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整改目标
三、整改要求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
(三)坚持长短结合、有序推进
(四)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工作
(五)坚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
四、整改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压实整改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
(四)严肃责任追究
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督察督导,严格问责问效,全面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取得实效。
二、整改目标
通过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日常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等手段,深化部门协作、积极传导压力、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治理任务。
三、整改要求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整改和环境保护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拉单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三)坚持长短结合、有序推进。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四)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敢转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坚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对照反馈意见任务清单,举一反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