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党组、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党组、州委州政府、州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文件精神
3.坚持时事政治学习
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4.组织编印《***州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三十周年纪念画册》
5.评选表彰一批教育系统“五好关工委”、关工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召开家长学校经验交流会
三、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7.坚持“党建带关建”
8.以创建“五好”关工委为抓手
9.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五老”队伍和办公室人员
四、完成“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省及国家项目组的复查评估验收
10.按照“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践区”评估验收要求
1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
12.积极组织家长学校教师参加“五个一”公益活动
五、坚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13.组织“五老”深入校园、班级进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五史”宣讲教育
14.继续组织开展“中华魂”(中华好家风)和“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
15.继续开展“红领巾阅读推广计划”读书教育活动
16.认真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7.加强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教育
18.配合学校开展禁毒教育
六、关心关爱留守、困境等弱势群体未成年人
19.按照省、州关工委安排
20.组织幼儿园教师参加“幼儿园职业园长和专业幼师培训计划”“家庭教育指导”专业人员培训活动
21.继续开展好“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
22.继续抓好留守、困境、残疾等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
23.重视社区教育
七、继续推进教育部关工委“老校长下乡”“工匠进校园”“杰出校友回母校”三项品牌活动
24.总结“老校长下乡”活动经验
25.职业院校关工委要继续配合学校
26.继续开展“杰出校友回母校”活动
八、加强工作宣传
27.重视《心系下一代》《贵州少儿书画报》等报刊杂志的征订、学习、宣传和应用
28.管理和应用好关工委工作网站、微信群、QQQ等信息平台
教育系统关工委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我州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抓好各项主题教育,坚持办好家长学校,促进家庭教育发展,围绕中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本州实际,守正创新,努力推动全州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党组、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党组、州委州政府、州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我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
3.坚持时事政治学习,思想跟上新时代步伐,在新征程中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补充,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开展好我州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
4.组织编印《***州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三十周年纪念画册》,总结我州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三十年来的工作经验,提高我州教育系统关工委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5.评选表彰一批教育系统“五好关工委”、关工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推进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在新时代再上新台阶。
6.召开家长学校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家长学校优秀教师”“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助推我州家长学校建设和家庭教育发展。
三、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夯实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基础
7.坚持“党建带关建”,健全完善各级教育关工委组织网络和组织制度,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独立建、联合建、共同建”等多种形式,实现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目标。
8.以创建“五好”关工委为抓手,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队伍建设,选拔有能力、有威信的老同志担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加强关工委办公室建设,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9.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五老”队伍和办公室人员,开展关工委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调整充实各级教育关工委“五老”宣讲团,发挥“五老”优势和作用。
四、完成“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省及国家项目组的复查评估验收,助推家长学校建设
10.按照“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践区”评估验收要求,继续开展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巩固提高“省级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区”和“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践区”成果,确保完成省及国家项目组的复查评估验收。
1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我州家长学校办学特色和“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全员培训、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分期培训、春节返乡过年期间留守儿童家长集中培训”惯例,促进家庭教育发展。
12.积极组织家长学校教师参加“五个一”公益活动,强化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家长学校教师的选拔、培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