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5.完善法规标准
6.规范监管执法
7.加强帮扶服务
8.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
9.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
(三)完善基层应急体系
10.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1.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12.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四)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13.加强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4.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15.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管控
(五)完善救援救灾体系
16.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
17.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联动
18.强化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和保障能力
19.强化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
(六)完善数字应急体系
20.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建设
21.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
22.升级迭代“八张问题清单”运行机制
23.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
(二)实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激励行动
(三)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除险固安行动
(五)实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六)实施*库区危岩地灾治理行动
(七)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二)强化能力保障
(三)强化措施保障
2024年某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构建全市“*”应急管理体系,以实现安全生产“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完善安全责任、法规制度、基层应急、风险防范、救援救灾和数字应急六个体系,提升综合统筹、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事前预防、应对处置、整体智治六个能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较大事故控制在10起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1.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清单化履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半年述职报告制度。聚焦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等事项,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实现科学应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各级安委会、减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抓好工作安排部署、部门职责梳理,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专项办公室牵头部门专业优势,赋予其部分考核、约谈等职责。发挥专项指挥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调度指挥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持续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自然灾害防治部门要发挥好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技术负责人为重点,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统一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对“一企多牌”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5.完善法规标准。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推动修订《市安全生产条例》《市消防条例》,制定《市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办法》,编制《市航空应急救援操作规范》《市航空应急救援无人机操作规范》等地方性标准,推动“百部地标”发布和应用。
6.规范监管执法。运用“应急监管执法”平台对监管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实现“一网统管、上下衔接、分级负责、提高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检查、问题查找、经济处罚“三个强度”通报,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严重危险作业行为。推动执法技术检查员招录工作,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7.加强帮扶服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大讲堂”活动。创新小微企业安全治理模式,推动核心企业与产业链企业、行业区域内企业互助协作。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对标杆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8.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制定系列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规范,规范调查行为,提高调查质量。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肃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信息共享,严查瞒报行为。对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持续完善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
9.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有功人员和单位实施奖励。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
(三)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0.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的部署,结合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建议,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装备、车辆、制度保障。建强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体系、五级网络”,打通安全治理“最后一米”。
11.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打造区县创建示范点,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下水道、化粪池、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桥梁、公共交通等城市“生命线”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巩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群众基础。
12.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加强*库区危岩地灾综合治理,提高应对灾害的设防能力。分区县制定年度工程治理任务清单,实施7处中心城区易涝点和100km河道整治,新建森林草原防火标准检查站100座,新建*波段天气雷达2部、自动气象站218个、应急鹰眼监控1300个,购置应急叫应设备1300台,新建和改扩建地震监测台站30个,开展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50处,完成避险搬迁2万人。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四)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升事前预防能力。
13.加强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制度,政府部门在“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企事业单位在“四新一变一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重大变化,危险作业)方面,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发出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常态化销号和动态清零管理,持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14.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对“三客一危一校”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的整治;集中开展网约车违规运营和责任主体失管问题治理;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强化农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设。在建设施工领域,聚焦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重点项目,大力整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在消防领域,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