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1.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全面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5.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6.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
7.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
三、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8.夯实养老服务制度基础
9.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
10.巩固和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
11.创新为老服务模式
12.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1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四、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4.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5.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机制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服务民生
16.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7.依法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
18.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19.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20.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六、不断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21.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
22.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七、深化社会事务工作改革创新
23.扎实开展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24.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
八、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26.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27.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2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22年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进一步推进X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1.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发扬优良传统,锐意改革创新,着力在服务全市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为全方位“打造南通跨江融合发展样板区”贡献民政力量。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民政系统政治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积极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全面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5.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推进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左右的比例制定低保标准。完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源统筹利用。提升救助政策落实效果,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覆盖率达100%。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6.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继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持续推进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将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
7.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继续推广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工作,规范工作管理,强化责任监督。落实“温情救助”要求,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新方式。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做实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的运用,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助困。
三、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8.夯实养老服务制度基础。出台《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定链式养老服务模式配套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拓展延伸“链式养老”模式,制定深化“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
9.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建设1所符合标准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所有敬老院改造提升为符合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69%。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由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所有镇(街)村(居)实现链式养老服务覆盖。
10.巩固和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集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特殊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老年用品体验等功能于一体。推进社区长者驿家建设,2022年全市中心城区和城镇化地区的每个街镇至少建设1家社区长者驿家,有条件的街镇可增加布点,满足老年人就近托养需求,方便亲属照护和探视。
11.创新为老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加强养老服务技能培训,2022年全市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45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60名。全面推广“养老顾问”制度,推进街道(镇)、社区(村)及专业机构养老顾问点建设,2022年全市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顾问团队超200人。
12.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健全未保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各方力量,突出重点,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高起点谋划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做到“确保一批、后备一批、推荐一批”,到2022年底镇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达30%。大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至少要培育6家以上儿童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
1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拓展保障内容和保障标准,为全市困境儿童购买“惠困保”医疗补充险。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的差距,年内散居保障标准与集中供养标准比达77%以上。
四、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4.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