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工作身处“变局”之中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政治性
(二)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人民性
(三)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系统性
三、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
(一)深化对人民检察制度、规律和历史经验的研究
(二)深化对检察实践创新和发展的研究
(三)深化对检察理念、检察政策的研究
四、拓宽思路、创新方法
(一)坚持走开放式研究道路
(二)坚持因地制宜
(三)坚持研究与办案相融合
(四)坚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一、要从政治意义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要从全局视野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要从系统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四、要从实践要求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二、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抓手
三、坚持以善治建设为目标
四、坚持以平安建设为保障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推进依法建会
二、坚持扩大源头参与
三、坚持用好载体平台
四、坚持优化法治工作队伍
一、狠抓政治建设
二、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
三、大胆改革创新
四、从严管理队伍
一、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二、全面转变政府职能
三、全面完善制度体系
四、全面提升决策水平
一、始终保持政治底色
二、坚决站稳人民立场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
四、牢牢抓住有利契机
一、理论源流的探索与创新
二、实践成就的探索与创新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政治性
二、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备的系统性
三、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实践性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加强地方立法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体现立法原则的本质要求
三、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是提升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
四、坚持维护法治统一是强化立法权威的重要前提
一、先进理念引领
二、全面从严管理
三、推进素能强检
一、坚持笃学力行
二、聚焦重点任务
三、凝聚强大合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会文章汇编
目录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4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历程中汲取智慧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21从四个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23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化高质量司法新实践定向领航..................................................................................28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彰显特色的依法治县路径..32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36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服务法院创新发展......42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发展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45领悟思想伟力续写“两大奇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法治建设......................................................................48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法治建设生动实践......................................................................................50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
平..........................................................................................54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城市..........................................................................................58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6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6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体系......69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74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77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创新.................................80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意义.............................................84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高水平法治城市贡献公安力量..............................................................................90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升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94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96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城市....100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高素质检察铁军................103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108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
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深化检察理论研究,研究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成果不断丰富、力量不断壮大,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理论支持。这两年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发展、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最高检2019年8月专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检察理论研究的时代使命、基本要求、研究重点等方向性问题,为检察理论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加强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内在规律研究,深化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网络犯罪、企业合规等重大实践问题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理论联系实际、前瞻性强、指导性好的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三是围绕司法检察实践所需,
针对性搭建研究平台,建立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司法案例研究
院,推动检察学研究会在原设基础理论、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3个专业委员会基础上,新设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和案件管理5个专业委员会,打造了一批新型检察智库;四是充分借助外脑,与22家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共建检察研究基地,建立与知名法学期刊经常性联络机制,完善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交流机制,积极主动为深化司法检察研究提供数据、案例支持,形成了检察理论建设的内外合力;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为立法、执法、司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支持。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是检察官群体、从事检察理论研究人员胸怀使命、辛勤工作、笔耕不辍的结果,与法学界携手、助推、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广大专家学者始终高度关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积极参与、促进、带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把火热的检察实践、检察改革和鲜活的检察案例作为推动理论创新、繁荣学术研究的源头活水,深化研究、分析论证、总结提炼,源源不断产生新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司法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问题是工作的导向。对照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检察理论研究总体还是
跟不上,理论供给与实践需求不适应,理论研究工作发展不平
衡。做好新发展阶段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根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更新理念,锚定正确研究方向,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切实找准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引领与时代同步蓬勃发展的检察实践。头条号:公寻网 QQ22665800,海量优质材料和PPT课件。
一、检察工作身处“变局”之中,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适应进而走向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当前,中国大发展与世界大变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我国正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之时,又逢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经济社会发展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尤其是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高质量发展对高水平法治保障的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趋多元多样的需求,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好不好”的问题更鲜明、更突出摆在我们面前。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形势、环境、任务、要求的变化,使得检察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理论上的支持,以引领、助力检察人准确识变、科学
应变、主动求变。越是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越要在理论上
作出回答。实践中的彷徨、困惑,无不与理论建设跟不上有关。每年全国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富有远见地提出建议,希望我们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尽管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还没有普遍重视起来。必须看到,近些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司法检察工作快速发展,步幅更大、影响深远。相应的理论总结、阐释、研究远未跟上!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适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适用与效果评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等,努力促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针对网络犯罪持续攀升,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促进网络综合治理;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综合司法保护试点;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合规试点,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改版检察指导性案例,既指导办案又向社会释法;推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促进监督办案求极致,等等。所有这些,作为检察新实践、新举措,社会广泛认同、效果良好。
怎样理解这些工作创新是时代大背景下的“应运而生”?
