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协提案1
2.政协提案2
3.政协提案3
4.政协提案4
5.政协提案5
6.政协提案6
7.政协提案7
8.政协提案8
9.政协提案9
10.政协提案10
11.政协提案11
12.政协提案12
13.政协提案13
14.政协提案14
15.政协提案15
16.政协提案16
17.政协提案17
18.政协提案18
(一)思想意识有待提高
(二)监管执法仍需改进
(三)产业发展还需规范
(一)强化治理
(二)扶持企业
(三)固本清源
(四)加大宣传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产生的背景分析
(二)跨省婚姻及事实婚姻的破裂极易产生被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
二、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定程序较细致由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审批手续较为严格
(二)政策宣传仍未到位不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际上并未上报
(三)法律追究难以执行根据《婚姻法》第21、25及44条的相关规定
一、加大政策宣传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
二、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建议要确保保障金及时发放
三、加大救助力度正如河源市基层村干部所言
一、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二、推动医养结合延伸至社区
三、积极发展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四、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一、现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营造候鸟消费氛围
(二)加大招商引资宣传
(三)制定行业规范标准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1、每个公园均缺乏文化内涵和文化之城
2、公园内的树种和花草种植及景观设计没有鲜明的特色亮点
3、几个公园内几乎没有供游人临时休憩、遮风避雨的长廊或亭子
二、建议
1、深入挖掘新蔡的悠久历史和厚重文化
2、种植树种花草方面要精挑细选
3、更主要的是在公园的标志性标识牌
一、存在问题
1、身体上力不从心
2、生病无人照顾
3、经济困难
4、被骗被盗时有发生
二、原因分析
1、农村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发展相对滞后
2、农村老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抚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
3、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计划生育的开展
4、很多农村的经济还不发达
5、农村尊老爱老的社会风气还没有完全建立
三、几点建议
1、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之中
2、村社干部要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的机会
3、建立健全乡村老年协会
4、以建立村级志愿者服务组织
5、乡村合作医疗站为老人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6、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
一、非法营运的现状及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扰乱正常秩序
(二)车主系特殊困难群体
(三)城市公交能力不足
(四)安全性能存在安全隐患
(五)影响交通秩序
二、加强整治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
(二)加大整治力度
(三)综合治理
(四)发展公交
一、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建议
1、建立政府负总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2、建立公路数据库
3、利用“一事一议”政策
4、通过市场化运作
一、基层着手建人才档案库
二、政府更新“人才”理念
三、媒体架起“宣传”大喇叭
四、为乡土人才搭建平台
五、引导扶持返乡人才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规划滞后
2、停车场的利用不够充分
3、乱停乱放
二、建议
1、要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2、停车场建设要坚持标准
3、要根据人流和车流情况在各区域尽快建立规模不等、数量适中、功能齐全的停车场
4、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
5、加大停车管理的现行机制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规划滞后
2、停车场的利用不够充分
3、乱停乱放
二、建议
1、要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2、停车场建设要坚持标准
3、要根据人流和车流情况在各区域尽快建立规模不等、数量适中、功能齐全的停车场
4、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
5、加大停车管理的现行机制
政协提案汇编(18篇)
目 录
1.政协提案1
2.政协提案2
3.政协提案3
4.政协提案4
5.政协提案5
6.政协提案6
7.政协提案7
8.政协提案8
9.政协提案9
10.政协提案10
11.政协提案11
12.政协提案12
13.政协提案13
14.政协提案14
15.政协提案15
16.政协提案16
17.政协提案17
18.政协提案18
政协提案1
【案由】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合理利用我区城乡结合部闲置土地,加大蔬菜大棚建设力度,努力发展我区反季节蔬菜种植,协调解决蔬菜季节供应缺口,对促进我区蔬菜产业发展,打造特色产品,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议】1.政府加大重视,多部门联合,尽快摸清我区基本情况,同时出台符合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2.加大投入,转变投入观念,把有限的项目资金投入到刀刃上,资金的投向要从过去的种子、化肥补助以及生产补助转向基础设施设补助。比如灌排水系统工程、建造钢架大棚、配置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上,使项目资金能连续使用,提高生产效益,减少投资成本。3.加大宣传,搞好引导、服务指导工作。党政部门要把“口号变成干实事”,使农民切实感受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效果,让农民真正从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之从常规的家庭式种植走向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有机化生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4.加强技术指导。反季节蔬菜,技术性强,管理复杂,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保证,方能获得成功。
政协提案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过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多年来,我省发生多次超市售卖过期食品、食品银行捐赠过期食品给老人、过期月饼回炉改做成糕点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诸如此类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非偶发,对行业声誉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引起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危机,大量过期食品的不当处理将恶化环境污染,并对食品产业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过期食品的处置问题逐渐成为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盲点,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思想意识有待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不讲诚信、不讲道德的问题在不同行业都时有发生,食品行业同样如此。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销售过期食品,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监管执法仍需改进。过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现行法律法规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仅规定了禁止经营、退出市场、做好相关记录等,并未涉及实质性的处置,如销毁。在执法环节也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重,违法犯罪成本低等情况。
