经济发展处在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时期,加强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建设,突出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特色产业再造,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有效途径,既能扩大有效投资,增加有效供给,又能创造新的需求;既能带动工农业发展,又能带动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既能推动产业加快聚集,又能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建设不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且有利于破解经济结构转化和动力转换的现实难题,是我省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
(二)开展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与江苏、浙江等省的人口输入型城镇化和四川、河南等省的人口输出型城镇化不同,我省城镇化发展呈现出典型的县域城镇化、本地城镇化特征。县域城镇化、本地城镇化这种模式,发展速度相对稳定,发展质量较高,减少了流动人口大进大出带来的种种弊端,能够有效降低城镇化成本,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加快推进县域城镇化、本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开展全省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强化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有利于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
(三)开展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是优化城镇布局形态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各城市要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我省积极顺应城镇化发展空间演变规律和人口转移趋势,已形成了7个大城市、12个中等城市、81个小城市、1115个建制镇的发展格局。但我省中小城市规模实力不强,小城镇偏弱,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滞后,产业就业支撑能力不强,对人口的吸引和承载能力有限,辐射带动作用较弱等问题比较突出。开展全省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有利于激发发展活力和潜力,进一步壮大城镇规模和总体实力,完善全省城镇体系,促进人口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四)开展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平台。新的中小城市不等同于市区扩大、规模扩张;特色小镇也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镇”,更不同于产业园区、风景区等,而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质,找准产业定位,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形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功能载体,必将惠及更多的城镇居民,成为贯彻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功能平台和具体体现。因此,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不能沿用老思路、老办法,必须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自觉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推动全省城镇持续健康发展。
二、分类指导,“质”“量”并重,加快推进中小城市试点工作
《山东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性、可操作性、实用性都非常强。试点地区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各自的申报方案、年度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好先行先试的“排头兵”,用好改革创新的“公开讲话”,尽快试出成效、创出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中小城市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到2020年,试点城镇要在中小城市转型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城镇功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分别比2015年增长50%、60%、60%以上。重点要做好五篇文章,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做好规划引领这篇文章,在指导调控城市健康发展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忌讳”,中小城市建设发展更是如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高瞻远瞩、超前谋划,发挥好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一是明确发展定位。要以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为统揽,在全省城镇发展的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合理确定城镇发展方向和规模。大城市和中等城市试点要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以及环渤海合作发展、中原经济区等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把握好“两区一圈一带”建设机遇,立足本地资源和区位条件,与济南、青岛两大核心城市以及淄博、烟台、临沂、潍坊、济宁等地区中心城市加强协作,培育高度一体化的都市区。这次入选的10个新生小城市试点和30个重点示范镇中,有部分镇的城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设施配套已经与县城相当,要按照小城市的标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确保一次规划、长期适用。二是搞好战略研究。积极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围绕两个“百年”目标,深入分析人口流动情况、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未来发展趋势,按照城镇化发展到成熟期的人口总量和构成,科学预测城乡发展目标、规模、空间结构和重大设施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文化、精明增长、绿色低碳理念,加强城市(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的衔接,推进多规融合,切实发挥规划统筹全局、超前引领的作用。三是完善规划体系。做好做细各类专业规划,科学指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生小城市试点和重点示范镇,要结合城镇实际和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管线和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跟进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开发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环境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传统风貌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指导和控制各类建设活动。要加快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2018年上半年实现试点城区建设用地控规和城市设计全覆盖。通过一系列完整配套的规划,为中小城市发展提供遵循和路径。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贯穿于城乡规划各个环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
(二)做好产城融合这篇文章,在提高就业支撑能力上下功夫。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城市和产业共生、共利,“产城融合”有利于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化,扩大产业空间、加速产业聚集;有利于增加就业人口,规避盲目城镇化带来的空城现象;有利于构建城市产业生态体系,增强产业自我更新能力,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是中小城市发展的关键所在。一是积极培育主导产业。中等城市试点要加快培植本地内生产业,主动承接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和服务链,有效提高产业就业吸纳能力。加快推动产业从传统要素投入型转向创新驱动型,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积极探索“互联网+”产业,增强产业自我造血功能,提高产品附加值。小城市要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培育发展特色化、专业化的县域经济,提升承接城市功能转移和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能力。新生小城市试点要结合当地资源条件、产业基础,找准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层次,做大做强特色经济。二是合理优化产业布局。要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的统筹布局和统一规划管理,依托城市做好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园区从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与城市功能结构优化紧密结合,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实现职住平衡发展,提高城市人口和产业吸纳能力,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提质升级,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将产业园区建成新型城区,使其成为小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三是着力抓好就业创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系列扶持政策,发挥大学生、返乡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