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二、参加人员
三、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危险化学品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使用与管理情况
3、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情况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及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消防工作和防范杨絮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涉及煤气、爆炸性粉尘、涉氨制冷、受限空间、动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评审、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情况
7、电力安全
8、对规定的信息平台录入使用情况
9、对列入化工“四个一批”关停及整治企业进行“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二)严格检查整改
(三)严肃工作纪律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机关各科室,相关行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一年小灶”发现问题的深化整改,按照《关于做好清明祭扫和“五一”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金安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五一”节前对全县化工、船舶修造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4月15日—4月25日
二、参加人员
工信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同志,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三、检查对象
全县纳入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底单管理的化工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四、检查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危险化学品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使用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危险化学品信息档案建立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通讯、报警装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开展是否到位等工作开展情况。
3、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情况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及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消防工作和防范杨絮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