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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3)VIP免费

提纲:

一、肯定整治成效

  (一)专项整治“破局见效”

  (二)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二、正视问题短板

  (一)整改成效“不稳固”

  (二)风险隐患“未清零”

  (三)制度执行“有短板”

三、聚焦重点任务

  (一)聚焦“三个重点”

  (二)强化“三项措施”

  (三)压实“三层责任”

在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参谋部”,统计造假不仅扭曲发展实情,更会误导政策制定、损害群众利益。自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过关思想”“反弹风险”仍客观存在。今天召开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部署会,就是要对前期整改情况再核查、对潜在风险再排查、对长效机制再完善,以“钉钉子”精神坚决铲除统计造假土壤。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肯定整治成效,把握“回头看”工作的坚实基础

过去一年,全市统计系统以“严”的基调推进专项整治,在案件查处、数据治理、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累计核查统计调查单位3200余家,整改问题数据1.2万条,统计生态得到初步净化,为“回头看”工作筑牢了基础。

(一)专项整治“破局见效”,造假行为得到有力遏制

一是“靶向查处”形成震慑。聚焦工业、投资、贸易、农业等统计造假高发领域,组建12个专项核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乡镇开展核查,查处统计造假案件18起,处理2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如查处某县工业企业虚报产值问题,该企业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多报产值2.3亿元,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企业纳入统计失信名单;查处某乡镇农业统计“凑数填报”问题,对编造粮食产量数据的3名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形成“造假必被查、查必严追责”的鲜明导向。二是“源头治理”压缩空间。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规范企业统计台账设置,要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建立“原始凭证—统计台账—报表数据”三级溯源体系,累计指导2800余家企业完善台账;清理“僵尸企业”“空壳单位”156家,从源头减少虚假报送主体,今年以来新增统计调查单位入库准确率达98%,较整治前提升15个百分点。三是“失信惩戒”强化约束。建立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123家存在轻微统计违规的企业列入“信用警示名单”,限期整改;将28家严重统计造假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政府项目投标、银行贷款等资格,推动企业从“要我诚信统计”向“我要诚信统计”转变。

(二)数据质量“稳步提升”,支撑决策作用更加凸显

一是核心指标“保真度”提高。通过专项整治,GDP核算相关基础数据误差率从整治前的8.2%降至3.5%,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核心指标与税收、用电量、货运量等关联指标匹配度提升20个百分点。如某区前期工业增加值数据与用电量数据偏差较大,经整治后,两者匹配度从65%提升至92%,数据真实性显著增强。二是重点领域“乱象清零”。针对投资领域“虚假项目入库”“重复统计”问题,建立项目入库“五审核”机制(审核项目备案、土地审批、资金到位、开工进度、形象进度),清退虚假投资项目46个,核减虚假投资额58亿元;针对贸易领域“虚构销售额”问题,与税务部门共享增值税开票数据,核查企业销售额匹配情况,整改问题企业78家,核减虚假销售额32亿元,确保数据“账实相符”。三是民生统计“精准度”提升。在居民收入、粮食产量、畜禽监测等民生统计领域,推行“入户调查+现场核验”模式,培训调查员360人次,规范调查流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样本轮换率达100%,数据抽样误差控制在3%以内;粮食产量调查采用“卫星遥感+实地测产”结合方式,核减某县虚报粮食产量1.2亿斤,确保民生数据真实反映群众生活实际。

(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框架基本成型

一是健全“防造假”制度。出台《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市、县、乡三级统计机构及企业的数据质量责任,将统计造假纳入领导干部问责清单;制定《统计调查单位入库管理细则》《统计数据异常波动核查规程》,从制度层面规范数据生产流程,今年以来依据规程核查异常数据480条,均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强监督”机制。建立“月调度、季核查、年评估”数据质量监管机制,每月对核心指标进行趋势分析,每季度开展重点企业核查,每年对县(区)统计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组建“统计执法骨干库”,选拔45名业务能手参与跨区域执法检查,今年已开展交叉执法1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6个,避免“熟人监督”流于形式。三是强化“提能力”保障。开展“统计业务大培训”,覆盖县乡统计人员、企业统计员1800余人次,重点培训统计法律法规、报表填报规范、数据核查方法;编印《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汇编》,收录近3年查处的25个案例,组织干部职工逐案学习,提升“识假、防假、查假”能力,今年以来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考试合格率达96%,较整治前提升22个百分点。

二、正视问题短板,认清“回头看”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

对照“数据真实、源头可控、监管有力”的要求,前期整治仍存在“整改不彻底、风险未清零、机制不牢固”等问题,若不及时解决,统计造假可能反弹回潮,必须通过“回头看”靶向破解。

(一)整改成效“不稳固”,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

一是“纸面整改”仍有发生。部分县(区)对前期发现的问题仅满足于“文件整改”,未实地核查整改成效。如某县查处的工业企业虚报产值问题,虽要求企业整改,但未跟踪核实后续报表数据,今年一季度该企业仍存在“产值与税收不匹配”情况;某乡镇农业统计台账整改仅更换封面、补填数据,原始凭证仍不完整,数据溯源仍存漏洞。二是“选择性整改”突出。部分单位对易整改、影响小的问题优先整改,对难整改、涉及利益调整的问题拖延敷衍。如在投资项目整改中,优先清退“小金额、无关联”的虚假项目,对涉及地方招商引资考核的“大额项目”仅做“数据调整”,未实质性核查项目真实性;在贸易统计整改中,对个体工商户违规报送问题严格查处,但对重点企业“轻微违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整改反弹”风险显现。部分问题整改后缺乏长效监管,出现“整改—反弹—再整改”的恶性循环。如某区前期整改的固定资产投资“重复统计”问题,仅对已入库项目进行核减,未完善项目入库审核机制,今年二季度又发现3个重复统计项目;某县居民收入调查“代填代报”问题,整改后仅维持2个月,又因调查员人手不足恢复代填,数据真实性再次受影响。

(二)风险隐患“未清零”,出现“隐形变异、手段翻新”新情况

一是“造假手段”更隐蔽。部分单位通过“拆分项目”“虚构关联企业”等方式规避核查,如某企业将一个大项目拆分为3个小项目,分别在不同县区入库,避免单个项目数据异常;部分乡镇通过“预估填报”代替实际调查,如农业产量调查中,不实地测产,而是根据上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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