怎样做到持续、深化发展?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去总结、阐释、论证。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
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存在的不足,根本还是认识问题、观念
问题,没有认清检察理论研究肩负的责任,没有认清理论滞后与实践创新之间的脱节,是更深层、更实质的“跟不上”“不适应”!问题表现在面上,根子在思想、头脑里。一定要正视问题所在、认清责任所在,关键就在“关键少数”!“关键少数”的认识跟不上,因此组织、推动理论研究工作跟不上。不仅是最高检、省级院,也包括基层院。哪一级院甚至哪一个院没有研究人才?有无脱颖而出的环境而已!鼓励出人才、出成果的政策还待完善、落实。“意见”强调,“要鼓励研究能力强的同志积极参加年会、培训、申报课题和案例分析研讨。对于高层次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可以采取推荐研修、支持在检察学研究会任职、参加科研成果评奖等方式,为其提供锻炼机会和展示平台。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要把是否有研究能力作为选任领导干部、遴选检察官、择优晋升检察官等级的重要参考,把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作为衡量检察人员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要求在落实中还有许多不足,“营造更好的检察理论研究氛围”还远远不够!各级检察院领导都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深化检察理论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组织广大检察人与专家学者们携手,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进而引导检察实践产出更优
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提供更有力服务、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指引。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让检察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行、发展!
(一)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政治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理论上深刻领悟为什么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怎样更好地捍卫党的领导。有的同志研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动辄以西方法律、司法制度为坐标。对此,我们首先要有清醒的认识、理性的判断,进而形成坚定的自信!我们抓检察理论建设,首先必须把握根本、认清本质,坚定道
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始终自觉围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认识、研究、解决重大检察理论和实践
问题,形成独具特色、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检察理论体系。对鼓吹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敏于辨识其本质、要害所在,旗帜鲜明抵制、有力有效批驳,坚决维护理论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检察工作包括检察理论研究全过程。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检察工作的需求,就是检察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动力源。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士被造谣出轨案”。网络时代侮辱诽谤的危害、对名誉权的保护能和几封信、小字报、口口相传的过去一样吗?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老百姓维权门槛那么高、违法犯罪成本那么低,人民群众何以感受公平正义?我们推动自诉转公诉,不少法学专家撰文予以理论上的阐释,这就是对检察工作直接、强有力的支持,
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司法的促进!检察人更应该自觉、深入从理论上加以探讨、研究!经此一案,产生一批理论成果,今后再遇到类似案件,依法公诉不就顺理成章了吗?再比如,我们将人民群众的诉讼体验、当事人的实际感受纳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仅
仅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吗?根本是为了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
司法公正的更高要求!“案-件比”的实证分析、研究成果已经有不少,学理、法理研究还要跟上,深入阐释“案-件比”的政治、社会、法治意义。
(三)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系统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也要强化系统观念,跳出检察研究检察。要深入思考和研究,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在国家治理大格局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检察工作、检察制度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践行中还有哪些差距、怎样跟上、进而引领?等等。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关人民权益。越是贴近百姓生活的“小案”,越能让老百姓体会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越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越关涉人心向背这个最大的政治。要深入研
究检察监督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关系,从理论上探析、深化办案与民生、办案与民心的内在联系,用理论引领、推动检察办案融通法理情,更加自觉助力实现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随着经济社会关系更趋多元复杂,涉案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关系往往相互交织,对“四大检察”的理论研究要有系统思维,研究某项业务不能不系统地考虑关联效果,不能孤
立地、局部地看问题;不仅“四大检察”之间要融通,而且应
当将司法与行政执法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相融通,才能更好地促进检察职能的发展,促进党和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
