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二、工作原则
三、应急指挥部及工作职责
(一)审定应急预案
(二)落实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三)全面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四)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五)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结束后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二)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三)预警结束
五、信息报告
(一)当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
(二)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
六、应急响应
(一)启动标准
(二)启动程序和方式
(三)等级响应要求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1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议
1.2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1.3综合工作组做好起草下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的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2.1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防控会商会议
2.2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组动员部署会议
2.3综合工作组起草下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
2.4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
2.5处突组进驻进岗指导处置工作
2.6后援组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3.1局主要领导未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昆外出
3.2综合工作组起草下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3.3安排24小时应急值守
3.4处突组进驻进岗开展处置工作
3.5后援组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4.1局主要领导协助区领导组织防御工作
4.2局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4.3综合工作组起草下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通知
4.4继续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
4.5处突组进驻进岗开展处置工作
4.6后援组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四)应急处置要点
八、后期处置
(一)“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
(二)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
区民政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预防和控制我局可能出现的疫情暴发流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正常上班秩序,保障民政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预防为重点,以防控疫情、保障秩序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内不发生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及工作职责
总指挥:***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总指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主任
***局综合科科长、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业务口负责人
*** 局殡葬管理所负责人
***
联 络 员:***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
(一)审定应急预案;
(二)落实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三)全面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四)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五)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六)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指挥部下设3个应急分组:
综合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负责信息通报、部门联络、人员组织、后勤保障,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处置协调和信息报告。
处突小组:由涉疫的业务口负责人统筹。负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调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
后援小组:由领导小组视情抽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服务对象的接待、安抚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业务口、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1)摸底了解情况。动态关注外国、港澳台地区或国内的疫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动态评估服务对象感染新冠肺炎或其他传染性疫情的风险,提高管控的针对性。
(2)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全面使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认外来办事人员近14日行程轨迹。严格落实服务对象“查体温、查健康码、戴口罩”的检疫监管措施,逐人做好登记,形成有效监管闭环。婚姻登记窗口完善与各部门业务窗口的联防联控机制。推行预约登记办理,个人出具14天内没有去过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接触新冠病人的承诺。
(3)加强内部疫情防范。殡葬、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全面做好核酸检测,做好服务对象体温的每日监测,引导服务对象勤洗手,并做好勤晒衣服和被褥,并设立独立的隔离房间。窗口场所工作期间需正确佩戴口罩,每天做好房间通风换气、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二次。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
(4)疫情期间取消一切集聚性活动。局内部及殡葬、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不组织大型集聚活动。
(5)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发现者立即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局领导小组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疾控部门报告,如有异常情况则按流程处置。
(2)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发布预警通报,通知作好应急准备。
(3)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立即向疾控部门进行报告,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防疫部门处置意见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4)组织人员对各业务口、所人员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5)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疫情或传染性疾病,或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单位无新的病例出现,经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五、信息报告
(一)当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二)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局办公室向区疾病中心报告。
六、应急响应
按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