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统筹城乡学校建设
2.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二)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3.足额均衡配置师资
4.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5.保障落实教师待遇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6.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
7.健全教育评价制度
8.规范办学行为
(四)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9.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
10.加强文明校园建设
(五)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1.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
12.推动家校协作育人
13.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创建规划
(二)全面开展自查
(三)省级评估推荐
(四)开展重点督促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促指导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XX〕X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各县(市、区,经国家和省批准设立、设区市管辖、财政独立且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开发区、高新区、景区等功能区,以下统称县)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整体提升我省义务教育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通过努力,争取我省在国家首批认定中有所突破;2022年,XX%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25年,XX%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30年,确保XX%、力争XXX%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统筹城乡学校建设。综合考虑城镇化趋势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抓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新建改扩建不少于XXX所中小学校,同步做好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加强乡村学校建设,逐县(市、区)梳理查摆办学条件短板,加强食堂、厕所和寄宿条件建设,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建设,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认真对标《评估办法》,解决仪器设备和校舍老化问题。
2.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县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建、管、用”并重,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3.足额均衡配置师资。用好用足省定编制政策,创新挖潜教师编制资源,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补齐配足各学科专任教师。推进城乡、校际教师轮岗交流,县域内每年校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XX%,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XX%,引导师资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确保优秀师资人岗相适、有效调配。城乡学校本科及以上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相对均衡。
4.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坚持师德第一标准,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严禁使用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担任专任教师。各市要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整合相关资源,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加快县级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机构整合,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5.保障落实教师待遇。研究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意见和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搞活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保障省定向乡村教师倾斜职称政策执行到位,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措施有效落实。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6.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在全省遴选推广一批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注重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大力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7.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办法。推进实施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重视检测和调查结果使用。
8.规范办学行为。贯彻执行好教育部“减负三十条”要求,健全县域内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围绕校内减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禁止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四)促进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