三、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
展
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中,要紧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
展这一目标,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中心、重点工
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检察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检察实践中彰显、检验理论的指导作用。
(一)深化对人民检察制度、规律和历史经验的研究。今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创立人民检察制度90周年。百年发展历程,我们党始终在探索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指导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建设。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史脉络、规律经验的深入研究基础扎实,已形成一批重要成果。但相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与法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有法可依”问题总体解决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检察制度提出的新课题、形成的新考验,我们从历史中总结规律、寻找方法还不够。一些时候、有的检察工作是在推着干、
干着看的“必然王国”中游历,与时代的发展,与人民群众对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更高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比如,随着时代发展,法律监督的内涵、外延应有怎样的发展、深化?人民检察独特的成长背景、制度特征,与其他国家检察制度根本区别在哪里,共性发展规律、可以相互借鉴的有哪些?又比如,法律监督与侦查、审判、监察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该如何认识、正确把握?再追问,什么是监督?什么是办案?如何更加自觉、自如地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可以说,回答好这样的时代之问、发展之问,我们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功能和定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内涵、本质的认识就更深一层,投身人民检察事业发展、人民检察制度成熟定型的“自由王国”就更进一步。为此,必须紧密结合百年党史和90年人民检察史加以研究、把握,在历史演进中寻找发展脉络,系统探究我国检察制度发展规律、检察职权配置规律和检察活动基本规律,以更好地认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发展规律,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人的贡献。
(二)深化对检察实践创新和发展的研究。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理论支撑就要跟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
律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取得很好的效果。要深化这个领域的理
论研究,通过理论认同进一步形成实践共识。民法典实施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特别是民事诉讼范围进一步扩大,相应民事诉讼监督范围也将扩大、难度增加,如何把民法典人格权保障等立法精神贯彻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去,有效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我们提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践效果很好,这项工作的法理依据该怎样认识?维持形式上并无不当裁判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调整原不当决定,争议化解、讼争平息,相关法律制度当如何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要“拓展案件范围”,实践中获得了充分认可。法律供给还在过程之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案件,法理上该如何深化规律性认识?所有这些,既是实践发展、创新,当然也应当是理论研究的重点课题。检察理论研究就要着眼于这些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拓展深化。同时,要把能够融入、引领检察、司法、法治实践作为检验理论研究成果科学性、合理性的重要标准,避免检察理论研究“自说自话”“自我评价”。
(三)深化对检察理念、检察政策的研究。理念、政策是引领检察监督办案的思想和灵魂。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司
法检察理念、政策都在不断适应调整。比如,改革开放40多年
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我们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落实、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实践中如何有效落实、正确适用,恰当把握追诉程序宽严适当与实体处理宽严适当的关系?又比如,在正当防卫问题上,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了几个影响性案件、发布“昆山龙哥案”等指导性案例“激活刑法正当防卫条款”后,促进社会观念深刻转变,“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日益深入人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内涵是什么?理论上的探讨还需深化,结合办理的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深研有哪些司法规律应当探索、遵循?“不让步”的把握为什么深得民心?理念的转变、政策的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形成共识和自觉更不容易,亟需通过理论的研究、引领去促进、去推动、去深化。再比如,党的十九大以来,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管理,推动落实“案-件比”、业绩考评机制改革,对检察办案产生了哪些深层次影响?促进了检察官哪些方面履职能力的提升?对司法检察事业发展,进而对检察制度、司法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脚踏实地着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课题,检察理论研究无止境!
