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到心中有信仰
二、做到心中有敬畏
三、做到心中有群众
四、做到心中有责任
党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会,区党委安排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主题,与大家进行一次交流。这既是组织的要求,也是一次难得的交心谈心。在座的各位都是我们XX区战斗在乡村振兴最前沿的“一线总指挥”和骨干力量,大家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直接关系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能否在基层落地生根,直接关系到我们XX区的发展大局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今天的党课,我们不讲空话套话,就谈我们身边的作风建设,谈我们肩上的纪律规矩。主题就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征程。其中,始于2012年的中央八项规定,如同砥柱中流,深刻改变了中国。这绝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阵风,而是我们党立下的铁规矩、硬杠杠,是新时代共产党人必须恪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十多年来,我们党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在我们XX区,近年来,区党委、区纪委监工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特别是通过“清廉XX”建设,我们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24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4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202元,同比增长11%,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们在座各位的辛勤付出,更离不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高压之下,“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潜滋暗长,由明转暗、改头换面的现象依然存在。从我们区纪委监工委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违纪违法问题在基层并非绝迹。从2024年初到今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其中涉及乡镇、村(居)干部的案件占比超过了60%。这些案件中,有的涉及工程项目,利用手中的一点权力,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上为他人行方便,自己收“好处”;有的涉及惠民政策,在低保、危房改造、产业补贴等名额分配上优亲厚友、搞“人情”;有的涉及集体“三资”,账目不清、管理混乱,甚至监守自盗、中饱私囊;还有的干部,热衷于迎来送往,用公款或借项目之名搞不必要的吃喝宴请,看似是“小事小节”,却败坏了风气,伤了群众的心。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教材”,每一个案例都触目惊心,每一个数字都发人深省。它们就像一面镜子,照见了我们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更像一声警钟,时时刻刻提醒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心态。
下面,我结合我们基层干部的实际,重点围绕如何做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合格干部,讲四个方面的要求,与同志们共勉。这四个方面,可以概括为:“心中有信仰、心中有敬畏、心中有群众、心中有责任”。
一、做到心中有信仰,铸就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信仰是什么?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这个信仰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具体的、现实的。具体到我们每一位基层党员干部身上,心中有信仰,最核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对党绝对忠诚。
一是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忠诚不是挂在嘴上的,而是要融入血脉、见诸行动的。检验我们是否忠诚,最根本的标尺,就是看我们是否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是否能旗帜鲜明地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的号令、省委市委和区党委的部署,在我们这里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变通。比如,区里决定推进XX特色林产业基地建设,或者实施XX风电开发项目,这是关乎全区发展的大局。作为村支书、村主任,就不能只算自己的“小账”,要算服务全区发展的“大账”,积极配合项目落地,主动做好群众工作,这才是讲政治、顾大局的体现。
二是要在贯彻执行中体现政治担当。忠诚不是空洞的表态,而是具体的实践。我们的忠诚,就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中。当前,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区里规划了“一廊两翼三区”的发展布局,明确了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一系列重点任务。这些任务能不能完成,关键就看在座的各位。我们有的村干部,带领群众发展XX特色茶产业,一亩茶园年产值超过万元,带动全村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这就是忠诚。我们有的村,积极争取衔接资金,把村里的断头路修通了,把破旧的水利设施建好了,群众拍手称快,这也是忠诚。反之,如果对区里的工作部署消极应付、敷衍了事,对群众的急难愁盼视而不见、麻木不仁,那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
三是要在维护稳定中彰显政治定力。我们常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居)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村干部,我们离群众最近,对村里的情况最了解。要锤炼“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定力,站在维护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特别是要关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邻里纠纷等容易引发矛盾的领域。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将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吸附在本地,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去年,XX村因为一块林地归属问题,两户村民矛盾很深,几近激化。村党支部书记得知后,没有简单地“和稀泥”,而是连续一周,白天跑相关部门查阅历史资料,晚上分别到两户村民家中做工作,摆事实、讲道理、谈法律、说人情,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这就是我们基层干部应有的定力和作为。只有把我们每个村的稳定基础都夯实了,全区的发展才能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二、做到心中有敬畏,守住清正廉洁的纪法底线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里的“怕”,就是敬畏。作为一名手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常怀敬畏之心,永葆“不畏人知畏己知”的廉洁操守。要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这种敬畏,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党纪国法发自内心的尊崇和遵守。
一是敬畏权力,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我们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看起来不大,管人管事管钱管物,样样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项目建设的监督权、惠农资金的分配权,还是集体资产的管理权,这些“小微权力”都姓“公”,不姓“私”。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个我们区内查处的真实案例。XX乡XX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某,在负责村里一项总投资不到20万元的道路硬化工程时,动起了歪脑筋。他和承包商私下约定,在工程用料、施工标准上打折扣,以此虚增工程款,事后收受了承包商给予的2万元“感谢费”。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做得天衣无缝。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路修好不到半年就坑坑洼洼,群众怨声载道。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张某不仅被开除党籍,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万元,毁掉了一个人的前途,败坏了一个村的风气,辜负了全村人的信任。这个教训何其深刻!同志们,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造福一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