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式上所作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部署和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改革任务。新时代新征程,要着力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不断拓展协商方式和平台,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人民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是有根、有源、有强大生命力的民主形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对协商民主的探索,中国共产党在同其他党派团体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过程中开创了不同政治群体之间政治协商的雏形,为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广泛的民主协商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协商民主探索前进。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协商民主探索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拓展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把协商民主从一种民主形式上升为一种制度形式。《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的出台,使协商民主有规可守、有章可循,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
深刻理解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现实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助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拓宽政治参与渠道,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主体涵盖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方面和各个阶层的人民群众,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和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要求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协商渠道。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能够把民主价值、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体现“有事好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