四、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水平
检察理论研究体现的是检察“软实力”。理论不强,检察
整体工作不可能强。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面依法治国、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健全机制,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蹄疾步稳,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走开放式研究道路,凝聚研究合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学界的关注、支持和帮助,必须坚持开放、合作的道路、方法,充分调动法学界、实务界两个积极性,构建“检学研”一体化的理论研究格局。一要“建好群”。去年22家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共出版检察理论相关著作
18部,发表检察理论研究文章111篇,报送专题研究报告27篇,但还有很大潜力,要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所要更好发挥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最高检各业务厅室亦应把理论研究作为“己任”,主动、积极、务实参与,整理、汇总实践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研究的方向、题目,为研究基地开展工作提供更实在、更精准、更良好服务。同时,每年要对研究基地建设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评估,效果不佳的就要督促;不能发挥作用,共同促改后效果不显的要调换。各地检察机关要充分借助研究基地、科研院校的资源优势和研究专长,建立健全长效合作机制,与法学研究机构、重点法学刊物建立
更紧密的联系。二要“用好网”。紧跟信息时代发展步伐,用
好“检答网”“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网”等新平台,特别是更自觉关注、投入到检察大数据研发、适用中,主动跟进,向专家学者请教,把分散的、被动的实践问题及时、主动转化为预见性、系统性的研究课题、理论成果。三要“办好刊”。理论研究成果最终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呈现,这个载体主要形式为理论刊物。一份高水平的刊物就是一个高质量的理论研究孵化平台。检察系统有《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人民检察》等法学知名期刊,有《检察工作》《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等综合知名期刊,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也有不同层次的理论期刊。这些都是引领检察理论研究方向、展示研究成果、培养研究人才的重要阵地,要共同用心办好,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检察人员发表文章的支持力度,提高用稿公信力和刊物品质,打造更多精品力作。四要“走出去”。创新与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协作共建,助力法学院校开设检察学课程,鼓励检察业务专家到高校兼职从事检察理论研究与实务教学工作。检察系统内的专职研究人员则应到监督办案一线,采取挂职、交流锻炼等形式,边工作、边研究,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引领深化检察实践。五要“请进来”。更加重视加强与法学界的交流合作,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加
大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力度,拓展专家学者挂职交流和法律实
习生规模,支持他们深入了解检察监督办案,主动邀请参与检察理论研究,重大研究课题还可以“揭榜挂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繁荣、发展检察理论和法学理论研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关注支持检察理论建设,共同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研究特色。近年来,最高检提出构建全员参与的“大研究”工作格局,各地都在抓落实。在具体推进中,既要全国“一盘棋”,也要注意契合实际、因地施策。要根据本地检察工作实际、研究条件和研究能力,把握研究重点,找准研究方向。最高检、省级院可以多研究一些宏观、基础性的问题,基层院可重点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化研究。同时还要借助区域优势、发挥专业特长,开展特色研究。比如,受理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案件多、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机关,要主动会同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组建专门研究团队,打造该领域的研究品牌,形成规模
效应。西部地区检察理论研究正在努力跟进。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协同有关地方检察人员、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交流合作。最高检也要适当倾斜,针对性助力提升各地特别是西部地
区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整体水平。
(三)坚持研究与办案相融合,提升研究质效。检察理论的根基、沃土在检察实践、检察办案。各种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的问题,都深藏在发生的案件、办案的实践中。检察理论研究要“接地气”,就要懂得办案和研究的辩证关系,围绕办案这个中心进行理论研究,以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研究的着力点,注重总结办案规律,研究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法律、法理、社会治理问题。同时,依托生动的办案实践,丰富、深化理论研究方法和成果,以办案带动研究,以研究促进办案。要重点加强对检察案例的研究。案例是法律规定、法的理论与司法政策运用、司法经验引领有机结合的产物,案例里面有“乾坤”!总的来看,我们对案例尤其是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应用还差得远!这些案例,检察人首先要学习、研究,从形式到内容,多角度深入探究其社会意义、法治引领意义,既是理论创新,也为用好案例提供指导。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院已成立3年了。最高检日前决定,司法案例研究院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领导,以更自觉、更紧密参与、融入案例实务工作,检、研携手,把案例实务与研究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出成效,尽快跟上、赶上。
(四)坚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习近
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检察理论研究开展得如何,各级检察院领导是关键!领导干部要带好头,把实践调研、理论研究作为必修课,发挥好以上率下的作用。勤总结、善研究的领导,才是“跟得上”、有能力的领导!近年来,各级检察院领导领衔申报、承办最高检理论课题的越来越多,这是好现象。领衔就要“出征”,要带头组织科研攻关,积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和办案指导,切实发挥理论引领实践的作用。要善于激发检察人的研究热情,善于发现、培养专门人才、专门力量,善于调动系统内外的研究资源,挖掘检察理论研究的巨大潜力。要根据本地实际,将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纳入对检察人员的业绩考评,对有重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转化为司法决策的,给予充分的鼓励,既培养更多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又促进形成更浓厚的检察理论研究氛围。
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90年辉煌历程告诉我们,检察理论研究始终是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更加奋发有为、砥砺奋进,努力开创检察理论建设新局面,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历程中汲取智慧
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要深刻把握其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增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捍卫人民安全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网上和网下两个战场,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矢志不渝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着眼于实现人民群众对平安幸福的向往,在平安建设中贯彻人民至上原则。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完善共
建共治共享机制,健全平安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方位提
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着眼于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需要,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增强服务供给能力
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进一步完善“三种类型、四个层级”特色社会治理模式,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抓手,织密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着眼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推动政法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从四个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是落实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精神,坚持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是落实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精神,坚持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任何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都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都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根本要求,确保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