(三)产业发展还需规范。近年来我省食品产业发展速度过快,但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食品企业大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尤其对过期食品的处置尚未形成联动和长效机制,在食品的可溯源系统塑造、过期食品专用销毁场地建设、过期食品大数据处理等方面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
针对上述过期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因此建议:
(一)强化治理,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议省内各市、区、镇以零售业和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大型超市、便利店、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过期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严查过期食品退货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销售、赠送、随意扔弃过期食品的行为。将专项整治常态化,对过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增加食品违法成本。同时,应进一步提高经营单位对过期食品自行销毁的证据保管,明确临近过期食品的标志说明,规范临近过期食品的促销和赠送行为。
(二)扶持企业,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针对当前食品行业鱼龙混杂、管理困难、过期食品回收困难等状况,应着力扶持一批大型食品生产、配送、零售、回收企业,尤其应大力培植有实力的食品连锁企业,以规模化及集约化来实现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尤其要重点支持生鲜食品的电商平台发展,利用大数据平台和高效的物流系统,解决过期生鲜食品的集中处理问题。建议以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鼓励食品连锁零售企业采用技术先进的采购、配送、结算、退货等系统,实现食品全流程监控和可溯源的大数据管理,令过期食品无处藏身。有大型连锁便利店便采用了国际领先的自动退货系统,及时高效地显示、回收、处理了过期食品和临近过期食品,但由于这套系统费用过高,小店难以购买。政府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扶持、推动、津贴此类信息集成系统的广泛应用。
(三)固本清源,加快过期食品集中销毁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发现和快速收集过期食品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何高效、低成本、无污染地集中销毁过期食品则是另一难点。对集中回收和处理过期食品的零售和物流企业实行适当的补助政策,构建有利于过期食品快速回收的物流系统,并着力兴建多个专用于销毁和掩埋过期食品的处理基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把过期食品转化为再生能量,如肥料、饲料、发电等,实现变废为宝。广州食品报废销毁中心就是一个集中处理过期食品的好例子,可以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向省内各市、区、镇复制推行。
(四)加大宣传,设立过期食品有奖举报制度。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应广泛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强对过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过期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参与到维护食品安全的工作中来。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现金奖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销售企业的内部人员举报,从而发动人民群众来监督,使违法者无可遁形。
政协提案3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6号)规定,对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应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20xx年3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xx〕45号),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对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而且,省级财政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并已向各地下拨共1亿元20xx 年度补助资金,是全国在省级层面补助力度较大的省份之一。虽然广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经建立,但救助只能让他们免于困顿,仍治标不治本。只有在积极给予他们关怀的同时,也从这一群体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找得到真正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途径。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产生的背景分析
(一)从调研组在河源市实地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除多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属第二、三类以外,父母重残(主要是指精神病或聋哑残疾)的占了相当的比例,例如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54名受访儿童中有4名儿童父母均是重度聋哑人,有4名儿童的父母一人聋哑、一人有智力障碍,有1名儿童父亲有精神疾病、母亲弃养,有1名儿童父亲有精神疾病、母亲死亡。而这些儿童多数属于多子女家庭,父母重度残疾的家庭,往往有子女三个(及以上),由于他们身体的残疾,与人沟通存在障碍,生活无着,加上多子女,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通过调研发现,父母重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之所以产生,主要是受了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影响,一个家族中出现聋哑、疯傻等重度残疾的男性时,即使他本身如何贫困,为了防止他老无所养,家族亲房总会积极帮他张罗成家。这样的家庭生出的子女,除本身可能因遗传带有类似残疾外,即使是健康正常的孩子,也由于父母双方无能力养家而陷入事实无人抚养的境地。
(二)跨省婚姻及事实婚姻的破裂极易产生被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已成常态,在这样的大环境影响下,许多青年因打工而结识、成家。这样的婚姻一旦破裂,外省籍的配偶随即返回原籍,不再联系,而这样的单亲家庭中,父亲或母亲如果发生因病或意外死亡、犯罪服刑、重残等情况,经济来源断绝,孩子就只能交由年事已高并无劳动力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此同时,即使这样的跨省婚姻或事实婚姻并未破裂,一旦配偶一方发生因病或意外死亡、重残,以及犯罪服刑、强制戒毒等情况,外省籍的配偶一方或未登记的配偶一方也往往在短时间内即离开,将孩子弃养。
