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融合发力
(一)强化思想引领
(二)健全融合机制
(三)打造融合品牌
二、正视问题短板
(一)思想认识存在“温差”
(二)机制运转存在“梗阻”
(三)成果转化存在“落差”
三、锚定目标方向
(一)深化思想认识
(二)完善机制建设
(三)强化成果转化
2025年上半年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工作总结报告
2025年上半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牢把握“党建引领审判、审判彰显党建”工作理念,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上半年融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融合发力,上半年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成效显著
上半年,我院紧扣“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主线,从思想引领、机制构建、品牌创建三个维度推进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融合思想根基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凝聚融合共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重点内容,上半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集中学习42次、青年理论研讨6场,覆盖干警320余人次;组织“党建与审判融合”专题党课,由院党组书记带头授课,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的重要意义,破除“党建与业务两张皮”思想误区,形成“抓党建促业务、以业务验党建”的共识。二是强化政治忠诚,把准融合方向。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月”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英模事迹纪录片等方式,增强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立“党建+政治监督”机制,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纳入党建考核,上半年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查3次,确保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如在涉民生案件审理中,通过党建引领强化干警为民服务意识,案件调解率同比提升12%。三是培育职业精神,激发融合动力。组织“法官职业道德”专题培训、“身边榜样”事迹宣讲会,选树“党建引领审判标兵”10名,通过典型引路激发干警干事热情;开展“党建+岗位练兵”活动,围绕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案件调解等核心业务,组织技能竞赛3场,干警业务能力显著提升,上半年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去年同期缩短5天。
(二)健全融合机制,搭建融合工作框架
一是建立“党建+审判”责任机制。制定《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党支部、党员干警三级责任:党组统筹谋划融合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将融合任务纳入支部工作计划,结合庭室业务制定“一支部一融合举措”;党员干警签订“党建+审判”承诺书,将党建要求融入办案全过程,上半年全院党员干警共签订承诺书180份,推动融合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完善“支部建在庭上”组织机制。优化党支部设置,根据审判业务分工,将民事、刑事、行政等业务庭室分别设立党支部,实现“庭室有支部、办案有党员”;推行“支部书记+业务骨干”双带头人培养模式,选拔8名业务能力强、党建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支部书记,推动党支部成为融合工作的“战斗堡垒”,如民事审判一庭党支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通过支部会议研讨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8%。三是构建“党建+协同”联动机制。对内建立“跨支部业务协作”机制,针对复杂疑难案件,由相关业务庭党支部联合开展案件研讨,上半年联合研讨案件23件,解决审判难题15个;对外搭建“党建+府院联动”“党建+诉源治理”平台,与12个行政机关、8个街道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16次,成功化解纠纷320余件,诉前调解率同比提升15%。
(三)打造融合品牌,彰显融合工作实效
一是打造“红色法徽”服务品牌。各党支部结合业务特点推出特色服务:刑事审判党支部开展“党建+普法宣传”活动,走进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宣讲28场,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立案庭党支部打造“党建+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立案、“上门立案”“线上立案”等服务,上半年线上立案率达85%,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6%;执行局党支部创建“党建+攻坚执行”品牌,成立“党员执行突击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赡养费等案件120件,执行到位金额800余万元。二是培育“党建+精品案例”品牌。开展“党员法官办精品案”活动,要求党员法官每年至少办理1件具有示范意义的精品案例,上半年党员法官牵头办理精品案例35件,其中5件入选上级法院典型案例;民事审判二庭党支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纠纷案件210件,通过“党建+调解优先”模式,帮助企业化解矛盾、减少损失,相关经验被上级法院推广。三是创建“青年党员先锋岗”品牌。在全院青年党员中设立“先锋岗”20个,明确“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要求,青年党员在案件审理、志愿服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半年青年党员人均办案数较普通干警高出15%,参与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2000小时,有效提升了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二、正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融合工作现存不足
尽管上半年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和审判工作实际需求,仍存在思想认识、机制运转、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深刻剖析、靶向解决。
(一)思想认识存在“温差”,融合主动性不足
一是部分干警融合意识薄弱。仍有少数干警认为“党建是虚功、业务是实功”,将党建工作视为“额外任务”,参与融合工作积极性不高,如在“党建+案件研讨”活动中,个别干警以“业务忙”为由缺席,存在“应付了事”现象;部分中层干部对融合工作重视不足,未将融合要求融入庭室业务管理,导致支部融合举措流于形式。二是党建与业务结合不紧密。部分党支部在制定融合计划时,缺乏针对性,简单将党建任务与业务任务“叠加”,而非“融合”,如在“主题党日”活动中,仅简单学习文件后就开展业务工作,未将党建学习与业务研讨有机结合,导致“学用脱节”;个别党员法官在办案中忽视党建引领,未将政治要求、为民理念融入案件审理,影响融合实效。三是对融合内涵理解不深入。部分干警将“融合”等同于“开展活动”,认为组织几次联合活动就是“融合”,缺乏对融合工作的系统思考,如在“党建+诉源治理”中,仅满足于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协议,未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导致活动开展一阵风,难以持续发挥作用。
(二)机制运转存在“梗阻”,融合协同性不强
一是融合考核机制不科学。当前考核仍以“党建指标”“业务指标”分别考核为主,如党建考核侧重学习次数、活动开展情况,业务考核侧重办案数量、结案率,对“融合成效”缺乏专门考核指标,导致干警重“单项指标”、轻“融合实效”,如个别庭室为完成党建考核,频繁组织学习活动,却忽视了对审判业务的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