一、要从政治意义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十一个坚持”为主要内容,从法治领域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打破了西方法律学说体系长期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我们的影响及思想理论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创造“两个奇迹”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而取得这样的成绩,归根结底是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了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并在其指导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实践来看,这条道路前途光明、越走越宽,有力说明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制度,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们的法治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完全符合时代要求。
二、要从全局视野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表明其在治理国家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
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
九届四中全会为时间节点,法治建设、制度建设被摆在了更突出的位置,要保证政令统一、长治久安,要实现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特别是在新发展格局之下保障“大循环”“双循环”畅通,就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用法律准绳统一各方面的标准和尺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要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我们认识履职问题,既要从业务要求上看,更要从政治要求上看,把履行司法职能作为实现中央、市委战略意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地方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问效,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稳定、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特别是紧扣辖区实际需要,在深化扫黑除恶、防控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内需之短、服务结构转型等方面加强作为,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两个维护”。
三、要从系统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严密逻辑体系。其中,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以人民为中心是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道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
首要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总抓手。要正确
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法院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抓实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聚力突破司法改革堵点难点,推动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切实发挥整体效益。要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和国体、政体不动摇。要正确把握政治与法治的关系,深刻认识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通过抓实抓深理论学习、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强化重点工作管理等举措,将中央、地方党委部署创造性地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同时通过健全细化权责清单、加强案件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分析等方式,促进司法权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提升把握“三个效果”的能力水平。要正确把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着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执法办案中,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在涉及弱势群体、人伦道德、基本价值等案件中充分发挥司法惩恶扬善功能,真正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四、要从实践要求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紧紧围绕大局发展需要,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到服务大局、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上。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目标优化工作布局,依法做好司法需求对接、重点项目保护、重要载体服务等工作,确保在精准、定向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大的实质化成效;要服务保障社会高效能治理,立足法院特点和辖区实际,加强风险排查和多元解纷工作。要服务保障群众高品质生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重要要求,持续优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任务事项和抓落实机制,在涉民生案件办理、执行工作攻坚、一站式诉讼服务等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依法维护市场交易、服务消费升级、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拿出更多实招硬招,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正蓬勃发展,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
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化高质量司法新实践定向领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我们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
第一,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尝试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来解决中国革命的现实难题,并在改革开放等伟大实践中持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共产党人顺应时代需求,持续推动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原创性成果。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实践的
智慧结晶。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出台,到马锡
五审判方式的形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再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无不闪烁着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实践的智慧光辉。改革开放以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确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始终的基本立场、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精辟论述等等,汇聚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回答时代和法治实践提出的新的重大课题,系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面凸显。
第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
一是鲜明政治性。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实践始终,通过法治保障党的主张有效实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显著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三是强烈实践性。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最优解,强调要用法治的力量应对风险挑战、解决重大
难题,推动制度优势、法治模式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内在系