二、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定程序较细致由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审批手续较为严格,一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依附的亲属一时无法找齐相关证明文件,导致他们无法被审批通过,也就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如有些孩子存在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弃养的情况,在孩子需申报基本生活保障时,村干部虽可通过当地派出所查询到其父母之一正在服刑,但由于其实施犯罪时多在外地、判决通知书未寄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申报时也就因为没有相应的判决通知书复印件而无法获得审批通过;有些孩子符合受助条件,但由于孩子父母未领取结婚证、也未及时上户口,就算有弃养情况发生,也无法获得审批、取得救助。
(二)政策宣传仍未到位不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际上并未上报,原因是村民仍不知有此政策,村干部未作广泛宣传。例如,河源市和平县受民革组织资助的10名困难学生中,除1人是孤儿、1人是困难家庭子女外,其余学生均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助条件,但在和平县上报的9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仅有5人列入受助名单,剩余3人则未被列入。
(三)法律追究难以执行根据《婚姻法》第21、25及44条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使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弃养的孩子由于年纪尚幼,并无维权能力,而他们的监护人大多是祖父母一辈,法律意识淡薄,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帮助维权,特别是跨省婚姻家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多数都不知道他们的外省籍父(母)亲的家究竟在哪里,维权难度也较大。
一、加大政策宣传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能较大改善监护人是祖父母、劳动力欠缺的贫困家庭经济现状,使孩子们不再陷于困境。而针对目前不少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贫困家庭仍然不大清楚的实际,建议加大对这一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享受到这一政策。一是尽快通过电视、广播等宣传这一政策,通过公益广告,使这一政策家喻户晓。二是通过驻村干部加大宣传。建议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契机,让驻村扶贫干部加大宣传,同时,使他们在开展入户调查、扶贫的过程中,对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登记上报。三是利用学校这个平台进行宣传。将政策宣传扩大到村一级中小学校,使每个学生都知道有这样的政策,鼓励条件符合孩子及时申报。
二、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建议要确保保障金及时发放。对陷于困境的家庭来说,500元的救助无异于雪中送炭,特别在每年开学季,不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常因上学要交的各类费用问题而面临辍学的困境。为此,对已核准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尽快并及时发放其基本生活保障金,以保障其日常生活及学习需要。二是建议要确保保障金专款专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公示制度,使保障金流向透明化,并对各县区发放保障金实施不定期抽查,确保专款专用,对私自将保障金挪作他用的部门或个人,严格追责。
三、加大救助力度正如河源市基层村干部所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仅“孤身”,而且“孤心”,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也应不仅仅体现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上。一是建议扶贫驻村干部关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父母双方均重残,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重残)一方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驻村干部应将其纳入重点帮扶对象行列,从生活上、感情上对其进行帮助和关爱;对父母双方一方入狱服刑一方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议驻村干部在其父(母)刑满释放前也关注、帮助这些孩子。二是每年各类社会团体举办的关爱儿童类慈善活动也应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帮扶范围,特别是在助学济困方面。三是建议司法机关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应组织相关律师协助维权,特别是跨省婚姻弃养的孩子,更要通过函件方式,帮助其找到父(母)亲。四是报纸或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开辟专栏,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情况进行报道,让更多人关注、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对弃养的父母进行道义谴责。五是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心”的现象,由社区服务中心或辖区内社团组织(慈善公益机构)心理医生定期为其进行心理干预和学习辅导,引导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政协提案4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消费市场有序恢复,商品零售和餐饮等服务消费平稳回升。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还存在消费规模总体偏小、商圈经济发展不充分、农村消费结构不优等问题。
为此建议,一要提升传统消费,促进消费挖潜升级。加快品牌便利店连锁发展,不断提高消费便利性,挖掘居民生活消费意识。改造提升或打造具有我市文化特色的商业步行街,使其成为引领城市活力、承载经济文化、促进消费升级的有效平台。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综合体项目,通过打造商圈文化和商贸“主引擎”,不断满足日益多元的消费需求。
二要打造夜经济,激发消费市场新场景。高起点规划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特色商圈,形成独具风格的养生文化、饮食文化等相融合的夜生活文化品质。在河道、湖滨新区开发主题光影秀、大型声光演出等夜游项目,形成夜间经济特色集群。在老城区、历史街区、废旧厂房改造等独立区域,引入脱口秀、相声等时尚现代的经营项目,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消费需求。
三要叫响文旅康养品牌,提升外来消费吸引力。建议由文旅部门牵头,以“文旅+康养+避暑”为主线,推出老年康养避暑、亲子避暑、研学避暑等消费场景,打造黎城“康养+温泉”、平顺和壶关“康养+中医药+旅游”、沁源“康养+森林”、武乡“红色文化+旅游” 等特色康养休闲品牌。同时,将周边城市作为重点客源市场,增加域外游客在长治过夜游、深度游时长,扩大外来消费比重。
四要加强统筹保障,提振政策促消费信心度。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岗位推荐、创业补贴等措施, 促进其就业创业。五要统筹营销手段,因村施策发展农村新业态。重点推出个性化、定制化产品,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培养网红直播带货,着力发展农村新业态新经济。
政协提案5
去年以来,我市立足“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居目的地”定位, 持续提升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质量,着力打造“五大品牌”,文旅康养产业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目前,数字赋能在我市打造“五大品牌”过程中能够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促进文旅康养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产业业态提档升级、集聚效应加速释放,但也面临技术更新、数据安全、人才短缺等问题。
