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法治思维
(三)强化制度建设
(四)强化纠纷调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税收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增强
(三)税收执法监督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大
(四)税收信息化建设与法治建设的融合还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
(二)完善税收监督体系建设
(三)创新税收法治宣传形式
(四)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
县区税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高税收法治水平,高水平推进税务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税收行政决策,完善行政监督,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制定下发了《税务局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新机制。
(二)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税务建设根基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委中心组、局长办公会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把法治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税收改革、推动税收发展、化解税收矛盾、维护税收稳定的能力。
二是全体干部深入学。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继续深化干部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税收法治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认真组织年度税收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人员达*名,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税企联动全民学。结合“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普法节日,通过举办税收政策宣讲会、开展税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依法纳税意识。邀请企业代表、学校师生等走进税务局,开展“体验式”普法活动,让他们亲身体验税收工作流程,增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税收依法行政
一是重大税收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对本地区的税收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个人意志专断。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事前征询重大税收政策的制定、审查,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复议,代理税务行政诉讼等方面工作,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促进了税收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切实提高决策整体水平。
二是税收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强化税收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全系统*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确认并组织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示税收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过程留痕可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对重大税务案件、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等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近年来,我局税收行政处罚*件,基本做到了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治审核依法规范明确。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执法。
三是税收行政权力监督科学有效。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税收各类信息*条,有效提高了税收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健全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反馈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税收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税收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四)强化纠纷调解,维护税收秩序稳定和谐
一是建立税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政策执行等矛盾纠纷相对高发领域,建立税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每月收集矛盾排查线索并及时化解,强化源头治理防范。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配备税收联络员,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税收问题。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共同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二是加强落实税收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化解税收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税收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关争议的协调化解,及时对行政争议案件进行研究剖析,争取立足于协调,尽可能地以和解协调结案。近年来,我局成功调解税收矛盾纠纷*起,有效化解了税收争议,维护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充分发挥“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大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领域的实践应用,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解决。完善基层税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通过法律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加强信访工作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