统性。坚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系统工程,用法治为国家和社会治理定规矩、为行政权力划界限、为社会发展树导向。五是突出先锋性。坚持把抓“关键少数”、抓法治队伍作为切入点,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提升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第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现实价值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践行司法为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突出服务职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生动实践中,全面对接我市打造“区域样板”、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样板城市等重大战略,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四要强化改革创新。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着力提升司法供给质量效率。五要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深化“法官
进网格”,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融入执法办案,努力让“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蔚然成风。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探索彰显特色的依法治县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把县域法治建设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聚焦高质量发展,初步探索出体现时代要求、彰显地方特色的依法治县路径。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准依法治县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县委一班人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把党的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统筹谋划、高标推进。
二、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抓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之治”的基石,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我县切实在构建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护航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机制、创设“亲清学堂”,引导党政干部和企业家提升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能力。以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创出“一支队伍管执法”镇街综合执法监督模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执法全覆盖。以法治理念引领营商环境建设。研究制定《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30条》《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样板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筹建运行方案》等,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以善治建设为目标,画好社会治理“红线”
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实践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凝聚多元治理合力。我县以“党建+”工程为龙头强化党建统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
中心为载体强化德治先导、以基层民主建设为突破强化自治基
础、以网格化社会治理为抓手强化法治保障,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各级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室361个,创新实施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信访调解员行动,一批难题得到化解,全县未出现一例因调处不当、不及时引发的纠纷激化事件。精准防控重大风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风险,围绕县级打造“治理中枢”、镇(街)打造“实战平台”、村居打造“神经末梢”的定位,聚焦金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项机制”,从源头预防涉稳事件。
四、坚持以平安建设为保障,全力打造幸福高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打造特色惠民品牌。县法院被确定为全省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示范,县检察院成立全省首家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检测联合实验室,县公安局以刑侦
运行、指挥调度机制改革推动破案率全市领先,县司法局建立
10家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持续提升司法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县检察官执法业绩指标化评价考核被列为国家试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全市靠前。着力优化社会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率居全市前列。组织3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环境。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动员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要自觉保持更高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两争一前列”的使命担当,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点、着力点,全面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着力打造高质量司法,努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现代化的司法理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着坚定理想信念、鲜明人民立场、敏锐战略眼光和宏大全球视野,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时代课题,为深入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原创性贡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现代化的司法理念,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是党和人民群众掌握的“刀把子”。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抑制西方错误法学思潮和观点的影响,守住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法院改革发展。
二要众志成城谋发展。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着护航经济发展的职能,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要公正司法解民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作为承担大量
矛盾纠纷化解职责的基层人民法院,在案多人少突出矛盾下,
更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期盼,依法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现代化的审判体系建设
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力度之大、变革程度之深、取得成果之多前所未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下,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在改革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审判体系建设,为巩固和发展“中国之治”提供有力司法服
务。
强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
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供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诉讼服务,着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服务群众的新标杆、辖区法治文明的新样板。
强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
挥司法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完善诉源治理工作,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深化繁简分流,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业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等职能作用,确保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确保审判权依法规范行使。落实好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彰显公平正义。
三、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现代化的审判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道路上,基层人民法院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以现代化的审判能力,展现人民法院过硬队伍建设成效。
一是提升思想政治能力。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
置,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
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