综合这些因素,提出几点建议,一要加强我市文旅产业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和速度。包括建设高速、稳定、覆盖广泛的通信网络,提高旅游景区数字化服务水平,如智能导游、电子支付、在线预订等,提升旅游产业的运营效率。二要持续加大在数字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打造数字化营销平台,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长治市的“五大品牌”, 可以制作富有创意的数字内容,如短视频、直播、互动游戏等,吸引更多年轻群体的关注。三要积极创新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例如, 开发基于AR、VR技术的旅游体验项目,让游客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长治的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利用AI技术开发的智能化导览系统,为游客提供个性化的旅游路线推荐和实时导航,使游客能够更轻松地探索目的地,为游客带来更为优质的旅游体验。四要加强数字化监管和服务,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在推动数字赋能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确保游客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提供便捷的在线投诉渠道,让游客能够及时反馈旅游体验中的问题,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五要培养数字化人才,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合作项目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文旅又懂数字化的复合型人才,为我市文旅康养产业的数字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协提案6
打造特色专业镇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实际、借鉴先进经验、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转型发展、做强县域经济、带动就业富民的重要平台。作为全省唯一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专业镇,我市上党中药材专业镇以推项目、建平台、育主体、锻品牌为抓手,以标准化种植、订单化收购、规模化仓储、多元化加工、电商化营销、融合化发展为主线,全力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虽然专业镇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市场化、集群化等方面仍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
为此建议,一要实施“增量拓展”工程,提升专业镇发展承载力。以潞党参、连翘、山桃、柴胡等道地药材为核心,做好新品种选育及良种繁育工作。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探索粮药间作、林药间作、果药间作等多种模式,鼓励企业、合作社扩大中药材仿野生种植和野生抚育规模,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格局,持续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提高产量。二要实施“存量优提”工程,增加专业镇发展向心力。持续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在全面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数量的基础上,支持山西正来制药、山西振东制药等企业对同链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促进资金、技术等资源向优质优势企业集中,实现质效提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发展以“东药材”为核心的中医药产业群。三要实施“中药材+”工程,增强专业镇发展驱动力。积极实施“中药材+乡村旅游+药膳”“中药材+养生”等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区和药旅融合示范村。推动山西(长治)中药材商贸平台正式运营, 建设集康养、科普、旅游、休闲养生于一体的中药材小镇。四要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增强专业镇发展竞争力。依托“晋药”品牌体系,锚定“神农故里、中药之乡”品牌战略,高位推进上党中药材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工作,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矩阵。
政协提案7
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治地区历史悠久,蕴含着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通过横向与全国各地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现状、纵向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对比,乡村文化发展存在缺乏规划和专业管理等问题。
建议要深入挖掘、全面整理全市乡村文化资源。相关部门牵头,开展乡村文化资源专项调研,为乡村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将乡村文化资源挖掘研究工作作为市级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收集汇总整理本土各类乡村文化资源,全面普查认定、分门别类登记、科学施策保护。要培育发展壮大文化企业,推动产业化发展。成立市属国资文化企业或引入专业运营团队,为全市乡村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量身定制、量体裁衣”。一是设计独具长治乡村文化特色的文旅品牌标识,提升品牌辨识度。二是由文化企业统揽全市乡村文化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统筹乡村文化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文旅路线,研发品牌文创产品,形成乡村文化资源集群。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品牌建设维护和宣传。在产业化运营过程中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维护和更新品牌文化内涵。注重乡土文化的涵养和保持,可以创作类似《又见平遥》《太行山上》等优秀的文艺作品,注重为旅客提供沉浸式体验感产品或服务。注重更新工作思路和宣传模式,充分发挥大数据、AI和影视、文创产品等新技术新手段的优势。适时研究出台全市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法规,保护乡村文化资源品牌,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文化保护传承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乡村文化宣传员队伍。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深层次内涵。将本土乡村文化内涵与中华文化融合,形成有长久生命力、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政协提案8
市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由之路。但我市土地流转托管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难点,比如土地租金、农资价格上涨,盈利空间减少;农机配套设施不健全,生产服务内容单一,流转托管服务水平有限等。针对以上难点问题,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托管的扶持。积极完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平台与农村土地托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土地流转托管监管、运行及收益分配的市场化水平。加大财政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对土地流转托管主体的扶持体系及配套措施。加大财政支农惠农力度,对涉农地抵押贷款融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合作社等进行长期的融资贴息或利息优惠。
二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托管的全面引导。充分发挥乡镇与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头雁”作用,通过宣传引导、合同把关、领办合作社等方式,在农民土地流转托管过程中发挥连接农民与市场服务主体的重要中介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土地流转托管的积极性。引导托管在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延伸,以产销一体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是加强对土地流转托管过程的监管与服务机制建设。建立土地流转托管的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分级审查审核制度,严禁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多方参与的纠纷调处机制。
四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托管过程中第三方参与机制建设。大力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培育壮大市场服务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土地流转托管创新金融服务,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建立第三方评估、担保、保险与基金的准入标准、审核与程序运行规则。建立涉农银行、评估等机构融资风险共担的联动机制和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政协提案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完善应急救护体系建设,提升社会面自救互救能力刻不容缓。为提高群众应急救护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助力健康长治建设,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应急救护知晓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视频、图文资料;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普及救护知识;利用世界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应急救护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和主题文化展览等主题活动;联合应急、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护大赛、技能演练,在模拟场景中学习和实践急救技能。协同教育主管部门,扎实推进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在重点人群和行业中开展个性化救护培训。
二是推广AED使用,构建“5分钟急救圈”。深入推广AED导航图小程序,群众可通过微信直接搜索“AED设备导航”查找附近可用的AED,提高救援效率。大力普及AED使用方法,加大AED配置与持证人员培训力度,解决群众对AED“不会用”问题。借鉴杭州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推进相关部门尽早立法,解决群众对AED“不敢用”问题。
三是优化体验馆建设,逐步打造安全教育阵地。努力构建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命安全教育体验馆的建设和运营;运用虚拟现实(VR) 等手段,加强“场景式+情景式+体验式”的教育效能,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生命安全教育体验馆。建立健全生命安全教育体验馆运行机制,面向社会普及应急救护知识。选拔培训专职工作人员,吸纳防震减灾、心理咨询、消防等专业讲师,成立志愿者讲师队伍,强化市红十字救援服务中心师资力量,充实应急救护师资力量,全面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档升级。
政协提案10
根据相关预测,“十五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是做好养老服务准备的宝贵窗口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指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我国国情和传统,居家养老是主流养老方式。当前,受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核心化、空巢化,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特别是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日益增多,家庭养老面临很大压力。同时,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还不成熟,老年人最关心的就餐、医养等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特别是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在监管、行业、资源等方面相对独立,社区居家养老与医疗卫生服务结合不紧密,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繁重、人手不足,家庭医生上门少、服务难,不能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为此建议,整合医疗、养老机构、社区、家庭资源优势,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不断向社区、家庭延伸,形成医疗、康复、养老融为一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一、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市场机制,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待遇,支持医养康护企业、养老机构、物业、家政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团队进入社区。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基本服务清单,在老年餐桌、家务、理发、文体娱乐活动等日常生活服务基础上,着力强化健康照护服务,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的“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提升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重点加强独居、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特困老年人的巡访探访,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二、推动医养结合延伸至社区。继续推进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综合考虑区域内服务资源、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以及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迁移等因素,将养老与卫生服务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签约合作,融合医养结合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院建设,支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新建或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和老年康复护理专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医疗护理站,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使老年人享受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